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5-06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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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南置业有限公司对杭州外海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11038466

89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5-19
起始日期
2026-05-1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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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89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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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899万元
  • 单价:0.0286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5-19
  • 结束日期:2026-05-18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香樟街
  • 评估价:89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杭州产金所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02室
    小区:2号泛海国际
    注册资本:3020000.0
    转让方:济南新南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友剑
    注册地址:济南市长清区丹凤小区南区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座27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花园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延时周期:延时报价周期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所在位置交易公告交易须知标的附件交易记录标的名称济南新南置业有限公司对杭州外海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标的编号HJS2026ZC0409-1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5-06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6-05-18转让底价8990000元资产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否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不涉及联系人王先生宣小姐联系电话0571-850855820571-85085367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楼标的基本情况债权债权标的名称济南新南置业有限公司对杭州外海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债权本息合计拟处置债权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杭州外海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账面价值为31,411,699.23元,其中本金余额17,308,076.30元,利息14,103,622.93元(计算至破产申请日2018年6月29日)

其他披露事项1、该转让债权部分内容如下:(1)编号为2014年(庆春)委借字第000002号的《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及2015年(展)字0007号《一般委托贷款展期协议》,合同项下本金余额为17,308,076.30元

(2)编号为2014年庆春(抵)字019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项下最高抵押担保金额40,668,200.00元,抵押物为山东省济南西子城市花园桂雨苑的45套房产(实际涉案抵押物为37套房产)

(3)转让方与杭州外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济南外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签订《还款协议书》,《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项下本金及未偿付的利息、罚息,杭州外海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最迟于2016年5月31日之前全部偿还给转让方

杭州外海集团有限公司在清偿借款本息前,仍按照《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向转让方支付未偿还本金的利息及罚息,其中利息为年利率10%的固定利率,罚息按照每日0.028%计收

若在2016年5月31日前杭州外海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全部清偿本息,转让方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将通过法律途径对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处置

(4)转让方与杭州外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项下本金余额为17,308,076.30元和相应利息(含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转让方为收回债权所产生的公正、评估、拍卖、诉讼、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

(5)根据评估报告内容,2018年6月29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杭州外海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

受托人工行庆春路支行已于2018年10月10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为31,411,699.23元,其中本金17,308,076.30元、利息14,103,622.93元,已受偿18,532.90元,无二次分配

2018年10月9日,新南置业公司、工行庆春路支行与济南外海房地产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2019年4月2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8)浙0103民初63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对济南外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的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幸福街19号外海西子城市花园桂雨苑的37套抵押房地产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现,新南置业公司、工行庆春路支行对变价后取得的款项在在债权本金17,308,076.30元,利息317,709.89元,罚息9,463,553.47元,复利176,630.41元(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8年7月10日,此后罚息以17,308,076.30为基数、复利以317,709.89为基数,均按年利率20.22%,据实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及其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费636,000.00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据了解,抵押房屋实际为住宅物业,因涉及拆迁户安置纠纷已被当地拆迁户强行占用,房屋所有权人暨抵押人济南外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与占用人签订协议,未收取对价

故法院在依法执行处置抵押房产时暂不具备处置条件,据了解下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多次前往济南协调无果的情况下,2020年6月30日下达了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决书

因抵押物于2020年被当地拆迁户强行占用,转让方与抵押房屋所在的村委会干部、拆迁办、房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进行联系,获悉外海公司开发建设的外海西子城市花园房地产项目,属于新农村建设项目,涉及拆迁村民205户、拆迁面积31453.09平方米,外海公司与当地村委会签订书面安置协议,承诺建设项目完成后,交付安置房屋套数不得少于205套

后外海公司未妥善落实拆迁村民的拆迁安置方案,导致未得到安置的村民长时间信访,部分拆迁村民则直接强行入住了抵押房屋

基于外海西子城市花园房地产项目建设涉及拆迁安置的民生重大问题,人民法院不能对入住村民实施强行腾退措施

2、济南新南置业有限公司对杭州外海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利息、费用、担保情况及诉讼情况详见转让方提供的《济南新南置业有限公司拟处置杭州外海集团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关于济南新南置业有限公司对杭州外海集团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的具体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尽调并进行价值判断,转让方及杭交所对未披露事宜不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

3、受让方须承诺已对拟受让债权(包括所涉的诉讼、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与了解,并对抵押物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并知情,愿意按现状受让债权,知悉并接受所有可能的瑕疵、风险

具体法院执行和过户政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转让方基本情况法人/非法人转让方名称济南新南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法人/非法人注册地(住所)济南市长清区丹凤小区南区一区一号楼二单元302室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项友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307617455X9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经济类型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54435406T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03-06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关于同意济南新南公司委贷债权处置的决议(杭交投集团董决议[2026]16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济南新南置业有限公司对杭州外海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转让底价8990000元是否设置保留价否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交易涉及的备查文件等资料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所涉及备查文件等资料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交易项目资料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交易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并在《债权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对拟受让债权(包括所涉的诉讼、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与了解,并对抵押物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并知情,愿意按现状受让债权,知悉并接受所有可能的瑕疵、风险

具体法院执行和过户政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4、本项目标的交割以附件《债权转让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5、(1)本次交易有二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且成交的,受让方须支付交易价款3.55%计的交易服务费;(2)本次交易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报名且成交的,受让方须支付交易价款1.78%计的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受让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踏勘安排展示时间/展示地点/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1-85085582交易保证金设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000000元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处置方式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债权转让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期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在线报价在线报价是否专场否自由报价期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延时报价周期5分钟加价幅度20000元资产转让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一、本《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受让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杭交所《国有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本次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产金所”,www.chanjs.com),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四、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和产金所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

意向受让方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五、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报名程序:(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完成报名登记:(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二)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为准,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产金所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如为专场项目,可以根据意向标的数量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三)激活报价资格

受让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价截止前登录产金所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金所进行报价:(一)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二)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三)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内,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有效报价进入限时报价期后,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在线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设定为专场项目并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所有标的同时开始报价;设定为专场项目串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标的按序号先后报价

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含已竞得标的)对应的标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四)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

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五)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八、在线报价成交的,受让方应当通过产金所取得《成交通知书》

九、受让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债权转让合同》文本与转让方签约

十、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本项目经纪会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具

十一、转让方有权在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受让方追索

十二、竞买人应当对其参与在线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金所的用户,在产金所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三、因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在线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二)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的;(三)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四)在线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十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

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附件1:承诺函.docx附件2:债权转让合同(样本).doc附件3:鲁卓信评报字[2026]第1030号《济南新南置业有限公司拟处置杭州外海集团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关于特别事项说明.pdf报价号价格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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