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4-04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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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银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结束>

资产编号:10881895

155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4-10
起始日期
2026-04-10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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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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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550万元
  • 单价:0.0885万元/平米
  • 区域:青海省 海南藏族自治州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4-10
  • 结束日期:2026-04-10
  • 地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59号
  • 评估价:155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
    建筑类别:大厦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2幢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26996577.37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23634456.03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50631033.40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12-31<\/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债务人名称<\/font><\/span><\/b><\/b><\/p><\/td>债务分布地区<\/span><\/b><\/b><\/p><\/td>债权本金<\/font><\/span><\/b><\/b><\/p><\/td>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font><\/span><\/b><\/b><\/p><\/td>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font><\/span><\/b><\/b><\/p><\/td>担保措施<\/span><\/b><\/b><\/p><\/td><\/tr>青海银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span><\/p><\/td>青海省海南州<\/span><\/p><\/td>26,996,577.37<\/span><\/p><\/td>23,634,456.03<\/span><\/p><\/td>50,631,033.40<\/span><\/p><\/td>吕东玉提供连带担保责任;<\/span><\/p>抵押物:青海银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font>59号仓储1等12幢楼17504.29㎡房产(权证号:青房权证共和字第20150834号)及24024㎡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共国用(2006)第453号)<\/font><\/span><\/p><\/td><\/tr><\/tr><\/tr><\/table><\/p>Â<\/span><\/p><\/p><\/span><\/div><\/div><\/div><\/div>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将于2026年4月10日10时起至2026年4月10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对青海银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公告如下:注:2026年4月10日10时起至2026年4月10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我分公司依法对青海银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债权资产处置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具体信息如下: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债务人名称债务分布地区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担保措施青海银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海南州26,996,577.3723,634,456.0350,631,033.40吕东玉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抵押物:青海银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59号仓储1等12幢楼17504.29㎡房产(权证号:青房权证共和字第20150834号)及24024㎡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共国用(2006)第453号)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应的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代垫费用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二、重大事项披露:无

三、挂牌价格及付款方式:壹仟伍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5,500,000.00元),保证金: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00元元),加价幅度:10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如挂牌期满若仅有一个意向人报名参与,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即可与仅有的竞价者成交

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确认为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保证金转为首付款,尾款需在《债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完毕

如《债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30天内支付转让尾款,则视为一次性付款,如《债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至我分公司指定账户视为分期付款,设置资金占用费6%/年,以剩余未付转让价款为计算基数(保证金转首付款部分不再计息),以协议生效日起算至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日为止,最后一笔转让价款一并支付

四、保证金交纳及处置:(一)项目竞价前竞买人应向我分公司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宁分行,账号:632543163),竞价结束后将对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进行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二)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交纳的保证金转入我分公司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将全部剩余价款缴入我分公司指定的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宁中心广场支行,账号:2806004829200323915)

(三)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特殊竞买人除外)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

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我分公司在资产处置公告中已提示以上人员不得购买资产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我分公司项目经理或转让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我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竞买人在确认为受让方后不按照约定时限签订协议,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受让人未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剩余转让价款,我分公司将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并收取违约金;若我分公司选择解除债权转让协议,违约金为已收取的保证金

若我分公司选择不解除债权转让协议,买受人除了支付资金占用费用外,还应按已逾期的天数计收每日0.05%的违约金,计算基数为剩余未支付价款

同时,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债权转让价款,我分公司有权另行处置标的债权,若另行处置价格与本次公开竞价成交价格之间存在差额,则原买受人应补足此差额

(七)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淘宝网竞买须知

(八)此次竞价需向淘宝网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收费标准以淘宝网官方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赵先生、朱女士、张女士,联系电话:0971-6111076、0971-6114519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971-6116033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2号畅源融信大厦14层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6年4月2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定于2026年4月10日10时起至2026年4月10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二、转让标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依法对青海银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竞价,截至债权处置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上述债权本金余额26,996,577.37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23,634,456.03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合计金额50,631,033.40元(相应的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代垫费用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三、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四、竞价时间:2026年4月10日10时起至2026年4月10日12时(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五、竞拍价格及付款方式:起始价15,5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0元或整倍数

如挂牌期满若仅有一个意向人报名参与,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即可与仅有的竞价者成交

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确认为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保证金转为首付款,尾款需在《债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完毕

如《债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30天内支付转让尾款,则视为一次性付款,如《债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至我分公司指定账户视为分期付款,设置资金占用费6%/年,以剩余未付转让价款为计算基数(保证金转首付款部分不再计息),以协议生效日起算至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日为止,最后一笔转让价款一并支付

六、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元)

参与竞价者需线下缴纳竞价保证金,将竞价保证金转至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宁分行,账号:632543163)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首付款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返还至付款账户,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并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的要求将全部剩余价款缴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宁中心广场支行,账号:2806004829200323915)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竞价余款和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转让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或支付全部剩余价款,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债权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十、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原因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已交付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若受让人未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剩余转让价款,我分公司将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并收取违约金;若我分公司选择解除债权转让协议,违约金为已收取的保证金

若我分公司选择不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受让方除了支付资金占用费用外,还应按已逾期的天数计收每日0.05%的违约金,计算基数为剩余未支付价款

同时,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债权转让价款,我分公司有权另行处置标的债权,若另行处置价格与本次公开竞价成交价格之间存在差额,则原买受人应补足此差额

十一、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十二、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公司名后,未实际在公司名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三、此次竞价需向淘宝网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收费标准以淘宝网官方要求为准

十四、本竞价须知由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负责解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6年4月2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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