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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关于西安新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9户债权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关于西安新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9户债权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公开处置所持有的西安新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9户债权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该标的资产可单户处置、部分组包处置或整体组包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详细信息见下表标的资产清单债权截止日:2026年3月20日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务人本金利息行业资产所在地担保方式担保人抵质押物1西安新竹防务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西安新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56,800,000.0074,763,884.50制造业西安、咸阳抵押、保证、质押西安新竹防务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西安新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王虎儒西安新竹防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位于西咸新区临港路以东、港务一路以北、空港大道以南的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西安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一路17号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西安新竹防灾救生设备有限公司以其名下10份专利权提供质押担保
2西安名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19,357,851.8350,461,182.64房地产西安抵押、保证西安名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国佃、郑显院、郑国辉、黄美云、西安正德富源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名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九合院项目2号宗地(DK2)及8号宗地(DK8)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3宝鸡市鑫振恒工贸有限公司1,701,365.00529,608.06批发零售宝鸡市保证宝鸡市柒号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凤县蜀通建材有限公司;高鱼耀、曹振建、王海涛、王芳芳/4凤县蜀通建材有限公司1,701,341.67530,710.23批发零售凤县保证宝鸡市鑫振恒工贸有限公司、宝鸡市柒号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高鱼耀、曹振建、王海涛、王芳芳/5宝鸡市柒号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4,024.57665,269.09餐饮宝鸡市保证宝鸡市鑫振恒工贸有限公司、凤县蜀通建材有限公司;高鱼耀、曹振建、王海涛、王芳芳/6湖北东盛玻璃有限公司5,989,080.4011,232,107.06制造业湖北蕲春县抵押、保证胡頔、黄昕、高维东、朱干群、湖北东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北东盛玻璃有限公司湖北东盛玻璃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湖北蕲春县赤东镇马铺村,面积为19.64亩的工业用地以及面积为6198.6㎡的宿舍、办公、车间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7湖北江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79,990,000.00122,228,914.29制造业湖北宜昌市质押、保证鞠蕊、李刚、郑艳荣、安宗泰、刘秀兰、德凌铜业有限公司、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湖北江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北江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持有的对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湖北江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持有的专利权
8陕西榆林恒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9,437,425.7223,768,408.34批发和零售业榆林抵押、保证王治平、高春梅、陈强、张艳梅、陕西达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物为榆林市榆阳区长城南路以西,榆阳路以南1幢商业房产的5到7层,总建筑面积4902.93㎡,房产证号榆房权证榆林市字第0102616号、0102617号、0102618号
9靖边县永和商贸有限公司14,990,000.0012,539,882.49批发和零售业榆林抵押、保证罗海军、师俊慧、曹利梅、张玲、师春林、刘冬、叶小兵抵押物为刘冬、叶小兵个人名下位于靖边县林荫路中段西侧的个人房地产,其中:土地证号为靖国用(2007)第446、447号;房产证编号靖边房权证张畔字第0553号、第00174号,建筑面积1964.81㎡,该房产共5层
合计601,981,089.19296,719,966.69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特别提示西安新竹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中专利权质押物可能存在专利权时效导致质押失效的情形,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标的资产的债权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或京东公告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
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分公司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联系人:王经理/王经理联系电话:029-87617343/029-87389973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广济街133号金泰丰大厦10层邮编:710002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029-8740808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陕西监管局电话:029-8762730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电话:029-88336494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6年03月31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关于西安新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9户债权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公开处置所持有的西安新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9户债权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该标的资产可单户处置、部分组包处置或整体组包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详细信息见下表标的资产清单债权截止日:2026年3月20日 单位:人民币 元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特别提示西安新竹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中专利权质押物可能存在专利权时效导致质押失效的情形,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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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或京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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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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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经理/王经理联系电话:029-87617343/029-87389973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广济街133号金泰丰大厦10层邮编:710002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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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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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