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被执行人王伟峰名下质押的2,098,025股“st中利”股票(证券代码:002309,证劵性质:无限售流通股)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王伟峰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该标的已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查封,处置权已移送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品名称:一、被执行人王伟峰名下质押的2,098,025股“st中利”股票(证券代码:002309,证劵性质:无限售流通股)2、股票企业基本信息:名称: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317618904注册号:320500000045339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成立日期:1988-09-05法定代表人:许加纳注册资本:300,766.5385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光缆及附件、PVC电力电缆料、电源插头、电子接插件、电工机械设备、有色金属拉丝、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销售: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相关产品的服务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研制开发环保新材料、通信网络系统及器材、车辆安保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信息,摘录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股票信息:股票名称:中利集团股票代码:002309上市日期:2009-11-27;4、财务数据:详见该公司公开发布的季度报告
5、截2026-3-11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情况:(单位:万股)名次股东名称占总流通股本持股比例:1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20.00%,2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5.03%,3杜月姣4.99%,4刘青科2.93%,5中国东方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收益增强基金2.84%,6深圳市招平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5%,7湖北华楚国科十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4%,8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6%,9中国东方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稳健收益基金1号2.02%,10农银企航(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9%以上信息,摘录自“东方财富证券网”2026/4/20日公示结果
7、特别说明:特别告知:1、竞买人应按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竞拍
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2、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2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王伟峰名下质押的2,098,025股“st中利”股票(证券代码:002309,证劵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起拍价:518.317077万元,保证金:5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起拍价说明:本次对被执行人王伟峰名下质押的2,098,025股“st中利”股票(证券代码:002309,证劵性质:无限售流通股)的网络司法拍卖第二次起拍价以一拍起拍价575.907863万元下调10%起拍,即518.317077万元,保证金:5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6年8月2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
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奇贝拍卖有限公司咨询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说明:(一)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三)本次拍卖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的变更,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遵守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11时前向法院提出特别申请,并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7月31日11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6年8月10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账号:31001518000055629352-353726),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质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根据现有相关规定,股票印花税由出让方承担,过户费向出让方与过入方分别收取
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十一、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6年7月31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奇贝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271282713761310048郁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88弄9号803室举报监督电话:021-53584777-17022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2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王伟峰名下质押的2,098,025股“st中利”股票(证券代码:002309,证劵性质:无限售流通股)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注意事项:1、标的物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标的物的竞买资格、受让后是否有限售期等相关政策),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可能的风险,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2、标的物权属变更的相关限制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3、买受人权利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具体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四、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
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与竞买的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
六、若参与竞买人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6年7月31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6年7月31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全额支付成交款,除网拍平台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的保证金外,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6年8月10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账号:31001518000055629352-353726),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保证金均不计利息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九、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后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质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
买受人收到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应自行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
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交接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
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负
本院对过户不作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财税和证券管理机构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涤除质押、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若因其他事由需要办理登报注销等手续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法律、行政法规对上市公司股票变更规定有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受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二、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三、竞买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
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六、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七、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53584777-1702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奇贝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271282713761310048郁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88弄9号803室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