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4-28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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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绍兴中卓贸易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处置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0995285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4-22
起始日期
2026-05-2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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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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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4-22
  • 结束日期:2026-05-22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等情况请自
    支付方式:现金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绍兴中卓贸易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绍兴中卓贸易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单位:元序号借款人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利息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绍兴中卓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人民币3,499,949.36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利息为2,569,189.73元保证人:浙江沃德家纺科技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峥富进出口有限公司、李一波、周丽莎、杨国林、李敏、缪国峰、陈钟星、吕倬企业存续注:公告列示的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情况等信息仅作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具体信息请与交易联系人接洽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签署的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抵押物现状及其涉及的产权性质、税费、司法查封等情况请自行前往实地或有关部门调查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0571-86011067邮件地址:chenkaijie@coamc.com.cn通讯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5楼邮编:310006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0571-8716317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纪检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浙江监管局电话:0571-8705765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电话:0571-87189606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4月22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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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绍兴中卓贸易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 单位:元序号

借款人名称所在地

币种本金

利息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1

绍兴中卓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

人民币

3,499,949.36

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利息为2,569,189.73元

保证人:浙江沃德家纺科技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峥富进出口有限公司、李一波、周丽莎、杨国林、李敏、缪国峰、陈钟星、吕倬

企业存续注:公告列示的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情况等信息仅作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具体信息请与交易联系人接洽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签署的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抵押物现状及其涉及的产权性质、税费、司法查封等情况请自行前往实地或有关部门调查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

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71-86011067邮件地址:chenkaijie@coamc.com.cn

通讯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5楼邮编:310006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571-8716317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浙江监管局 电话:0571-8705765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电话:0571-87189606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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