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河南凯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8户债权资产包的公开竞价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将于2026年7月20日9时起至2026年7月20日14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进行公开竞价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标的物人民币单位:元基准日:2026年7月1日序号债务人名称担保情况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债权合计1河南凯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河南永恒凯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管城区航海东路462号院1号楼125套合计6540.65平方米房产提供抵押;河南永恒凯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永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永恒万通置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勇、王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7,723,961.099,922,989.1698,901.0047,745,851.252河南大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名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汝河路28号1号楼1层附1、附2、2层附22、3层附28、4层附29,4515.32平方米,所在楼层1-4层;2.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名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勤劳街5号商业C1-2层附12商业房产一套,面积219.23平方米,房产总层数2层,所在楼层1-2层;3.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名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勤劳街5号商业C1-2层附13商业房产一套,面积280.22平方米,房产总层数2层,所在楼层1-2层;4.郑州林语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宋革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56,391,765.7816,939,907.96546,750.0073,878,423.743郑州恒基实业有限公司河南信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惠济区金杯路10号10套住宅,面积933.34平方米、郑州市惠济区金杯路10号6套住宅,面积531.09平方米提供抵押;河南信基置业有限公司、刘俊峰、张春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9,945,818.371,722,659.9021,000.0011,689,478.274河南城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由张德岭、邢斌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邢斌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7套房产,位于荥阳市-贾峪镇洞林湖·新田城二期东区S9号楼1单元1层103、104、105、106、107、108号,合计905.15平方米;贾峪镇洞林湖·新田城一期C区31号楼1单元1-3层106号,为住宅,面积555.18平方米9,988,923.001,127,769.7941,517.0011,169,286.795郑州捞福记火锅餐饮有限公司由张德岭、邢斌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张德岭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荥阳市-贾峪镇邢村、周垌村洞林湖·新田城一期C区商业32号楼1单元133、134、135号,均为配套商业,抵押面积923.81平方米
7,960,000.00872,733.9234,244.008,866,977.926河南美卓纸业有限公司由梁耀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河南省粤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郑州正佳贸易有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郑州正佳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高新区漳河路12号11号楼1层101、102、103号;河南省粤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高新区漳河路12号11号楼3层301、302、303、304、305、306、307号,抵押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抵押物面积合计601.67平方米5,563,389.6857,136.9325,867.006,446,393.537河南新开元实业有限公司由借款人李占伟及其配偶李海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物为担保人李占伟名下房产,分别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2号院1号楼506号,面积400.12平方米;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2号院1号楼5层505号,160.79平方米,用途均为商业,面积合计560.91平法米
7,115,406.3515,330,888.840.0022,446,295.198河南亚视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由实际控制人魏冀、王继娟夫妇及其关联企业亚视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物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彩路2号1号楼27层147号,住宅,面积88.95平方米,专利权2032年2月2日到期
1,119,275.00960,189.5520,504.792,099,969.34合计135,808,539.1947,734,276.05788,783.79184,342,676.03截至2026年7月1日,该资产包本金余额合计135,808,539.19元,利息余额合计47,734,276.05元,费用为788,783.79元
重大事项披露:标的资产系不良资产,存在诸多风险和瑕疵(详见《瑕疵风险提示函》),其中,郑州恒基实业有限公司抵押房产共16套,其中4套房产存在私售,私售房产中,2套于抵押前私售,2套于抵押后,上述4套房产被提起执行异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对标的资产的合法、有效、可执行、可回收及/或时效性等做出任何保证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起拍价格:69,300,000.00元,保证金:1,000,000.00元,加价幅度:500,000.00元
四、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买受人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分期付款
如买受人分期付款,首付款即转让价款的30%(保证金在协议生效后自动无息转化为首付款),须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一个月内支付完毕,否则构成违约,我方将扣除之前缴纳的首付款,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解除协议的权利,且在未付清首付款期间本次转让的8户债权有回款则不能冲抵首付款
剩余尾款应于一年内付清,资金占用费7%/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受让方联合刊登的关于本次转让的《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通过邮政送达或公证送达方式履行债务催收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展示和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系人
本场竞价为在京东拍卖(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线上公开竞价,竞买人须登陆京东拍卖(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m.jd.com/)报名参与竞价并交纳人民币1,0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具体保证金交付可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线上流程可以联系京东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29586
缴纳保证金仅代表竞买人具备参与竞价的资格审查条件,不代表竞买人享有任何优先购买权,不排除其他意向竞买人的参与,也不视为转让人对最终成交结果的确定性保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竞买须知、附件“竞价收款账户信息说明”).六、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联系人:中国东方联系人:芦经理联系电话:0371-86058890、17630056192电子邮件:luguanting@coamc.com.cn、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0371-65744715(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电话:0371-6563963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电话:0371-69332000特别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特此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6年7月13日特别提醒:(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告期内,我分公司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二)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三)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我分公司进行必要的协助,但我分公司不对过户手续的办理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
(四)京东拍卖金融资产处置技术服务费按成交额0.1%到0.01%阶梯收费
具体如下:1亿以下(含1亿)部分按成交金额0.1%收取,1亿-3亿(含1亿)部分按成交金额0.05%收取,3亿以上部分按成交金额0.01%收取
单笔标的技术服务费上限50万元,不成交不收费除此交易软件服务费,其他在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五)竞价人已知晓并认可本次资产交易网站对此次标的资产的公示内容,尤其是交易条件、保证金保证内容及扣除事项及挂拍信息等
(六)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价须知、资产转让协议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七)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并作出有效报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款规定不视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6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