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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613466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27450200.00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940800.0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89737600.00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09-16<\/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序号<\/span><\/b><\/b><\/p><\/td>债务人<\/span><\/b><\/b><\/p><\/td>保证人<\/span><\/b><\/b><\/p><\/td>抵质押情况<\/span><\/b><\/b><\/p><\/td>本金<\/span><\/b><\/b><\/p>(万元)<\/span><\/b><\/b><\/p><\/td>利息<\/span><\/b><\/b><\/p>(万元)<\/span><\/b><\/b><\/p><\/td>代垫费用<\/span><\/b><\/b><\/p>(万元)<\/span><\/b><\/b><\/p><\/td>债权总额<\/span><\/b><\/b><\/p>(万元)<\/span><\/b><\/b><\/p><\/td><\/tr>1<\/span><\/p><\/td>沈阳宏天投资有限公司<\/span><\/p><\/td>付英天、高媛媛<\/span><\/p><\/td>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font>861-17号,建筑面积20769.95平方米工业房产,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505.41平方米提供抵押;沈阳浑南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宏天投资有限公司2985万元股权提供质押<\/font><\/span><\/p><\/td>3,509.04<\/span><\/p><\/td>1,236.76<\/span><\/p><\/td>41.76<\/span><\/p><\/td>4,787.56<\/span><\/p><\/td><\/tr>2<\/span><\/p><\/td>沈阳健晖混凝土有限公司<\/span><\/p><\/td>崔树成、王姿涵<\/span><\/p><\/td>铁西区北三中路<\/font>23号(1门),面积484.34平方米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沈河区青年大街215号62B(13-B)面积172.15平方米住宅、65B(17-B)面积211.79平方米住宅提供抵押<\/font><\/span><\/p><\/td>480.10<\/span><\/p><\/td>196.89<\/span><\/p><\/td>14.13<\/span><\/p><\/td>691.12<\/span><\/p><\/td><\/tr>3<\/span><\/p><\/td>沈阳隆森厨柜有限公司<\/span><\/p><\/td>辽宁优奈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刘长宏、刘绍贤、刘桂珍<\/span><\/p><\/td>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font>84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495平方米提供抵押;铁岭县阿吉镇陈平堡村,建筑面积16355.66平方米在建工程、铁岭县阿吉镇陈平堡村,面积20721平方米工业用地提供抵押<\/font><\/span><\/p><\/td>1,445.52<\/span><\/p><\/td>1,295.64<\/span><\/p><\/td>28.59<\/span><\/p><\/td>2,769.75<\/span><\/p><\/td><\/tr>4<\/span><\/p><\/td>辽宁心聚物流有限公司<\/span><\/p><\/td>王云生<\/span><\/p><\/td>无<\/span><\/p><\/td>700<\/span><\/p><\/td>15.73<\/span><\/p><\/td>9.6<\/span><\/p><\/td>725.33<\/span><\/p><\/td><\/tr><\/table><\/div><\/p><\/span><\/div><\/div><\/div><\/div>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将于2026年4月8日9时起至2026年4月8日12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阿里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对沈阳宏天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健晖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隆森厨柜有限公司、辽宁心聚物流有限公司四户债权打包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买标的物:沈阳宏天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健晖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隆森厨柜有限公司、辽宁心聚物流有限公司四户打包债权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16日的债权情况如下:序号债务人保证人抵质押情况本金(万元)利息(万元)代垫费用(万元)债权总额(万元)1沈阳宏天投资有限公司付英天、高媛媛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1-17号,建筑面积20769.95平方米工业房产,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505.41平方米提供抵押;沈阳浑南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宏天投资有限公司2985万元股权提供质押3,509.041,236.7641.764,787.562沈阳健晖混凝土有限公司崔树成、王姿涵铁西区北三中路23号(1门),面积484.34平方米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沈河区青年大街215号62B(13-B)面积172.15平方米住宅、65B(17-B)面积211.79平方米住宅提供抵押480.10196.8914.13691.123沈阳隆森厨柜有限公司辽宁优奈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刘长宏、刘绍贤、刘桂珍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84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495平方米提供抵押;铁岭县阿吉镇陈平堡村,建筑面积16355.66平方米在建工程、铁岭县阿吉镇陈平堡村,面积20721平方米工业用地提供抵押1,445.521,295.6428.592,769.754辽宁心聚物流有限公司王云生无70015.739.6725.3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本金、利息金额与相关合同、借据、法院判决不一致的,以相关合同、借据、法院判决为准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4600万元,保证金:人民币920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或整倍数
三、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一)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保证金不计利息如竞买人悔拍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指定账户
在竞价成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与本标的物竞得者线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
如未能按期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扣收保证金
(三)本标的物竞得者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如一次性付款,《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本标的物竞得者支付竞价余款
如未能按期支付竞价余款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按照转让价款的20%收取违约金;如分期付款,《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本标的物竞得者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不低于40%,分期资金占用费率5%/年,分期期限最多3年,分期款项按半年等额支付,分期资金占用费按半年周期支付,全部价款支付完毕前全部标的物不做任何交割
如未能按期支付任意一期转让价款或资金占用费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解除协议,并按照转让价款的20%收取违约金
(四)竞得者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竞得者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宣布竞价无效,重新组织竞价,并扣收竞得者保证金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当仅有一名投资人竞价时,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三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争者参加方能成交
