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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主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6年06月25日-2026年12月22日资产类型单笔债权流程提交意向洽谈担保方式抵(质)押+保证债权总额截至2026年03月21日,债权本金11399.385413万元,债权利息14351.414165万元,其他费用40150.768529万元,债权总额65901.568107万元债务人情况宁夏银川龙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宁夏银川龙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吉乐,注册资本11100万元人民币,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租赁;土地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详情收购龙马地产不良贷款项目和宁夏龙马艾依阳光增信项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宁夏银川龙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债权的营销公告一、债权基本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宁夏银川龙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6-03-21,债权总额659,015,681.07元,其中债权本金113,993,854.13元,利息143,514,141.65元,其他权益401,507,685.29元
(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二、债务人基本情况宁夏银川龙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吉乐,注册资本11100万元人民币,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租赁;土地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收购龙马地产不良贷款项目剩余债权本金45,224,830.02元,逾期利息45,349,085.72元,罚息、复利、违约金118,056,477.36元,债权金额合计208,630,393.10元,债务企业以其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与长城路交汇处龙马“阳光城”项目现房10157.01㎡作为抵押;在建工程610.64㎡作为抵押;龙马“中央商务广场”项目在建工程共计19626.47㎡作为抵押
虽为在建工程抵押,但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倪吉乐、刘伟以其持有龙马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宁夏龙马艾依阳光增信项目剩余债权本金68,769,024.11元,逾期利息98,165,055.93元、财务顾问费4,400,000.00元,罚息、复利、违约金278,508,448.92元,其他垫付费用542,759.01元,债权金额合计450,385,287.97元,债务企业以其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与长城路交汇处“阳光城”项目现房26268.80㎡作为抵押,在建工程18459.48㎡作为抵押,车位900个,面积17386.46㎡
龙马“中央商务广场”项目在建工程50445.95㎡作为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保证人为倪吉乐、刘伟、银川艺泰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五、资产亮点项目抵押物位置优越,与银川市政府同属一条中轴线,周边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配套成熟
项目公司开发建设的“阳光城”及“中央商务广场”项目,具备现房条件,部分抵押物已完成在建工程转现房,后续无需建设资金投入,成为金凤区商业、住宅、幼儿园为一体的重奢型地标
六、其他情况说明-联系人:马龙联系电话:0951-5699160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中国长城资产大厦A座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合作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
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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