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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Â<\/p>拍品名称<\/font><\/span><\/b><\/b><\/p><\/td>杭州华成聚合纤有限公司、浙江华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欣高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蓝纺纤维有限公司、杭州昊东物资有限公司、杭州华昕化纤贸易有限公司(简称<\/font>â华欣系六家企业â)的<\/font><\/span>账面应收款<\/font><\/span><\/p><\/td><\/tr>拍卖依据<\/font><\/span><\/b><\/b><\/p><\/td>1.受理破产《民事裁定书》、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3.华欣系六家企业合并重整案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华欣系六家企业重整计划》<\/font><\/span><\/p><\/td><\/tr>标的介绍<\/font><\/span><\/b><\/b><\/p><\/td>本次拍卖标的为华欣系六家企业部分账面应收款,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共计<\/font>119笔,账面价值合计89,037,745.55元,评估价值合计4,850,659.50元,具体内容详见《对外债权清单》<\/font><\/span><\/p><\/td><\/tr>权证情况<\/font><\/span><\/b><\/b><\/p><\/td>无<\/font><\/span><\/p><\/td><\/tr>提供的文件<\/font><\/span><\/b><\/b><\/p><\/td>拍卖成交确认书<\/font><\/span><\/p><\/td><\/tr>特别说明<\/font><\/span><\/b><\/b><\/p><\/td>(<\/font>1)<\/font>本次拍卖标的账面应收款(简称<\/font>â拍卖标的â)可能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务而导致无法收回;或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或因发票未开、少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font><\/span><\/span>(<\/font>2)本次拍卖所涉及的资产为应收账款类债权,并非经生效判决\/裁决确定的债权,且债权仅为财务账面记载的应收款信息,可能存在账面记载错误(包括但不限于记账错误、贸易融资形成、无真实债权债务关系等)、证据材料不足甚至无债权债务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情况;可能存在本次拍卖标的《对外债权清单》中记载的<\/font><\/span>债权<\/font><\/span>户名、金额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相关方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可能存在没有相对应的、充足的、完整的证据材料供催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font><\/span><\/span>(<\/font>3)相应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及其他瑕疵的情形;可能存在联系不到债务人的情况
如无法确定债务人联系方式的,实际无法开展追收工作的情形;<\/font><\/span><\/span>(<\/font>4)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以及被索赔等风险;<\/font><\/span><\/span>(<\/font>5)<\/font><\/span>鉴于<\/font><\/span>拍卖标的<\/font><\/span>本身可能存有争议,竞买人提起诉讼时相应债务人可能提出抗辩、反诉或行使其他权利,导致拍卖标的中的部分或全部债权无法确认、无法全额收回<\/font><\/span>,甚至<\/font><\/span>被依法驳回全部诉求;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风险;<\/font><\/span>拍卖标的中的债权源于华欣系六家企业与相应债务人之间的如买卖合同等双务合同法律关系(下称<\/font>â原双务合同关系â),竞买人参与本次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同意承担原双务合同关系中相应的义务,故相应债务人向竞买人主张基于原双务合同关系项下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抗辩权、索赔权等)、涉及到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提出逾期交付、产品质量瑕疵、未开具发票、合同虚假、违约赔偿等)所引发的一切风险、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font><\/span><\/b>基于原双务合同关系,相应债务人<\/font><\/span><\/b>向华欣系六家企业主张任何权利的(包括且不限于向华欣系六家企业或管理人主张债权、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补充开具发票等),由此给华欣系六家企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竞买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font><\/span><\/b><\/p>(<\/font>6)<\/font><\/span>可能存在拍卖标的中的部分或全部债权已经被其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font><\/span><\/span>(<\/font>7)拍卖标的中的部分或全部债权可能仅是因为对方未开具发票、没有费用报销凭证等原因而在华欣系六家企业账册中记载为账面应收款,而在事实上该债权并不存在;<\/font><\/span><\/span>(<\/font>8)拍卖标的中的部分或全部债权可能存在华欣系六家企业与相应债务人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font><\/span><\/span>(<\/font>9)因华欣系六家企业管理人已与杭州华成聚合纤有限公司和浙江华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完成重整资产移交;以及与浙江华欣高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完成重整资产移交
根据《华欣系六家企业重整计划》约定,该三家重整企业有相应配合义务,但管理人不对重整后的上述三家重整企业的行为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因此,竞买人务必充分认识到,对于拍卖标的尽职调查及后续主张均需要上述重整企业的高度配合,竞买人应在参与本次拍卖前,就该等账面应收款相关证据资料的查阅、复印、调取原件、保管等事宜,与三家重整企业进行磋商并达成协议,拍卖成交后,竞买人须自行与三家重整企业处理相关事宜
