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关于江西省天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西井冈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户不良资产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关于江西省天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西井冈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户不良资产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江西省天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西井冈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户不良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截至本次转让基准日2026年3月20日,拟处置标的债权本息合计162,053.22万元,其中本金33,000.00万元,利息129,053.22万元,债权涉及的代垫费等一并转让
债权资产分布在江西省吉安、河北省秦皇岛市地区,本资产不涉及抵债资产
具体分布见下表:(截至2026年3月20日,单位:万元人民币)序号资产名称资产形态资产所在地债权本金债权利息行业担保和抵押情况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江西省天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债权河北省秦皇岛市13,00026,447.15房屋建筑业保证+抵押1.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190号、192号194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2.秦皇岛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岩松、李实、王建平、徐冬梅、孙权东、田清侠提供保证担保停业2江西井冈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吉安市安福县20,000102,606.07零售业保证+抵押1.吉安市万源泰投资有限公司、吉安市宏泰投资有限公司、汪东红、汪卫一、刘道华、蔡晓枫、盛燕、郑金根、王晓英、刘汉平、陈勇、叶国文提供担保;2.安福县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提供抵押;停业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联系人:熊女士联系电话:0791-87703108电子邮件:xiongyanli@coamc.com.cn分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402号浦发大厦14楼邮编:330038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纪检监察部)0791-87703126(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江西监管局电话:0791-8682188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电话:0791-86766790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2026年4月27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2026年04月27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关于江西省天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西井冈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户不良资产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江西省天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西井冈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户不良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截至本次转让基准日2026年3月20日,拟处置标的债权本息合计162,053.22万元,其中本金33,000.00万元,利息129,053.22万元,债权涉及的代垫费等一并转让
债权资产分布在江西省吉安、河北省秦皇岛市地区,本资产不涉及抵债资产
具体分布见下表:(截至2026年3月20日,单位:万元人民币)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联系人:熊女士联系电话:0791-87703108电子邮件:xiongyanli@coamc.com.cn分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402号浦发大厦14楼邮编:330038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纪检监察部) 0791-87703126(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江西监管局电话:0791-8682188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电话:0791-86766790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