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5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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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华业医药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资产 <结束>

资产编号:11425008

260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7
起始日期
2026-08-1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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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260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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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260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乌海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8-17
  • 结束日期:2026-08-17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长青东街北三街坊
  • 评估价:260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资产可能存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小区:海市海勃湾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500000.0
    法定代表人:张虎军
    经济类型:国有
    品牌:长城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电器
    装修配置:设备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1.基本情况:<\/p>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单位:人民币元<\/p>序号<\/p><\/td>债务人<\/p><\/td>资产<\/p>所在地<\/p><\/td>本金<\/p><\/td>利息(含罚息、复利等)<\/p><\/td>代垫费用\/其他权益<\/p><\/td>债权合计<\/p><\/td>担保措施<\/p><\/td>诉讼、执行情况<\/p><\/td><\/tr>1<\/p><\/td>乌海市华业医药有限公司<\/p><\/td>乌海市<\/p><\/td>434,474.50<\/p><\/td>1,508,776.44<\/p><\/td>3,223.60<\/p><\/td>1,946,474.54<\/p><\/td>保证:张虎军、耿瑞军、耿静、闫素珍提供连带责任担保<\/p><\/td>执行中<\/p><\/td><\/tr>2<\/p><\/td>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p><\/td>内蒙古阿拉善盟<\/p><\/td>217,763,092.82<\/p><\/td>222,644,683.15<\/p><\/td>4,500,000.00<\/p><\/td>444,907,775.97<\/p><\/td>1、抵押物(即租赁物):50万吨\/年煤焦油轻质化生产线加氢工段部分设备;<\/p>2、保证: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霍庆华、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p><\/td>部分诉讼<\/p><\/td><\/tr>合计<\/p><\/td>218,197,567.32<\/p><\/td>224,153,459.59<\/p><\/td>4,503,223.6<\/p><\/td>446,854,250.51<\/p><\/td>Â<\/p><\/td>Â<\/p><\/td><\/tr><\/table><\/div><\/div>2.具体情况:乌海市华业医药有限公司债权,截至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债权总额合计1,946,474.54元,其中本金余额434,474.50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等)为1,508,776.44元,垫付费用3,223.60元;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债权,截至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债权总额444,907,775.97元,其中本金余额217,763,092.82元,利息(含罚息、复利等)222,644,683.15元,其他权益4,500,000.00元

<\/p>3.债务人(承租人)情况<\/p>(1)债务人一:乌海市华业医药有限公司<\/p>乌海市华业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2764474644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虎军,股东为:李霖持股70%,闫素珍持股30%;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长青东街北三街坊孙凤林商住楼商铺2号,营业期限自2004年8月18日至2099年12月31日,经营范围:零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3月7日)、保健用品、消毒和灭菌用品、化妆品、日用品、体育用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老年人用品、五金、家用电器、计生用品、卫生用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4月24日)、Ⅰ类、Ⅱ类、Ⅲ类医疗器械、玻璃仪器、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品);医药信息咨询服务

<\/p>保证人一:张虎军,男,1977年6月27日出生<\/p>保证人二:耿瑞军,女,1980年9月6日出生

<\/p>保证人三:耿静,男,1975年12月6日出生<\/p>保证人四:闫素珍,女,1974年11月4日出生

<\/p>上述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p>Â(2)债务人二(承租人):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p>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00057813846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建国,股东为: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庆华工业园,营业期限自2012年11月29日至2032年11月28日,经营范围:化工产品、苯、甲苯、1,3-二甲苯、重质苯、1#轻质煤焦油、2#轻质煤焦油、煤焦沥青、硫酸、氨溶液、液化石油气、粗酚的生产;新型建材的生产销售

<\/p>Â<\/p>保证人一:中国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6913364G,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56520.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霍庆华,股东为:霍庆华持股46.63%,新疆庆华创业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8.15%,中原信托有限公司9.83%,北京融金明铸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56%,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4%,霍睿持股0.09%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东里8号院中海广场2号楼35-39层,营业期限自2009年3月30日至2089年3月29日,经营范围:销售7号燃料油、机械设备、矿产品、焦炭、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环保设备、通讯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配件、电子元器件;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招标及代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医疗器械II、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限35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1月22日)、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3月13日)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p>Â保证人二: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9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00788223698U,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29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冯张,股东为:新疆庆华矿业有限公司持股87.9%,青海庆华矿冶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1%

住所地:吴忠市太阳山移民开发区宁夏庆华太阳山煤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营业期限自2006年09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焦炭的加工、生产、销售;煤炭批发经营;粗苯、煤焦油、硫磺、甲醇、液氧的生产及销售(以上各项凭有效资质证经营);钢材、水泥、PVC管及管件、砖、混凝土、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力、电气材料、仪器、仪表、标准件、消防用品、管阀件、橡胶、塑料及制品、五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p>Â保证人三: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0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00767861738B,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兵兵,股东为:内蒙古庆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08%,霍庆华持股0.92%

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庆华大道,营业期限自2004年11月09日至2099年12月31日,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炼焦;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密封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p>Â保证人四: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4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21686480466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66938.3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霍庆华,股东为:中国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4.61%,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7.50%,霍睿持股7.5%,芜湖信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67%,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52%,霍庆华持股3.21%

住所地:新疆伊犁州伊宁县伊东工业园管委会,营业期限自2009年04月24日至2100年04月23日,经营范围:412.5万Nm³\/d天然气、2.016万t\/a杂酚、1058t\/a氨、9952t\/a轻烃、5.04万t\/a多元烃、2.016万t\/a硫磺、4500t\/a工业氧、1000t\/a工业氮、硫酸铵、重芳烃的生产及销售,向煤业投资,边境小额贸易,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p>保证人五:霍庆华,男,1961年6月18日出生上述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p>抵押物(即租赁物):承租人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名下50万吨\/年煤焦油轻质化生产线加氢工段部分设备