竞买人应当预见到,若未能与相关企业<\/font><\/span>协商一致<\/font><\/span>,或在后续履行中对方拒绝配合,由此产生的一切争议、成本、损失、法律风险及不利后果,均系竞买人商业判断所致,由其自行承担;<\/font><\/span><\/p>(<\/font>10)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价公告》第十二条â管理人配合事项â的相关内容;<\/font><\/span><\/b><\/b><\/p>(<\/font>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本次拍卖标的账面应收款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font><\/span><\/p>其他详见《竞价公告》<\/font><\/span><\/p><\/td><\/tr><\/table>Â<\/span><\/p><\/p><\/span><\/div><\/div><\/div><\/div>杭州华成聚合纤有限公司(简称“华成聚合纤”)、浙江华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欣新材料”)、浙江华欣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欣高科技”)、杭州蓝纺纤维有限公司(简称“蓝纺纤维”)、杭州昊东物资有限公司(简称“昊东物资”)、杭州华昕化纤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华昕化纤”,以上六家公司合并简称“华欣系六家企业”),华欣系六家企业管理人将于【2026】年【4】月【12】日10时至【2026】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资产交易平台对华欣系六家企业应收款债权开展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价公告》《竞价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价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尽职调查】本次拍卖标的涉及华欣系六家企业的财务账册等重要资料,竞买人如需进一步了解本次拍卖标的账面应收款(简称“拍卖标的”,如查阅相关评估报告、财务资料等),还应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尽调保证金后就拍卖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具体规则如下:(1)竞买人应在竞拍前至管理人处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后方可对拍卖标的开展尽调
(2)签署《保密协议》及尽调保证金之缴纳,均须于本次拍卖起拍【十】日前完成
管理人将于期限届满后统一安排尽调时间未在该期限内完成签署《保密协议》或者未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本次拍卖尽调活动,且视为自愿放弃尽调相关权益
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悔拍、要求减少价款或向管理人索赔
(3)本条所涉100万元尽调保证金,将于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或第三次拍卖流拍之日起(以平台显示的拍卖成交日或流拍日为准)60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无息退还
(4)尽调提醒:涉及华成聚合纤、华欣新材料、华欣高科技三家重整企业的尽调资料,以及该三家重整企业对竞买人的尽调要求,需竞买人自行与三家重整企业提前协商,管理人配合尽调的范围仅限于管理人已经接管到的蓝纺纤维、昊东物资、华昕化纤三家清算企业与拍卖标的相关的资料
3、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等,仅为管理人初步调查及披露的信息,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相应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等不确定性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格,竞买人不得悔拍,也不得要求减少支付成交金额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金额及能否实际催收,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竞拍前请竞买人务必根据自身需求通过合法手段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标的物情况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担责任
4、竞买人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参与竞价行为,即视为竞买人已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充分调查、完全了解情况、对拍卖标的物当前存在和将来可能发生的各种状况的确认及接受,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或未知的瑕疵与风险
任何情况下,竞买人成功竞拍后不得以拍卖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悔拍、要求减少价款或向管理人索赔
由于时间久远,缺乏相关证明性材料,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证据材料的完整性、可回收性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竞买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竞买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
5、成交价不含税费,本拍卖标的转让若产生税费(含出卖人和竞买人双方应缴纳部分),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
若竞买人需要对本拍卖标的转让开具发票的,需先向开票主体支付本次开票产生的税款,否则华欣系六家企业有权拒绝开具发票
此外,由于进入破产程序,存在无法正常开具发票的可能故本次拍卖能否顺利开具发票,管理人不做保证,由竞买人自行调查判断
如最终无法开具发票的,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悔拍、要求减少价款或主张索赔
6、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等款项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建议竞买人至少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参与竞价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价成功后(包含悔拍),竞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7、标的物可能存在下述瑕疵或权利限制:(1)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务而导致无法收回;或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或因发票未开、少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2)本次拍卖所涉及的资产为应收账款类债权,并非经生效判决/裁决确定的债权,且债权仅为财务账面记载的应收款信息,可能存在账面记载错误(包括但不限于记账错误、贸易融资形成、无真实债权债务关系等)、证据材料不足甚至无债权债务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情况;可能存在本次拍卖标的《对外债权清单》中记载的债权户名、金额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相关方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可能存在没有相对应的、充足的、完整的证据材料供催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3)相应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及其他瑕疵的情形;可能存在联系不到债务人的情况
