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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河南城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5户不良债权资产催收、招商暨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催收、招商、处置以下债权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本次公告催收、招商暨处置的债权资产涉及5户,截至2026年4月20日,债权资产本金余额3,174.70万元,利息余额1,847.11万元,债权本息合计为5,021.81万元
具体债权资产及实物资产详见下表
基准日:2026年4月20日单位:万元(人民币)序号客户名截至2026年4月20日担保详情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债权本金债权利息1河南城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98.89103.10由张德岭、邢斌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邢斌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7套房产,位于荥阳市-贾峪镇洞林湖·新田城二期东区S9号楼1单元1层103、104、105、106、107、108号,合计905.15平方米;贾峪镇洞林湖·新田城一期C区31号楼1单元1-3层106号,为住宅,面积555.18平方米2郑州捞福记火锅餐饮有限公司796.0078.45由张德岭、邢斌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张德岭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荥阳市-贾峪镇邢村、周垌村洞林湖·新田城一期C区商业32号楼1单元133、134、135号,均为配套商业,抵押面积923.81平方米
3河南美卓纸业有限公司556.3477.58由梁耀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河南省粤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郑州正佳贸易有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郑州正佳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高新区漳河路12号11号楼1层101、102、103号;河南省粤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高新区漳河路12号11号楼3层301、302、303、304、305、306、307号,抵押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抵押物面积合计601.67平方米4河南新开元实业有限公司711.541,495.90由借款人李占伟及其配偶李海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物为担保人李占伟名下房产,分别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2号院1号楼506号,面积400.12平方米;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2号院1号楼5层505号,160.79平方米,用途均为商业,面积合计560.91平法米
5河南亚视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11.9392.08由实际控制人魏冀、王继娟夫妇及其关联企业亚视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物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彩路2号1号楼27层147号,住宅,面积88.95平方米,专利权2032年2月2日到期
备注:利息和其他费用最终以相关法律文书及凭证为准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户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
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请立即向我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异议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分公司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联系人:曾经理、郭经理电话:0371-65744721、0371-65742082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6号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0371-65744715(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电话:0371-6563963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电话:0371-69332000特别声明:利息暂计算至2026年4月20日(以实际为准)
上述标的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分公司不对标的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6年4月30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6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