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4-08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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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关于贝佳(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0893080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4-03
起始日期
2026-05-0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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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未知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和平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4-03
  • 结束日期:2026-05-03
  •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郑州道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标签: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司持有的宁波弘民农业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关于贝佳(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关于贝佳(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拟联合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基准日2026年2月20日单位:元序号债务人所在地币种本金利息担保情况资产状况1天津(贝佳)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人民币2320000004621945.62保证人:马兵、王馨、中国安华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上海茸发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松江区云间路的57911.42平米商业房产;质押物:贝佳(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弘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弘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松琴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维持经营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

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分公司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联系人:李女士、吴女士电话:022-23028103、022-23303587邮件地址:liyang@coamc.com.cn、wujunpan@coamc.com.cn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郑州道27号邮编:300050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22-23023510(我分公司纪检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电话:022-8381878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电话:022-83866677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26年4月3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26年04月03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关于贝佳(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拟联合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基准日2026年2月20日 单位:元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

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分公司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联系人:李女士、吴女士电话:022-23028103、022-23303587邮件地址:liyang@coamc.com.cn、wujunpan@coamc.com.cn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郑州道27号邮编:300050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022-23023510(我分公司纪检部门)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天津监管局 电话:022-8381878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电话:022-83866677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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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郑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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