如无法确定债务人联系方式的,实际无法开展追收工作的情形;(4)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以及被索赔等风险;(5)鉴于拍卖标的本身可能存有争议,竞买人提起诉讼时相应债务人可能提出抗辩、反诉或行使其他权利,导致拍卖标的中的部分或全部债权无法确认、无法全额收回、甚至被依法驳回全部诉求;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风险;拍卖标的中的债权源于华欣系六家企业与相应债务人之间的如买卖合同等双务合同法律关系(下称“原双务合同关系”),竞买人参与本次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同意承担原双务合同关系中相应的义务,故相应债务人向竞买人主张基于原双务合同关系项下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抗辩权、索赔权等)、涉及到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提出逾期交付、产品质量瑕疵、未开具发票、合同虚假、违约赔偿等)所引发的一切风险、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基于原双务合同关系,相应债务人向华欣系六家企业主张任何权利的(包括且不限于向华欣系六家企业或管理人主张债权、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补充开具发票等),由此给华欣系六家企业造成的任何损失,竞买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可能存在拍卖标的中的部分或全部债权已经被其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7)拍卖标的中的部分或全部债权可能仅是因为对方未开具发票、没有费用报销凭证等原因而在华欣系六家企业账册中记载为账面应收款,而在事实上该债权并不存在;(8)拍卖标的中的部分或全部债权可能存在华欣系六家企业与相应债务人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9)因华欣系六家企业管理人已与杭州华成聚合纤有限公司和浙江华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完成重整资产移交;以及与浙江华欣高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完成重整资产移交
根据《华欣系六家企业重整计划》约定,该三家重整企业有相应配合义务,但管理人不对重整后的上述三家重整企业的行为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因此,竞买人务必充分认识到,对于拍卖标的尽职调查及后续主张均需要上述重整企业的高度配合,竞买人应在参与本次拍卖前,就该等账面应收款相关证据资料的查阅、复印、调取原件、保管等事宜,与三家重整企业进行磋商并达成协议,拍卖成交后,竞买人须自行与三家重整企业处理相关事宜
竞买人应当预见到,若未能与相关企业协商一致,或在后续履行中对方拒绝配合,由此产生的一切争议、成本、损失、法律风险及不利后果,均系竞买人商业判断所致,由其自行承担;(10)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价公告》第十二条“管理人配合事项”的相关内容;(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本次拍卖标的账面应收款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以上为管理人现所发现的已知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但是,管理人不承诺所披露瑕疵和风险点是全部的、无遗漏的、是完全正确的
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了解清楚上述情况,介意者慎竞8、管理人将按实际现状向竞买人转让拍卖标的
竞买人不得以拍卖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提出解除拍卖或减少支付拍卖成交款的要求,或主张任何赔偿
拍卖标的相应债务人的身份及具体联系方式,由竞买人自行核实了解,权利人及管理人无法提供全面的拍卖标的相应债务人身份及联系方式
9、拍卖标的不含管理人对华欣系六家企业在竞价成交前已催收回款的部分,在拍卖标的交付前,拍卖标的相应债务人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回款,均归华欣系六家企业全体债权人所有,管理人不向竞买人交付上述回款,由此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
10、上述拍卖标的进行整体拍卖,成交之后法院不负责办理相关权属材料,管理人仅负责向竞买人出具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竞买人须自行负责通知相应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可能产生的公告费、邮寄费、打印费等变更登记所涉费用等)均由竞买人承担,且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11、鉴于应收账款类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商业价值和法律状态均存在不确定性,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文件,充分认识拍卖标的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
二、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1、拍卖标的物详见《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评估价:4,850,659.50元,起拍价:2,483,537.66元,保证金:125,000.00元,增价幅度:2,500.00元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工作日9:30-16:3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钱律师13588377515;赵律师13738165444)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则竞买成功)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书面的异议文件及相应的证据资料
异议人如未按照规定提交书面异议文件和相应的证据资料,视为无异议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九、软件服务费的支付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拍卖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竞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2、软件服务费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千分之五即0.5%,上限为200万元
