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加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了解拍卖标的详情,请阅读公告和竞买标的物情况调查表;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开设京东账户)进行
双方须一同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审核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
委托手续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办理,以保证本院在2个工作日前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并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院在开拍2个工作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十、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在标的物竞拍开始的5个工作日前以前,告知法院以便进行相应信息的录入,完成后对应用户即可不缴纳保证金报名参拍
十一、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涤除质押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税金和费用(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三、法院办理解除查封、转移登记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送达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3-6833290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电话:0513-68332903,15850772068;来拍法服:400-1571060;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海安市人民法院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被执行人闫某持有的万马科技共920000股(证券代码300698,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闫*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80万股被质押,质权人名称:上海裕数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市场:深圳市场;质押登记编号:404000022730;质押合同编号:202511质第01号001;质押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权利限制:被南通市海安市人民法院冻结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成交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万马科技920000股(证券代码300698,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143779306企业名称: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张禾阳注册资本:13400万(元)人民币上市日期:2017-08-3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缆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池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一)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5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拍卖程序依法中止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税金和费用(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4、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5、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证券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向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本次拍卖股票所有人为万马科技(股票代码:300698),股票成交后过户、卖出相关限制约束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标的物的竞买资格、受让后是否有限售期等相关政策),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可能的风险,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