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9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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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万股股票(股票代码:HK2522,证券类别:全流通股) <结束>

资产编号:11450583

250.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01
起始日期
2026-09-0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12.7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50.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朝阳区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6-09-01
  • 结束日期:2026-09-02
  • 地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园路2号2幢
  • 评估价:312.7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小区:4406庄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说明表标的物名称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万股股票(股票代码:HK2522,证券类别:全流通股)权属人罗立方证券名称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HK2522股票类别全流通股竞买人条件(特别注意事项)(一)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法人或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三)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量的30%

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竞买人须自行前往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知晓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和义务

其他注意事项1、以2026年8月3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HK2522)乘以股票总数(75万股)乘以80%作为起拍价

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2026年8月31日当天当支股票的收盘价乘以总股数的80%,该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2、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万股股票(股票代码:HK2522,证券类别:全流通股)按现状进行拍卖,现参考《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试行)》第十六条的规定,本院拟以开拍卖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价作为本次拍卖上述股票的拍卖保留价,法院不对财产质量作瑕疵担保

3、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处了解,潜在竞拍人如需竞拍上述股票的,应具备开立内资股持有人编码的资格,且在拍卖竞得上述股票并持拍卖过户执行裁定书到香港联交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院不对股票过户作任何承诺,买受人需具备购买资格,如买受人不符合购买资格条件的,本院不予裁定成交过户,一律按悔拍处理并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后果

4、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

5、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6、因本次拍卖标的物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起拍价:2502000元,保证金:2502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注意事项:1、以2026年8月3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HK2522)乘以股票总数(75万股)乘以80%作为起拍价

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2026年8月31日当天当支股票的收盘价乘以总股数的80%,该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2、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万股股票(股票代码:HK2522,证券类别:全流通股)按现状进行拍卖,现参考《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试行)》第十六条的规定,本院拟以开拍卖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价作为本次拍卖上述股票的拍卖保留价,法院不对财产质量作瑕疵担保

3、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处了解,潜在竞拍人如需竞拍上述股票的,应具备开立内资股持有人编码的资格,且在拍卖竞得上述股票并持拍卖过户执行裁定书到香港联交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院不对股票过户作任何承诺,买受人需具备购买资格,如买受人不符合购买资格条件的,本院不予裁定成交过户,一律按悔拍处理并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后果

4、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

5、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6、因本次拍卖标的物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特别提示:(一)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法人或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三)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量的30%

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竞买人须自行前往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知晓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和义务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司法拍卖咨询电话:020-89331928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五、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相关部门送达,买受人持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拍卖成交后,由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广州五羊新城支行,账号:6228400087363276563,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6)粤0104执2210号”,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逾期未缴纳尾款的,视为悔拍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9331928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竞买人如有司法拍卖按揭贷款(法拍贷)需求的,可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利率及放款时间等均由银行依据信贷政策独立审核确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32号2楼个贷中心联系人:罗小姐18802074406庄小姐15013144156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新塘支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汽车城东路239号联系人:林经理020-8268375518520776037周经理020-8270827213670383723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黄埔支行联系人:李小姐18028810818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首层联系人:张先生13602831572吴先生15625033349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联系人:龙小姐18666024854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淘金支行联系人:邹先生020-8738204913826467260常先生020-8305246713602753133重要提示:1.上述银行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不参与银行贷款业务的协商、审查及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不对该等银行的贷款服务能力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2.竞买人与银行之间因贷款申请、审批、放款等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及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若银行贷款未获批准或未按期发放,竞买人仍须按《竞买公告》及《拍卖须知》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拍卖余款,否则按悔拍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亦可自行选择其他具备法拍贷资质的金融机构咨询办理,不限于本公告列明银行

竞买须知(第一次拍卖)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日10时至2026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0/05;户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情况: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万股股票(股票代码:HK2522,证券类别:全流通股)

注意事项:1、以2026年8月3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HK2522)乘以股票总数(75万股)乘以80%作为起拍价

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2026年8月31日当天当支股票的收盘价乘以总股数的80%,该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2、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万股股票(股票代码:HK2522,证券类别:全流通股)按现状进行拍卖,现参考《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试行)》第十六条的规定,本院拟以开拍卖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价作为本次拍卖上述股票的拍卖保留价,法院不对财产质量作瑕疵担保

3、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处了解,潜在竞拍人如需竞拍上述股票的,应具备开立内资股持有人编码的资格,且在拍卖竞得上述股票并持拍卖过户执行裁定书到香港联交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院不对股票过户作任何承诺,买受人需具备购买资格,如买受人不符合购买资格条件的,本院不予裁定成交过户,一律按悔拍处理并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后果

4、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

5、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6、因本次拍卖标的物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特别提示:(一)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法人或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三)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量的30%

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竞买人须自行前往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知晓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和义务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广州五羊新城支行,账号:6228400087363276563,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6)粤0104执2210号,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拍卖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9331928十六、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园路2号2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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