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4-28 21:36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关于《债权转让协议》(编号:coamc浙-2018-a-45)项下剩余债权及相关权利资产的处置公告

关于《债权转让协议》(编号:coamc浙-2018-a-45)项下剩余债权及相关权利资产的处置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0995291

3902.624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4-17
起始日期
2026-05-1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902.624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902.6246万元
  • 单价:1.0855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铜陵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4-17
  • 结束日期:2026-05-17
  •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石城大道南段
  • 评估价:3902.624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标签:
    小区:世纪曙光苑
    支付方式:现金
    转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拍卖原因:清偿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2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债权转让协议》(编号:coamc浙-2018-a-45)项下剩余债权及相关权利资产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债权转让协议》(编号:COAMC浙-2018-A-45-001)项下剩余债权及相关权利资产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COAMC浙-2018-A-45-001)项下剩余债权及相关权利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次转让资产包括:(1)编号COAMC浙-2018-A-45-001号《债权转让协议》项下,中国东方浙江省分公司持有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付未付债权转让对价款、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相关权利

(详见标的资产清单A);(2)编号COAMC浙-2018-A-45-001号《债权转让协议》项下基础债权,其中包括中国东方浙江省分公司尚未进行再处置的4户债权资产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详见资产清单B),剩余权益总金额为9888.25万元,涉及本金8475.26万元,利息1412.98万元(截至2017年10月31日),均分布在安徽省

其中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月6日裁定将安徽深诚实业有限公司、沈栋国、林波名下位于铜陵市石城大道南段676号一层、二层商业房地产作价39026246元,交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抵偿

具体分布见下表:序号分布地区债权资产(本金,万元)金额占比1安徽8475.26100%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抵债资产、其他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其中,抵债资产指东方或前手/委托方或前手因与标的资产的义务人达成抵债协议,或因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判令、判决、裁定或裁决义务人通过向东方或前手/委托方或前手转移其持有的特定财产或财产权利的方式清偿全部或部分相关债务,而已取得或将要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

联系人:吴经理联系电话:0571-87163159电子邮件:wujunying@coacm.com.cn通讯地址:杭州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五楼531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571-87163171(我分公司纪检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浙江监管局电话:0571-8705765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电话:0571-87189606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4月20日标的资产清单A:《债权转让协议》项下中国东方浙江省分公司的剩余权益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乙方所在地标的债权资产文件未付转让对价未付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诉讼状态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杭州市《债权转让协议》(编号:COAMC浙-2018-A-45-001号)38,829,989.9959,004,428.82未诉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6年1月8日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应付未付款项(表格中的数据为中国东方浙江省分公司内部计算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中国东方浙江省分公司不对债权金额真实、准确性负责)

资产清单B:基础资产清单序号资产名称资产形态资产所在地币种本金金额(元)利息金额(元)行业担保人担保物资产现状1安徽深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安徽省铜陵市人民币44,940,420.02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7,418,151.74元百货零售芜湖市连山矿业有限公司、安徽深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郭良国、雍雪华、吴根祥、孙有年、沈栋国、林波抵押物:铜陵市石城大道南段676-680号等26套商业房产,建筑面积3595.17平方米,土地面积1198.1平方米(该抵押物已于2020年1月6日由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编号:(2019)皖07执恢12号之2),裁定以作价39026246元的价格交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抵偿)

停产2铜陵市圣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安徽省铜陵市人民币8,375,261.68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1,718,161.54元建材批发铜陵市东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刘运罗、倪建明、郑晓燕、倪文才抵押物:1、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361号四楼1-30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172.58平方米,土地面积167.5平方米;2、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361号负一层4号、5号、10号、12号、15号、19-25号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66.08平方米,土地面积66.62平方米

停产3铜陵多达商贸有限公司债权安徽省铜陵市人民币23,299,930.00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3,686,955.88元五金产品批发余斌彬、茅逸群、王思通、张小香抵押物:铜陵市铜都大道北段4519号共19间商业用途房地产,建筑面积3015.37平方米

停产4铜陵智慧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安徽省铜陵市人民币8,137,000.00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1,306,573.51元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周木英、程宏高、程曦、余佳佳抵押物:1.铜陵市世纪曙光苑2栋201号商业用房,面积800.48平方米;2.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418号商业用房,面积69.33平方米

