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242999999.97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13505423.94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256505423.91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6-04-08<\/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详情见公告和附件内容<\/span><\/p><\/span><\/div><\/div><\/div><\/div>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川发资管”)将于2026年04月24日15:00至2026年04月27日17:00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平台上(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川发资管受托处置四川国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笔不良债权资产,截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4月8日,项目的本金余额为24299.999997万元,利息1350.542394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债权合计25650.542391万元
债权情况详见附表:一、竞价标的:四川国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笔不良债权资产
竞买起始价:人民币25650.542391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川发资管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凡先前参与川发资管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咨询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川发资管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17:00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川发资管现场咨询
四、成交规则: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只有一人参与竞价且出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成交有效
五、延时出价: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增价竞价方式,设保留价,保留价即为竞买起始价
七、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债权转让价款
前期已经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履行转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按约定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后,履约保证金退还买受人
八、保证金规则:(一)保证金缴纳方式: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交易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竞得者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后自动转入川发资管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竞价价款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缴入至协议约定的账户
(三)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川发资管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之日起的【二】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软件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九、违约责任:(一)如买受人违反付款义务,迟延【二】个工作日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或者买受人违反除付款义务以外的其他任何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则川发资管有权选择:1、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或转让价款,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并立即收回标的债权,买受人应向川发资管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总额的30%;川发资管可将已经没收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或转让价款作为赔偿金用以弥补川发资管因买受人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前,因标的债权处置清收进度延迟而给川发资管带来的损失等)
若上述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川发资管因买受人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则川发资管有权要求买受人继续就川发资管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买受人应按川发资管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相应债权转回川发资管的事宜无需征得买受人同意
如川发资管再行委托拍卖本合同项下债权的,买受人应支付再行拍卖所产生的费用;如再行拍卖成交金额低于本合同项下约定转让价款的,川发资管有权向买受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2、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并限期予以补正,买受人应向川发资管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川发资管的实际损失,川发资管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
如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六的标准向川发资管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已向川发资管支付的任何价款优先冲抵违约金;如买受人违反除付款义务以外的其他任何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的,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总额的30%
(二)无论川发资管是否就买受人已发生的违约情形作出选择及作出何种选择,均不意味着川发资管放弃上述各种权利的选择权,川发资管有权在买受人再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任一违约情形时,重新进行选择
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川发资管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债权转让合同》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川发资管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有无法继续享有的风险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川发资管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I、主债权及抵质押权、其它担保权利均按现状进行转让,竞买人自愿承担和接受本次转让债权(含主债权和担保债权)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这些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人、担保人没有履约、偿付能力或者将来发生破产、清算、解散等情形;个人担保人已经死亡或将来死亡;受让的债权无法全部实现;抵押物无法或难以处置,抵押物价值下跌及处置变现的价款无法覆盖主债权,抵押物被查封冻结对抵押权效力及实现的不利影响,抵押物被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或相关民事诉讼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其它担保权利无法主张、实现或价值不足;竞买人提起诉讼或破产申报权利时其请求没有全部得到法院或管理人支持确认等
J、特别风险告知:(1)本次转让的标的债权虽然已经取得公证处的《执行证书》,但公证债权文书与法院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类似,日后仍有被撤销、变更或不予执行的可能性
(2)抵押物中都江堰堰山和畔一期一、二批次土地(权属证书编号为:川(2017)都江堰市不动产权第0032769号、川(2020)都江堰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141号;川(2017)都江堰市不动产权第0032770号、川(2020)都江堰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139号)上修建的房产经债权人同意后大部分已经销售,剩余未售的住宅1362.99平方米和商业房产8954平方米已追加抵押给债权人,故该项目一期一、二批次土地的抵押权事实上已经无法实现,对于追加抵押给债权人的住宅和商业房产的销售、租赁、使用等情况由竞买人自行调查和确认;对于项目一期三批次土地、五期土地(权属证书编号为:川(2017)都江堰市不动产权第0032768号、都国用(2009)第335号)的开发情况以及地上房屋的销售、租赁、使用等情况由竞买人自行调查和确认
(3)本次转让标的中的抵押权并非唯一、优先的权利,现实中可能存在的房屋买受人的权利、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税收优先权、房屋租赁权等均可能优先于抵押权,从而导致抵押权无法或难以实现,对于可能存在的优先于抵押权或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情形由竞买人自行调查和确认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川发资管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买受人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川发资管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2、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平台服务商服务费(佣金)等各项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收费标准参照阿里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川发资管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郭女士手机号:15528046166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西段6号成都科学城天府菁蓉中心C区特别事项:1、一旦竞买成交,竞买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平台服务商服务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收费标准参照阿里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
2、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川发资管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具体债务人、保证人担保信息以及抵质押物信息请联系川发资管获取详细档案资料,并以合同协议文本、抵质押物的登记现状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