<\/p><\/p><\/span><\/div><\/div><\/div><\/div>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将于2026年8月17日9时起至2026年8月17日17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阿里资产频道(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对乌海市华业医药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资产进行公开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标的资产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拥有的乌海市华业医药有限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户不良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包括借款协议、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协议以及任何补充协议、法律文书、资产转让合同等项下对借款人、抵押物/租赁物、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权益,已发生的全部垫付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总金额446,854,250.51元,其中本金余额218,197,567.32元,利息(含罚息、复利等)224,153,459.59元,代垫费用/其他权益4,503,223.6元

最终金额以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规定的方式计算为准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务人资产所在地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等)代垫费用/其他权益债权合计担保措施诉讼、执行情况1乌海市华业医药有限公司乌海市434,474.501,508,776.443,223.601,946,474.54保证:张虎军、耿瑞军、耿静、闫素珍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执行中2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盟217,763,092.82222,644,683.154,500,000.00444,907,775.971、抵押物(即租赁物):50万吨/年煤焦油轻质化生产线加氢工段部分设备;2、保证: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霍庆华、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部分诉讼合计218,197,567.32224,153,459.594,503,223.6446,854,250.51二、重大事项披露1.竞买人在受让转让标的资产后,对按原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相关协议、法律文书产生的利息(含罚息、复利等)的请求权,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限制,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竞买人在受让转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3.竞买人所受让的标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和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2)标的资产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3)标的资产项下主从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4)标的资产的担保合同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5)标的资产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6)债权人没有在保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7)标的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8)标的资产文件对于标的资产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9)主从债权经司法程序而败诉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已超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10)标的资产已经诉讼或曾作强制执行公证,但可能未及时申请强制执行;(11)转让标的资产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转让前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的情形;(12)主从债权事实上已消灭或部分消灭,但未予减扣的债权;(13)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已过诉讼时效,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终止的任何证明;(14)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15)担保物、抵押资产、租赁物发生可能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价值的情形;(16)标的资产的查封资产可能存在以物顶账、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查封资产价值的情形;(17)担保资产作为主债权项下担保措施,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主债权最终能否通过担保资产得到受偿或得到足额受偿不做任何保证

与担保资产相关的活动所产生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8)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主债权最终能否通过查封资产得到受偿或得到足额受偿不做任何保证

与查封资产相关的活动所产生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19)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收购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债权的基础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及租赁物(即抵押物)的所有权和相关权益,本次对外一并转让上述权益

(20)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债权,由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公司”或“原债权人”)转让至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该债权在转让过渡期内,华融租赁公司收取回现金额7万元,本次转让债权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债权金额包含原收购协议中约定的过渡期内由原债权人收取的回现

(21)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债权,保证人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保证期间于2026年9月23日届满

竞买人在受让标的资产后,应在保证期间内主张保证责任(22)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4.该标的资产尚可能存在其他方面的各种瑕疵

(1)标的资产的债务人、担保人存在涉诉、涉执行案件,涉案金额较大且未能及时履行;担保人已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2)标的资产的担保人股东可能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3)债务人、担保人可能存在欠税情形

对以上风险提示,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并自行开展商业调查,参与竞买前已谨慎评估了受让风险

因此,竞买人承诺:无论是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而引发的风险,竞买人均自行承担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不获得的风险

经审慎决策后作出参与本次竞买(若最终成交,并签署相关转让协议)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标的资产

5.转让标的资产可能存在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尚未知悉而未能披露的其他瑕疵

三、挂牌价格起拍价:2,605.00万元,保证金:521.0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倍数

四、竞买人条件:见《竞买须知》

五、特别提醒1.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6.竞买人在竞价成交后,需承继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在基准日前以及过渡期内与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的所有服务协议,依据该等服务协议所应支付的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同意对竞买人行使该等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8.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17时止接受咨询、看样,请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日8:30—17:00)拨打咨询电话或前往“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现场咨询

9.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17时止

10.其他:无

联系人:孟先生、赵先生联系电话:0471-6908193、0471-6908093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联系人:颉先生举报电话:0471-6903425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8号楼9层注:1.公告清单中列示了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代垫费用等,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的孳生息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

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和正式发票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清单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4.清单所列示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对上表所列示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向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提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7月16日一、竞买标的:乌海市华业医药有限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户不良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二、竞买起拍价:2,605.00万元,保证金:521.0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倍数

三、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情况,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如有竞买人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有关规定对标的资产享有优先购买权,请在标的资产开始竞价前与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联系,经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录入淘宝网阿里资产频道后台系统,并按法律规定及网络平台指定的优先购买权人的规则参与竞价

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价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四、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标的资产情况,“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17时止接受咨询、看样,请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日8:30—17:00)拨打咨询电话或前往“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现场咨询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17时止五、标的资产竞价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个合格竞买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经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后,没有新的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价,则确认公告前最后出价者成交;若存在新的竞买人将再行启动竞价程序,起拍价为首次网络竞拍起价+最小加价幅度,若有人出价且不低于起拍价的,则确认出价最高者成交,若无人出价,则确认首轮竞价最后出价者成交

六、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七、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淘宝网阿里资产频道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或已划入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指定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资产竞得者原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入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其按照竞买规则与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签订转让协议的缔约保证金,在转让协议签订后,相关缔约保证金根据协议约定可冲抵尾款,竞价余款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含)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青城支行,账号:05-490101040014287)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划款机构

(二)对于竞买人下列违反竞买规则或违约情况,竞买人承诺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有权扣收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7】个工作日内与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相应价款或全部款项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等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资产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八、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7】个工作日内与长城资产内蒙古分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并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长城资产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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