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4-10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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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关于上海威广石材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招商暨处置公告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0897042

2518.8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4-10
起始日期
2026-10-0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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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518.8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惠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4-10
  • 结束日期:2026-10-07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评估价:2518.8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正在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支付方式:现金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6年04月10日-2026年10月07日资产类型债权包流程提交意向洽谈担保方式保证债权总额截至2026年03月31日,债权本金1172.80万元,债权利息1345.06万元,其他费用1.00万元,债权总额2518.86万元债务人情况上海威广石材有限公司等4户公告详情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关于上海威广石材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招商暨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下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上海威广石材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及附属权益(下称“标的资产”),特发布此招商暨处置公告

截至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标的资产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借款人名称分布地区币种担保方式保证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含罚息、复利等)代垫费用债权总额1上海威广石材有限公司上海市人民币保证上海鑫浩石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杰出大理石装饰配套有限公司、刘元河、陈小敏、刘生敏、王乃金、郑秀钗、欧阳长浩、蔡雪霞、王致翰3,519,983.663,796,575.810.007,316,559.472上海鑫浩石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人民币保证上海威广石材有限公司、上海杰出大理石装饰配套有限公司、刘元河、陈小敏、刘生敏、王乃金、郑秀钗、欧阳长浩、蔡雪霞、王致翰3,152,980.143,384,984.850.006,537,964.993上海赞大石材有限公司上海市人民币保证上海川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刘光章、卓妙银、郑妙月、陈华、徐芳、刘元河2,673,130.273,588,979.955,000.006,267,110.224上海川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人民币保证上海赞大石材有限公司、刘光章、卓妙银、郑妙月、陈华、徐芳、刘元河2,381,861.252,680,073.805,000.005,066,935.05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其中利息及罚息金额系我分公司根据标的资产项下合同、法院裁判文书等计算规则估算数值,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标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担保物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以了解标的资产详情及存在的瑕疵

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21-64455069电子邮件:zhangxiaofeng@coamc.com.cn通讯地址:上海市茂名南路205号瑞金大厦27楼邮编:200020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21-64736592(我分公司纪检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上海监管局电话:021-6433221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电话:021-38650100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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