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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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常青藤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结束>

资产编号:11418376

20918.2269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3
起始日期
2026-07-23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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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549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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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20918.22692万元
  • 单价:0.2257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7-23
  • 结束日期:2026-07-23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 评估价:549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流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车位:)及车位抵押,押品
    查封情况:查封等;部分抵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
    建筑类别:大厦
    拍卖原因:融资
    环境:车位
    开发商:出售
    配套情况:车位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1127080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95467101.32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1007167.87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209182269.19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12-31<\/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债权基本情况<\/span><\/p>基准日:<\/font>202<\/font><\/span>5<\/span>年<\/span>12<\/span>月<\/font>31日Â<\/font><\/span>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span>单位:人民币、元<\/span>ÂÂ<\/span><\/p>序号<\/span><\/p><\/td>债务人名称<\/span><\/p><\/td>本金<\/span><\/p><\/td>利息<\/span><\/p><\/td>垫付费用<\/span><\/p><\/td>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合计金额<\/span><\/p><\/td>抵、质押物<\/span><\/p><\/td>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span><\/p><\/td><\/tr>1<\/span><\/p><\/td>成都常青藤置业有限公司<\/span><\/p><\/td>112,708,000.00<\/span><\/p><\/td>95,467,101.32<\/span><\/p><\/td>1,007,167.87<\/span><\/p><\/td>209,182,269.19<\/span><\/p><\/td>1、抵押担保: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的“锦汇城”项目A区一期、B区一期、A区二期房产(商铺、办公、住宅)及车位抵押,押品面积92686.94平方米(共计2195项);<\/span><\/p>2、质押担保:成都宇康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成都常青藤置业有限公司的92.33%股权

<\/span><\/p><\/td>1.共同债务人:四川小角楼酒业有限公司;<\/span><\/p>2.保证人:成都远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宇康置业有限公司、四川宇康实业有限公司、王平、王剑、王卓越

<\/span><\/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将于2026年7月23日起(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我公司拥有的成都常青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藤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公告如下:注:自2026年7月23日10时起至2026年7月23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债权基本情况: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元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务人名称本金利息垫付费用抵、质押物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1成都常青藤置业有限公司112,708,000.0095,467,101.321,007,167.871、抵押担保: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的“锦汇城”项目A区一期、B区一期、A区二期房产(商铺、办公、住宅)及车位抵押,押品面积92686.94平方米(共计2195项);2、质押担保:成都宇康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成都常青藤置业有限公司的92.33%股权

1.共同债务人:四川小角楼酒业有限公司;2.保证人:成都远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宇康置业有限公司、四川宇康实业有限公司、王平、王剑、王卓越

二、重大事项披露:1.抵押物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抵押物存在已销售,在先查封等;部分抵押物存在一顺位抵押权,部分抵押物存在漏诉问题(已向法院申请对该漏诉抵押物采取查封措施)

2.抵押物存在优先工程款债权

3.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对成都常青藤置业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三、挂牌价格及付款方式:挂牌价格为人民币伍仟肆佰玖拾柒万元整(小写:54,97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的整倍数

本次竞价成功后,债权竞买意向人需在确定为债权受让人后5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如挂牌期满仅有一个意向人报名参与,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即可与仅有的意向方成交

如有两名投资者以上参与竞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竞价底价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

竞买意向人需在确定为受让人后5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支付至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宁中心广场支行,账号:2806004829200323915)

四、保证金交纳及处置:(一)项目竞价前竞买人应向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宁分行,账号:632543163)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对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进行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冲抵债权转让价款(二)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特殊竞买人除外)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

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我公司在资产处置公告中已提示以上人员不得购买资产

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需与我公司签订《不良资产受让方资格承诺书》,确保其受让资格合法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10:0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我公司项目经理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我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我方和买受人已在所有重要方面履行并遵守其各自在《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交割前应履行的全部承诺和保证且买受人已支付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完毕之日起的30日内完成债权文件的交割工作,标的债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我公司予以协助

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五)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竞买人无论是否以了解资产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债权转让协议》签署,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我方将没收保证金重新挂牌处置或择机另行处置

(七)买受人违反付款义务,如买受人未支付标的债权转让价款的,则构成买受人的根本性违约,我方有权向买受人发出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并没收买受人的交易保证金;如果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我方的所有损失,超出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予以赔偿

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未付价款以20%/年按日向我方支付违约金

如买受人迟延3日未向我方足额支付相应款项,我方有权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1)自买受人延期支付之日起3年内,我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买受人应向我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的20%(不含前述买受人按应付未付价款以20%/年按日向我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我方的实际损失,我方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2)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协议并按规定支付违约金;(3)对于买受人已支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4)本协议解除后,我方有权另行处置债权,若我方另行处置资产时的处置价格与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之间的差额及另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视为我方因买受人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之一

具体违约事件及违约惩罚措施以《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八)过渡期安排等其他规定以《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九)上述拟转让债权资产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依法拥有的债权资产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债权资产(含抵押资产)的任何担保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阿里资产网络拍卖平台竞买须知

(十一)此次竞价需向阿里资产网络拍卖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收费标准以阿里资产网络拍卖平台官方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杜先生、陈先生、李女士,咨询联系电话:0971-6159143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931-6116033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2号畅源融信大厦14楼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6年7月16日竞买须知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将于2026年7月23日10:00起至2026年7月23日12:00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青海分公司”)拥有的成都常青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藤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债权信息见下: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务人名称本金利息垫付费用抵、质押物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1成都常青藤置业有限公司112,708,000.0095,467,101.321,007,167.871、抵押担保: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的“锦汇城”项目A区一期、B区一期、A区二期房产(商铺、办公、住宅)及车位抵押,押品面积92686.94平方米(共计2195项);2、质押担保:成都宇康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成都常青藤置业有限公司的92.33%股权

1.共同债务人:四川小角楼酒业有限公司;2.保证人:成都远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宇康置业有限公司、四川宇康实业有限公司、王平、王剑、王卓越

二、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三、竞价时间2026年7月23日10:00起至2026年7月23日12:00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阿里资产网络拍卖平台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四、竞拍价格及付款方式:伍仟肆佰玖拾柒万元整(小写:54,97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的整倍数

本次竞价成功后,债权竞买意向人需在确定为债权受让人后5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五、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保证金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阿里资产网络拍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并通过线下方式向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宁分行,账号:632543163)交纳保证金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冲抵债权转让价款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返还至付款账户,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竞价成功后,竞买意向人需在确定为受让人后5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剩余价款至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宁中心广场支行,账号:2806004829200323915)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竞价余款和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转让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竞价成功后,我方和买受人已在所有重要方面履行并遵守其各自在《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交割前应履行的全部承诺和保证且买受人已支付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完毕之日起的30日内完成债权文件的交割工作,标的债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我公司予以协助

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债权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八、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重新组织竞价

具体违约事件及违约惩罚措施以《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九、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十、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转让申请提交主体名称后,未实际在主体名称下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一、此次竞价需向阿里资产网络拍卖平台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收费标准以淘宝网官方要求为准

十二、本竞价须知由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负责解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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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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