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5-06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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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上海凯福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基于生效法律文书的应收账款 <结束>

资产编号:11040070

137.5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5-14
起始日期
2026-05-15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37.5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37.5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浦东新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5-14
  • 结束日期:2026-05-15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一路333号
  • 评估价:137.5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工作时间(节假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号会德丰国际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上海凯福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韩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如有瑕疵,均不影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上海凯福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应收账款:<\/span>(2019)沪0106民初20273号民事判决书项下3,850,000元本金及逾期利息、律师费80,000元

<\/span><\/span><\/span><\/p>管理人经调取法院卷宗的方式查询到该笔应收账款情况如下:<\/span><\/span><\/span><\/p>序号<\/span><\/b><\/b><\/span><\/span><\/p><\/td>应收对象<\/span><\/b><\/b><\/span><\/span><\/p><\/td>依据<\/span><\/b><\/b><\/span><\/span><\/p><\/td>金额<\/span><\/b><\/b><\/span><\/span><\/p><\/td>备注<\/span><\/b><\/b><\/span><\/span><\/p><\/td><\/tr>1<\/span><\/span><\/span><\/p><\/td>上海晟豪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span>韩冬<\/span><\/span><\/span><\/p><\/td>(<\/span>2019<\/span>)沪01<\/span>06<\/span>民初<\/span>20273<\/span>号民事判决书<\/span><\/span><\/span><\/p><\/td>3,850,000元<\/span>本金及逾期<\/span>利息<\/span>、律师费80,000元<\/span><\/span><\/span><\/p><\/td>已经法院强制执行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span><\/span><\/span><\/p><\/td><\/tr><\/table>起拍价:1,375,500元<\/span><\/b>,<\/span>保证金:137,550元<\/span><\/b>,<\/b>加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span><\/b><\/b><\/span><\/span><\/p>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span><\/span><\/span><\/p>特别提醒:<\/span><\/b><\/span><\/span><\/p>1.Â<\/span>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如有瑕疵,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span><\/b><\/span><\/span><\/p>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

<\/span><\/b><\/span><\/span><\/p>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开具拍品成交金额的发票

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领交付如果不能办理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成交款不予返还,买受人不能因此悔拍

<\/span><\/b><\/b><\/span><\/span><\/p>5.管理人将向买受人交付该应收账款相关之民事判决书、执行文书及应收账款对象身份信息电子扫描件

<\/span><\/b><\/b><\/span><\/span><\/p>6.<\/span><\/b>上海市<\/span><\/b>静安<\/span><\/b>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span><\/b>1<\/span><\/b>月<\/span><\/b>27<\/span><\/b>日作出(202<\/span><\/b>0<\/span><\/b>)沪01<\/span><\/b>06<\/span><\/b>执<\/span><\/b>10469<\/span><\/b>号执行裁定书,<\/span><\/b>认为<\/span><\/b>上海晟豪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span><\/b>韩冬无财产可供执行,<\/span><\/b>裁定终结本<\/span><\/b>案<\/span><\/b>执行程序<\/span><\/b>

<\/span><\/b>管理人已通过书面发函方式向<\/span><\/b>上海晟豪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span><\/b>韩冬进行催收,向<\/span><\/b>上海晟豪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span><\/b>注册地址邮寄的书面催款函因收件方迁移新地址不明退回,向韩冬住址寄送的书面催款函已经签收,但管理人未收到韩冬回复或任何款项

请竞买人自行判断该笔应收的实际价值、预期回收价值<\/span><\/b><\/span><\/span><\/p><\/span><\/div><\/div><\/div><\/div>拍卖公告上海凯福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5月14日10时至2026年5月15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上海凯福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管单位:上海市金融法院)

管理人经调取法院卷宗的方式查询到该笔应收账款情况如下:序号应收对象依据金额备注1上海晟豪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韩冬(2019)沪0106民初20273号民事判决书3,850,000元本金及逾期利息、律师费80,000元已经法院强制执行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起拍价:1,375,500元,保证金:137,550元,加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特别提醒:1.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如有瑕疵,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开具拍品成交金额的发票

4.拍卖标的的情况如与相关部门核准的信息有不符,以及权利状态如有瑕疵,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不多退少补

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领交付如果不能办理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成交款不予返还,买受人不能因此悔拍

5.管理人将向买受人交付该应收账款相关之民事判决书、执行文书及应收账款对象身份信息电子扫描件

6.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7日作出(2020)沪0106执10469号执行裁定书,认为上海晟豪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韩冬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案执行程序

管理人已通过书面发函方式向上海晟豪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韩冬进行催收,向上海晟豪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邮寄的书面催款函因收件方迁移新地址不明退回,向韩冬住址寄送的书面催款函已经签收,但管理人未收到韩冬回复或任何款项

请竞买人自行判断该笔应收的实际价值、预期回收价值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管理人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自行与相关部门确认转让权利条件,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因竞买人条件不符无法办理转让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联系管理人,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后,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管理人联系方式:钱律师,13636537745.因拍卖标的物系基于生效判决文书的应收账款及逾期利息,本次拍卖不安排看样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竞价标的物如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且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发送电子邮件至yinzheng.qian@mhplawyer.com),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五、竞价方式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保证金与余款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工作日内通过线上形式支付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查询“阿里资产·破产资产处置收费规则”,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82745&knowledge=1060213829&language=zh上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2.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竞拍尾款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可以通过支付宝账户支付,也可以直接向管理人账户转账支付,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上海凯福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446890333538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华山路支行通过向管理人账户转账支付的,应当在备注中注明:支付凯福仕公司破产清算案应收账款竞拍尾款

3.拍卖标的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或第二次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破产债权

如“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应弥补的重新拍卖价款或第二次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视为出价第二高的竞价人竞拍成功,以此类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拍卖人也可就本标的物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其他事宜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

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依法需要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负责交纳、承担

逾期不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3.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4.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5.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联系人:钱律师联系电话:13636537745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国际广场7楼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上海凯福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竞买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联系管理人,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后,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转让登记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发送电子邮件至yinzheng.qian@mhplawyer.com),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买人在阿里拍卖平台缴纳的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支付宝账户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解锁前述保证金锁定期间均不计利息

线上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形式向阿里拍卖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查询“阿里资产·破产资产处置收费规则”,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82745&knowledge=1060213829&language=zh完成上述软件服务费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上海凯福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446890333538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华山路支行通过向管理人账户转账支付的,应当在备注中注明:支付凯福仕公司破产清算案应收账款竞拍尾款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完成交付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交付、权属变更、转让登记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转让手续及办理转让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或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让手续及办理二次转让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转让、变更的任何承诺,标的物转让登记、权属变更等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交付、权属变更、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变更所产生的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权属变更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破产受理法院与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管理人仅将拍卖标的目前接收到的相关材料等交付给买受人作为材料交接标准

十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钱律师1363653774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上海凯福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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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一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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