六、特别提醒:(一)竞拍标的物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瑕疵:(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的垫付费用等可能缺少相关票据文件等而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致使该部分债权无法实现;(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20)部分债权项下抵押物非首封;(21)部分债权项下抵押物可能存在优先于抵押权的长期租赁权,可能对抵押物的处置变现程序造成阻碍;(22)部分债权项下抵押物可能存在打通使用、分割使用、正在占用等情形;(23)部分债权项下抵押物可能存在长期欠缴物业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等情形;(24)部分债权项下抵押物在建工程可能无法转为现房;(25)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二)本次为债权转让,并非转让对应的已抵押实物资产
实物资产的实现,由债权买受人自行负责,债权交割以现状为准(三)本交易项下的不良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债权买受人需自行进行尽职调查,充分了解资产项下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状态、诉讼状况、权属情况等)及实际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及风险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不承担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因不符合第四条约定的买受人资质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且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宣布竞价无效,并重新组织竞价,有权扣收竞买人保证金
(五)若参与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后未按竞买规则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未按期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支付竞价余款、未按期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单方面宣布本次竞价无效并扣收保证金,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六)由竞买人自行解决债权后期诉讼、过户及相关全部费用
项目经理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4-86285858-83098联系人:张经理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142号阿里拍卖咨询电话:400-822-2870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竞价时间:2026年4月8日9时起至2026年4月8日12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二、竞买标的物:沈阳宏天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健晖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隆森厨柜有限公司、辽宁心聚物流有限公司四户打包债权,具体信息详见公告
三、挂牌价格:人民币4600万元,保证金:人民币920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一)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保证金不计利息如竞买人悔拍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指定账户
在竞价成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与本标的物竞得者线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
如未能按期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扣收保证金
(三)本标的物竞得者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如一次性付款,《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本标的物竞得者支付竞价余款
如未能按期支付竞价余款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按照转让价款的20%收取违约金;如分期付款,《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本标的物竞得者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不低于40%,分期资金占用费率5%/年,分期期限最多3年,分期款项按半年等额支付,分期资金占用费按半年周期支付,全部价款支付完毕前全部标的物不做任何交割
如未能按期支付任意一期转让价款或资金占用费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解除协议,并按照转让价款的20%收取违约金
(四)竞得者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竞得者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宣布竞价无效,重新组织竞价,并扣收竞得者保证金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六、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当仅有一名投资人竞价时,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三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争者参加方能成交
七、特别提醒:(一)竞拍标的物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瑕疵:(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14)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随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的垫付费用等可能缺少相关票据文件等而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致使该部分债权无法实现;(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20)部分债权项下抵押物非首封;(21)部分债权项下抵押物可能存在优先于抵押权的长期租赁权,可能对抵押物的处置变现程序造成阻碍;(22)部分债权项下抵押物可能存在打通使用、分割使用、正在占用等情形;(23)部分债权项下抵押物可能存在长期欠缴物业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等情形;(24)部分债权项下抵押物在建工程可能无法转为现房;(25)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二)本次为债权转让,并非转让对应的已抵押实物资产
实物资产的实现,由债权买受人自行负责,债权交割以现状为准(三)本交易项下的不良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债权买受人需自行进行尽职调查,充分了解资产项下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状态、诉讼状况、权属情况等)及实际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及风险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不承担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因不符合第四条约定的买受人资质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且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宣布竞价无效,并重新组织竞价,有权扣收竞买人保证金
(五)若参与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后未按竞买规则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未按期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支付竞价余款、未按期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有权单方面宣布本次竞价无效并扣收保证金,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六)由竞买人自行解决债权后期诉讼、过户及相关全部费用
八、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可以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九、本竞价须知由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负责解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