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87154211.43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2426720.85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113086.0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89694018.28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12-2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详见附件:不良债权清单(普惠贷款)
<\/p><\/span><\/div><\/div><\/div><\/div>关于转让中山市优莱克灯饰制造厂等19户债权资产包的公告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农商银行”、“转让方”)将于2026年4月30日10时00分起至2026年5月1日10时00分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中山市优莱克灯饰制造厂等19户债权资产包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买标的物:中山市优莱克灯饰制造厂等19户债权资产包,债权情况见【债权清单】
二、重大事项披露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如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的,风险、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继续支付债权转让价款且无权要求转让方退还债权转让价款和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作任何补偿或赔偿:1、本标的部分债权转让方已依法向法院起诉,债权转让后,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主体不能变更、抵押权行使受影响等风险;2、受让方需根据债权涉诉情况自行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诉讼主体或变更执行主体等措施,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
3、债权转让时转让方已对该债权向法院或仲裁庭提起诉讼,在受让方申请变更诉讼主体前法院或仲裁庭依法作出判(裁)决的,无论判(裁)决结果如何,该判(裁)决结果和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概括承受
4、债权转让后受让方需自行解决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关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
5、贷款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可能存在破产、死亡、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受让债权金额与《债权清单》及公告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债权后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违约金可能与公告所列明的利息、违约金不完全一致
7、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债权项下借款合同、借据、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裁判文件等
8、债权的抵押未单独办理抵(质)押登记;债权抵押房产与土地可能存在权属不一致的情况或者涉及刑事案件、欠缴税费、存在租赁、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资产价值、因存在瑕疵而无法被支持抵押权、不能执行或被法院解除查封等相关情形
9、债权项下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或其他文件中载明的面积可能存在误差、错误或存在不能被有关政府机构认可的情形,实际用途或其他实际利用情况可能与其规划用途或规划的土地利用要求不一致;10、转让债权及抵债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涉诉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或者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等情形
11、本标的部分债权转让方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债权转让后,受让方需自行对接法院
本项目债权自2026年4月13日之日至受让方全额支付转让价款的本项目债权权利转移日及以后,因本项目债权在司法程序追偿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用、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用、律师服务费、测绘费等由受让方承担,此期间,若转让方根据法院通知所垫付的费用由受让方向转让方退回
12、受让方将承担本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13、受让方受让债权后,就受让债权的取得、经营、处置或其他事项,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
14、债权及从权利存在其他潜在风险及瑕疵,或者转让方未发现或者披露的风险及瑕疵
15、债权转让基准日前转让标的债权发生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数额的变化),受让方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转让标的债权发生的变化而请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受让方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15、抵押物存在被人民法院查封(包括轮后查封)的风险或瑕疵
16、本次转让按现状转让,受让方应该依据目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债权现状自行独立审核债权的风险以及评估可能的可收回性,在充分理解转让债权风险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受让,并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减少
17、受让方确认并保证,基于贷款债权的特殊性,转让方未就本次转让标的关于受让方受让债权后的预期收益向受让方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是在独立判断贷款债权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后自主作出报价,并独自承担因其判断可能遭受的一切风险
18、转让方不对债权瑕疵做任何保证和承诺,受让方不得以债权存在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为由,主张转让方违约
受让方确认知道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并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或损失,且承诺不得以本债权存在瑕疵要求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9、根据中国金融监管要求,债权转让后,受让方不得将受让债权再次转让给原债务人(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债务实际控制人),或者原债务主体的控股股东、投资人、直系亲属等相关利益主体,若受让方违反该规定,受让方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0、债权转让后,受让方在行使包括但不限于追偿权、抵(质)押权、参与分配等权利时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均与转让方无关,均由受让方与债务人自行解决,一概与转让方无关,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21、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如果受让方因标的债权存在能够追究转让方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则受让方自权利转移日起无条件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转让方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且受让方在向任何第三人转让全部或部分标的债权时,保证通过对该第三人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要求该第三人作出与受让方在本款中的承诺相同的承诺;如任何第三人因与标的债权有关的事项向转让方追究法律责任的,受让方应出面解决
22、受让方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受让方承诺自权利转移日起自动全部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且保证其后手遵循该规定
23、受让方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标的债权资产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还款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
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受让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4、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转让方经受让方要求,可出具成交价款收据,不就转让价款出具相关发票