3、缴费方式: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竞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才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竞得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则视同竞得人未支付相应的款项
4、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30天内
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5、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华成聚合纤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账号:3310010130120100171962)
拍卖成交余款在【2026】年【4】月【23】日15时前缴入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华成聚合纤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账号:3310010130120100171962)
十一、拍品交付竞买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和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39楼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管理人向竞买人移交拍卖标的对应的评估报告,即视为已全面履行完毕本次拍卖的交付义务
十二、管理人配合事项1、申请手续:竞买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审查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后,如同意配合则在合理时间内履行配合义务
2、配合费用:竞买人应支付相应的配合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小时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含税,先付款后开具发票
如未依约付款,则管理人有权拒绝配合该配合费用以管理人提供的时间为依据,不以是否实际查找到相应材料,以及相应材料能否符合竞买人申请事项等为依据,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协助查找、调阅或复制的材料不存在、已毁损、遗失;无法提供原件;材料真实性存疑;或材料不完整等)拒付或迟延支付本条约定的配合费用
3、配合范围:仅限于管理人接管到的蓝纺纤维、昊东物资、华昕化纤三家清算企业,与账面应收款有关的资料
涉及华成聚合纤、华欣新材料、华欣高科技三家重整企业的相关资料,竞买人应自行与该三家重整企业协商解决
4、服务期限:竞买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管理人仅在本拍卖标的成交之日(以平台显示的拍卖成交之日为准)起二十四个月内,提供本条约定的配合事项
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无义务亦无责任再向竞买人提供任何协助,由此导致竞买人无法实现债权追索等一切法律后果,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责任豁免与风险自担:管理人仅负责提供程序性协助,不对本次拍卖标的中应收款可能涉及的证据材料之存在与否、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亦不对重整后三家企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其是否同意配合、是否主张资料有偿使用、是否主张资料已损毁或遗失等)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全部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申请调取相关资料原件的特别程序:鉴于与拍卖标的有关的财务凭证等原件,属于公司经营或清算的重要资料,竞买人无权要求管理人向其交付原件,管理人提供的配合协助不包括向竞买人提供任何资料原件
如竞买人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主张债权时,需要调取该原件的,应当通过申请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出具调查令,向资料持有人依法申请调取
十三、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平台若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最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四、如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悔拍、逾期未支付淘宝软件服务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竞价成交款、拒不办理后续手续等违反《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约定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和/或已付款不予退还,管理人有权重新竞价
重新竞价时原成交人不得参加竞买如重新竞价的成交款低于原竞价成交款,则所造成的差价、费用及原竞价款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重新竞价成交日期间的利息等损失,由原成交人承担,若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和/或已付款不足以弥补该等损失的,则由原成交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五、竞买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拍卖《竞价公告》《竞价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其他相关文件,了解全部内容
本竞价公告及竞价须知解释权归管理人,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方式:13588377515钱律师13738165444赵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杭州华成聚合纤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华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华欣高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杭州蓝纺纤维有限公司管理人杭州昊东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杭州华昕化纤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月【4】月【3】日杭州华成聚合纤有限公司(简称“华成聚合纤”)、浙江华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欣新材料”)、浙江华欣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欣高科技”)、杭州蓝纺纤维有限公司(简称“蓝纺纤维”)、杭州昊东物资有限公司(简称“昊东物资”)、杭州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