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128826356.13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27434576.09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156260932.22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04-25<\/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债权情况调查表<\/span>ÂÂ<\/span><\/p>Â<\/p>ÂÂÂ<\/span>Â<\/span><\/p>Â<\/span><\/p>Â<\/p><\/p>Â<\/p>Â<\/p>Â<\/p>Â<\/p>Â<\/p><\/span><\/div><\/div><\/div><\/div>受委托,一拍定音(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及须知内简称:本公司)将于2026年5月6日(周三)上午10:00时起至2026年5月7日(周四)上午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以下债权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一、竞买标的物:1.关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公司对重庆文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
2.债权基本情况:标的名称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公司对重庆文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担保方式土地抵押+保证担保诉讼情况已确权、执行中诉讼/执行案号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2026)渝0151执759号债权本息截止2025年4月25日,债权本金余额128826356.13元,累计欠息:27434576.09元,合计156260932.22元债务人情况债务人名称重庆文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人基本情况2018年10月成立,注册资本1.2亿,为金科旗下项目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核心项目为铜梁金科集美东方
抵押物情况抵押物名称不动产权证书号:渝(2019)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625758号抵押物类型城镇住宅及商业用地抵押物地址铜梁区东城街道中龙路388号土地面积34697.52平方米(52.04亩)资产使用现状1、已峻工交付未取证部分(12#住宅楼整幢):未售面积3,785㎡
2、铜梁集美东方项目二期第五批次,共计7栋楼(5栋住宅,2栋商业),建筑面积45,500㎡,目前处于停工缓建状态,无销售
抵押顺位一抵查封顺位待查封保证人情况保证人名称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人基本情况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金科地产集团核心子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重整已执行完毕,目前恢复正常经营,重点推进保交楼与资产盘活
二、竞买价格:竞买起始价格:人民币4500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225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元或整倍数
三、保证金交纳及处置: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价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内有足够的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价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竞价成交后,竞价成功者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2.本标的物竞价余款在竞价成交后15日内缴纳结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本公司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
若因竞买人不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而导致日后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等交付手续,相应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与债权人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竞价开始两个工作日前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并添加至阿里资产处置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看样的时间:标的物公示期间至竞价开始时可接受咨询,可去现场看样,有意者请提前预约
六、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结束
七、服务费支付规则:竞价成交后,竞买人须支付给阿里资产处置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标准按照系统成交价金额分区间收费
具体支付标准及时间以阿里资产处置平台公布的《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及相关文件为准
竞买人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淘宝订单等方式向阿里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
竞买成交后,竞买人须支付给一拍定音(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费,支付标准为标的成交价的3%,竞买人逾期或未足额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及本公司综合服务费的,债权出让人有权迟延交割或交付标的债权及相关债权文件
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告中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等作为参考,本公司不做担保,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物实际面积以登记机关最终确定的结果为准除本公告披露的情况外,竞买人应对竞买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向者请亲自咨询、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或者条件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已经产生或将要产生的各项费用、风险和损失赔偿
4.竞买人在竞价成功后悔拍、逾期支付竞买余款或未按时办理交接手续,本公司将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原竞买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应当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及应当支付的技术费用
重新竞价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本公司组织竞买所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冲抵与竞买标的相关的其他债务等
重新竞价的价款若低于原竞价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竞买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竞买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竞买人承担不足部分
5.若任何一方在竞价交易过程中产生纠纷,则各方均同意将该纠纷提交至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解决,并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由此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
1.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活动,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在竞买开始前向本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公司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竟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买保证金
竟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买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受让人)冻结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即时解冻
竞买未成交的,竟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本次竞价活动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竞价标的物已知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公告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做好尽职调查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5.公告期间至标的竞价开始前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提前联系,联系人详见竞买公告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7.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受让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8.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受让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原债权人所享有的依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9.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买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c)标的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权属文件对于标的权利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本标的对应的抵押物可能已经灭失、被执行、毁损或不足值的情况,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f)涉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败诉或部分败诉(包括但不限于放款时预先扣收的手续费等可能不被法院认定为债权;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可能仅限于最高额反担保抵押登记的本金金额,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部分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甲方向被保险人即借款合同项下出借人理赔后,无法获得借款人抵押给出借人抵押物的抵押权;因抵押权转让并未进行变更登记可能导致不被法院认定为享有抵押权;因综合费率高于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导致超出部分不被法院支持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g)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h)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人承担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受让人自行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人自行解决
10.竞价成功后的交割与责任:10.1竞价成功后,受让人应在本公司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交割手续(时间以通知为准,在此不作承诺)
若受让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交割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交割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再履行协助转让交割的义务
10.2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价成交,竞买人作为受让人将按照我公司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上公布的《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进行签署
本公司可协助买卖双方完成资产交割、债权主体资料交割等手续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交割,因有关部门政策调整,暂时不能履行转让交割的,则办理时间相应顺延,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的违约责任
10.3竞价成功后受让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受让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受让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本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没收竞价保证金
10.4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受让人将按照标的物现状受让标的,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我公司和债权出让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物自竞买公告日起至标的物相关权利移转给受让人之日发生变化的,受让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物的变化而请求我公司和债权出让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11.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债权人所有:11.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11.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含平台服务费)的;11.3竞买人未按《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11.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11.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11.6竞买人不符合竞买条件的;11.7其他情形
以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规则》为准12.标的物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本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终止转让活动,同时本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转让活动终止的决定:12.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12.2未实际在本公司履行交易程序的;12.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12.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存在法律纠纷,并有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出具的文书佐证的;13.本竞价须知由本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