停产合计84752611.714129842.67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04月20日

Created with an evaluation copy of Aspose.Words. To remove all limitations, you can use Free Temporary License https://products.aspose.com/words/temporary-license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债权转让协议》(编号:COAMC浙-2018-A-45-001)项下

剩余债权及相关权利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COAMC浙-2018-A-45-001)项下剩余债权及相关权利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次转让资产包括:(1)编号COAMC浙-2018-A-45-001号《债权转让协议》项下,中国东方浙江省分公司持有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付未付债权转让对价款、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相关权利

(详见标的资产清单A);

(2)编号COAMC浙-2018-A-45-001号《债权转让协议》项下基础债权,其中包括中国东方浙江省分公司尚未进行再处置的4户债权资产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详见资产清单B),剩余权益总金额为9888.25万元,涉及本金8475.26万元,利息1412.98万元(截至2017年10月31日),均分布在安徽省

其中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月6日裁定将安徽深诚实业有限公司、沈栋国、林波名下位于铜陵市石城大道南段676号一层、二层商业房地产作价39026246元,交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抵偿

具体分布见下表:

序号分布地区

债权资产(本金,万元)

金额占比1

安徽8475.26

100%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抵债资产、其他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其中,抵债资产指东方或前手/委托方或前手因与标的资产的义务人达成抵债协议,或因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判令、判决、裁定或裁决义务人通过向东方或前手/委托方或前手转移其持有的特定财产或财产权利的方式清偿全部或部分相关债务,而已取得或将要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

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 境内 ]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 财务状况良好 ]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

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 ]月[29 ]日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0571-87163159电子邮件:wujunying@coacm.com.cn

通讯地址:杭州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五楼53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0571-87163171(我分公司纪检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浙江监管局 电话:0571-8705765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电话:0571-87189606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 ]月[29 ]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6年4月20日

标的资产清单A:《债权转让协议》项下中国东方浙江省分公司的剩余权益

单位:人民币 元序号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乙方所在地标的债权资产文件

未付转让对价未付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

诉讼状态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杭州市《债权转让协议》(编号:COAMC浙-2018-A-45-001号)

38,829,989.99

59,004,428.82

未诉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6年1月8日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应付未付款项(表格中的数据为中国东方浙江省分公司内部计算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中国东方浙江省分公司不对债权金额真实、准确性负责)

资产清单B:基础资产清单

序号资产名称

资产形态资产所在地

币种本金金额(元)

利息金额(元)行业

担保人担保物

资产现状1

安徽深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币

44,940,420.02

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7,418,151.74元

百货零售芜湖市连山矿业有限公司、安徽深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郭良国、雍雪华、吴根祥、孙有年、沈栋国、林波

抵押物:铜陵市石城大道南段676-680号等26套商业房产, 建筑面积3595.17平方米,土地面积1198.1平方米(该抵押物已于2020年1月6日由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编号:(2019)皖07执恢12号之2),裁定以作价39026246元的价格交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抵偿)

停产

2

铜陵市圣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币

8,375,261.68

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1,718,161.54元

建材批发铜陵市东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刘运罗、倪建明、郑晓燕、倪文才

抵押物:1、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361号四楼1-30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172.58平方米,土地面积167.5平方米; 2、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361号负一层4号、5号、10号、12号、15号、19-25号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66.08平方米,土地面积66.62平方米

停产

3

铜陵多达商贸有限公司债权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币

23,299,930.00

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3,686,955.88元

五金产品批发

余斌彬、茅逸群、王思通、张小香抵押物:铜陵市铜都大道北段4519号共19间商业用途房地产,建筑面积3015.37平方米

停产

4

铜陵智慧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币

8,137,000.00

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1,306,573.51元

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周木英、程宏高、程曦、余佳佳

抵押物:1.铜陵市世纪曙光苑2栋201号商业用房,面积800.48平方米; 2.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418号商业用房,面积69.33平方米

停产

合计

84752611.7

14129842.67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Words. Copyright 2003-2024 Aspose Pty Ltd.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石城大道南段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