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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企业名称:邯郸市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在地: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永安街17号五楼北侧债权总额:398,307.88万元(截至2026年2月21日)一、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处置持有的邯郸市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及其相关从权利,债权金额共计398,307.88万元,其中本金44,836.46万元,利息75,917.9万元、罚息29,442.91万元、违约金153,943.61万元、复利94,167万元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债务人为邯郸市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2001年9月,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永安街17号五楼北侧,法定代表人赵超波,注册资本8000万元,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材料的销售为主营业务
三、担保情况(一)抵押情况债务企业以42,442.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共计147,492.85平方米,包括:(1)“力天凤凰城”项目1-8号楼住宅732套,建筑面积92,308.39平方米;(2)“力天凤凰城”项目商业12,109平方米,办公6453.86,地下储藏室1801.17平方米,地下车库34820.43平方米,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小区建成后,2018年邯郸市房地产测绘队对该小区进行测绘,抵押物住宅面积变更为79,521.68平方米,商业20,397.14平方米,地下部分36,621.6平方米
(二)质押情况赵超波、赵若植二人持有的力天地产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合法有效,具体质押情况如下:序号质押权属质押种类质押权证号码数量1赵超波邯郸市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开)登记内出质设核(2014)第429号1650万元2赵若植邯郸市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开)登记内出质设核(2014)第428号6350万元(三)保证情况赵超波、赵若植、言培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债权清收进展情况(一)诉讼执行情况我公司已就上述债权向河北省高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目前由石家庄市中院执行
上述抵押物我公司均已向法院申请查封(二)执行查封情况1、查封了被执行人邯郸市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探矿权,证号:T61120080702010746
2、(1)查封被执行人赵超波名下坐落于丛台区滏东北大街188号连城别苑小区散花坊2-4-2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0101190261,建筑面积204.38平方米;(2)查封被执行人邯郸市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中华大街与青年交叉口东北角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邯市国用(2013)第C010008号、建筑面积:1319.97平方米;(3)查封了坐落于中华北大街以东、新兴大街以西、望岭路以南、青年路以北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证号:邯市国用(2009)第C010003号、建筑面积:42442.1平方米
3、冻结了赵超波持有的5家公司股权,分别为:持有的邯郸市力达电梯设备有限公司80%的股权、河北通达水利工程有限公司62.5%的股权、邯郸市商联担保有限公司12%的股权、河北鑫霸贸易有限公司10%的股权、河北珈众贸易有限公司1%的股权
五、资产亮点分析1、抵押资产位于邯郸市中华大街以东,新兴大街以西,望岭路以南,青年路以北,与万达商厦隔路相望,该项目区域属于邯郸市第二大商业圈,传统商业密集地,人气较旺配套设施成熟,距邯郸市著名景点丛台公园、邯郸市第一医院以及邯郸市一中,均在1公里范围内,重点初中邯郸市25中距小区不到300米,汉光中学在小区对面,10余条公交线路经过小区,交通便捷,生活、医疗及上学极其方便,地理位置极佳,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2、我公司查封了企业名下位于陕西宁陕县的一处探矿权证(证号:T61120080702010746),已查封的探矿权矿产资源位于陕西宁陕县,为钒铅锌多金属矿,企业已进行探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资料已备案,尚未进行环评
企业已建一选矿厂,选矿厂的交通、电力等问题均已解决该矿产资源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并极具升值潜力
抵押资产照片如下:风险提示该项目涉诉较多,且抵押物存在出租、私售、抵顶工程款、被第三方占用等瑕疵,请予以关注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
联系人:张女士、刘女士联系电话:0311-89863327、0311-89863286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军大街27号邮政编码:05006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