25、除前述各项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对转让标的的价值或对受让方取得、占有、享有、经营、处置或行使其对转让标的的权利有不利影响的其他瑕疵、潜在瑕疵、缺陷或情形;26、该标的对应抵押资产所涉及的租赁、占用、查封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调查,意向受让方报名后视为接受本债权所有现状;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8、本项目不良贷款债权成交后,应以登报方式发布债权转让通知公告,并在省级及以上有影响的报纸(包括但不限于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上刊登,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办理,登报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平均分摊
29、本标的自挂牌之日起至成交之日期间,若本项目债权有发生收回债权的,该权利归受让方所有
30、本项目债权涉及对债务人(含担保人)的征信权利、义务、责任,自本项目债权转让生效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含担保人)的征信记录进行查询、打印、保存、征信数据报送、异议处理、个人信息保护及信息主体合法的征信权益的保障等权利义务,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受让方需要转让方协助的,转让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特别提示:1.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三、竞价规则:起拍价格:2671.85万元,保证金:27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或整其倍数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本项目属于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受让方须为取得金融许可证,可批量收购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包括: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不符合资格的其他社会投资者及其他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请勿参与五、咨询时间及异议处理: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18时止接受咨询;对此次竞价标的债权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日5个工作日前持正式书面文件与转让方或阿里资产区域服务团队联系
【联系方式】联系人:梁小姐18811826036阿里资产客服热线:400-822-2870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萧先生139253528082026年4月21日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农商银行”、“转让方”)将在淘宝网网络竞价平台上对中山市优莱克灯饰制造厂等19户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敬告各位竞买人:请各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本次竞价的转让方:中山农商银行;转让标的:中山市优莱克灯饰制造厂等19户债权,截至2025年12月20日基准日,总债权余额8969.40万元,其中:本金8715.42万元,利息242.67万元(包含正常利息、复利息、罚利息),代垫诉讼费用11.31万元
二、竞价规则本次竞价的保留价即起拍价,采取增价拍的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本次竞价的起拍价格:2671.85万元,保证金:27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或整其倍数
三、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1、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须在报名前向指定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缴纳后按照标的页面提示完成报名
竞价结束前,转让方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原路退还,具体到账时间以实际为准;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由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直接向中山农商银行划付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竞价余款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若受让方拍下后未能按期支付款项或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则构成受让方的根本性违约
3.竞价款余款由受让方直接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1)账户名称: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账号:80020000000292345;(3)开户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4、受让方应在尾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具体费用标准以网络资产竞价平台公示为准),如受让方未按时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转让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特别提醒1、【请认真阅读此条】保证金具有履约担保性质
若受让方出现下列其中情况之一的,无权要求退回保证金(1)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未在转让方通知的时间限期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在该协议签订后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按协议约定的金额、期限、付款方式等义务的;(3)妨碍、误导他人参与竞价,或恶意串通破坏竞价秩序的;(4)故意诋毁转让方、交易组织方或散布不实言论损害转让方、交易组织方的合法权益的;(5)违反本公告的竞买人条件限制规定的
发生以上情形之一,已经获得受让资格的,转让方有权予以撤销;已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将标的另行处置,且不予返还保证金
若原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的,原受让方还应就不足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标的另行处置的,原受让方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以及再次处置产生的费用
再行竞价转让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受让方应当补足差额价款
1、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于由此所产生的纠纷,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债权转让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行使追索权,且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为由要求解除交易
2、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3、如因淘宝平台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债权受让人承担并按淘宝要求及时缴纳
4、标的物介绍仅作参考,不作为拍卖依据,查封情况、房产估值等信息请自行尽调,转让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5、债权受让人取得债权后,只能采取正当、合法的措施、手段而不得采取任何非法手段进行回收或处置
否则,其给转让方造成的声誉影响等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皆由债权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6、竞价成功后受让方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受让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受让方逾期未支付竞价款,转让方有权组织重新竞价7、债权权利转移日为受让方支付全额收购价款且完成《债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
8、本次转让系不良资产债权的转让,债权转让后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主体变更、执行申请人变更、标的物房产拍卖处置、所有权取得或变更、标的物房产腾房以及实现债权等事宜均由债权受让人自行负责、自担风险,转让方作为债权转让人对上述事宜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
9、本次不良资产债权转让为卖断方式,不设定任何兜底及回购条件
在全部转让款项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后,转让方后续可配合受让方变更诉讼主体,但转让方不再承担后续诉讼清收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并对诉讼清收的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转让方可以要求受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1、转让方保留推迟或取消本次竞价、调整资产项目和采用其他方式处置资产的权利;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如有调整,调整结果以签署的正式交易合同/转让协议为准1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须知由中山农商银行负责解释
注:尾款支付时间及方式以《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的规定为准,页面下方【尾款支付说明】中的线上支付截止时间、尾款支付方式仅仅作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