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5-06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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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雅美宝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025638

467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5-12
起始日期
2026-05-13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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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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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4675万元
  • 单价:22.6064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深圳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5-12
  • 结束日期:2026-05-13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城市花园(公交站)
  • 评估价:467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竞价活动开始之日
    小区:心城城市花园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融资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
    楼栋总数:2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截至处置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深圳市雅美宝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597.69万元,其中本金6,999.95万元,利息及违约金1,537.19万元,代垫费用60.54万元

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其中深圳市恒江拓展投资有限公司、苏华鸿、陈瑞红、许玉英、林剑伟、蔡麟、钟瑞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钟瑞芳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城市花园二期2栋104号(面积206.80平米)、204号(面积213.19平米)两套商铺及福田区香蜜湖香梅路香蜜湖第一生态苑1栋华旭阁2A一套住宅物业(面积289.21平米)提供抵押担保

竞买须知一、竞拍标的:深圳市雅美宝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债权竞买起拍价:4,675万元,保证金:935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人须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不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并须于竞价活动开始之日的前一工作日16时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提交竞买人主体材料及本竞价页面所挂《债权转让合同》、《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全部附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竞买人公章,若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需在文件中签字捺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到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竞价活动开始之日的前一工作日16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现场咨询

四、该债权资产至少有一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若只有一人报名且出价达到起拍价的,在竞价结束后,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刊登《竞价公告》,自刊登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若没有新的竞买人参与竞价的,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确认本次公开竞价成交,本次竞价的买受人为最终买受人;若有新的竞买人参加竞价的,则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在网络平台启动第二次竞价程序,第二次竞价的买受人为最终买受人

本条所称新的竞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2)补登公告期内向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缴纳935万元竞买保证金(以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实际到账为准);(2)补登公告期内向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单方出具书面不可撤销承诺函(以信达公司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承诺若未在上述拍卖第二次竞价程序中参加竞价或出价未达到第二次竞价起拍价的,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没收该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债权转让合同》,并根据双方签署生效的《债权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及其他费用,如有)和交易服务费

八、保证金规则:(一)竞买人需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一个工作日的17时前将竞拍保证金支付至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内(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44201503500050026609),或通过京东系统线上缴纳竞价保证金,并与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联系核实竞价资格

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意向竞买人逾期交纳或未交纳竞拍保证金将无法参加竞拍,逾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及未竞得者支付至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内的竞拍保证金将于10个工作日内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竞得者在拍卖前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其履行《债权转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竞得者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根据双方签署生效的《债权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及其他费用,如有)和交易服务费

成交价款支付至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账户中(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44201503500052527135)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或未按《债权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及资金占用费、其他费用,如有)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九、违约责任:(一)如买受人未按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资金占用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的,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按应付未付价款的总额收取每自然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二)若买受人未在违约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付清应付款项及相应违约金的,则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解除债权转让合同并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已付的转让价款及其他款项等;(2)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三;(3)债权转让合同有权对债权重新进行处置

如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对债权再行处置,有权向买受人追索再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如再行处置金额低于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向买受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三)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信达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费用的情形(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信达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原债权银行及(或)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原债权银行及(或)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

4、资金来源合法性保证:竞买人保证,支付的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其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竞买人保证,配合反洗钱工作,应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孙女士0755-82960023;樊女士,0755-82966637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A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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