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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杭州光曜安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太仓嘉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及相关份额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及杭州光曜安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拟处置合伙企业对太仓嘉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年华公司”)的债权资产,以及相关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出资金额23,000.00万元),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基准日:2026年6月20日序号借款人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利息代垫费用抵质押情况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太仓嘉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太仓市人民币350,000,000.0041653377.07(其中利息37,422,835.62元,违约金4,230,541.45元)无1.嘉年华公司99%的股权质押;2.嘉年华公司1%的股权质押;3.合伙企业63.442%的合伙份额质押;(详见下文)1.保证人:沈信礼、吴伟忠;2.上海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差额补足责任主债务人名下知青时代项目已停工(一)抵质押及担保情况:1.杭州智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嘉年华公司99%的股权质押;2.上海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年华公司1%的股权质押;3.太仓市梵策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杭州光曜安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442%的合伙份额质押;4.太仓市梵策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杭州智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的合伙份额质押;5.沈信礼、吴伟忠作为保证人;6.上海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债务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二)当前资产情况:嘉年华公司开发有位于江苏省苏州太仓市璜泾镇荡茜路26号的知青时代家园项目,项目一期已完工交付
项目二期土地面积38916.58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118949平方米,其中地上可售住宅面积89296平方米,商业面积925平方米,总户数938户,地下建筑面积26536平方米,车位1314个(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目前嘉年华公司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债务人名下知青时代项目已停工
表二:合伙企业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序号企业名称优先级份额出资金额出资占比1杭州光曜安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000万元36.479%杭州光曜安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合伙企业”)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合伙企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实缴出资23000万元,占比36.479%,为优先级份额,现拟向合格投资者转让
该合伙企业注册资本63050万元,属投资与资产管理行业,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号101室,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合伙企业为参与投资太仓嘉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项目设立的SPV公司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4]日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coamc/查询,或与我分公司联系人接洽查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71-87163431邮件地址:zhangweitao@coamc.com.cn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225号5楼东方资产邮编:310006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571-87163171(我分公司纪检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浙江监管局电话:0571-87057650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电话:0571-87189862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4]止特此公告
杭州光曜安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7月24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