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62987579.25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20967684.25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2527430.35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86482693.85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12-05<\/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截至基准日<\/span>2025年12月5日<\/span>,债权本金<\/span>6,298.76万元,<\/span>利<\/span>息<\/span>2,096.77万元,其他权益252.74万元(其中代垫费用14.18万元,其余为孳生息),债权总额8,648.27万元
<\/span><\/p>担保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
<\/span><\/p>抵押物为:<\/span><\/p>①<\/span>债务<\/span>人名下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中华路东侧双台子工业园区内办公楼等工业房屋<\/span>6处,建筑面积合计11078.09㎡(盘锦市房权证双台子区字第10027534号、第10027542-10027546号)、对应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2宗,面积合计64933.1㎡【盘国用(2011)第300052号、盘国用第(2010)第300078号】、机器设备3460台(分液排气罐、污油储存器等);以及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研发中心办公用房2处,建筑面积合计4020.22㎡【辽(2018)盘锦市不动产权第1006637-1006638号】;<\/span><\/p>②抵押人盘锦太平河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双盛街道工业办公楼等房屋18处,建筑面积合计6854.05㎡(房权证字第2008528号-529号、第2008531-537号、第2008539号-542号、第2008545-549号)、对应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1宗,面积29469.70㎡【盘国用(2010)第300056号】、机器设备3300台(储存器、冷却塔等);<\/span><\/p>③抵押人夏冬宏名下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广厦花园小区住宅房产,建筑面积424.56㎡(盘锦市房权证兴隆台区字第10007430号);<\/span><\/p>④抵押人盘锦衍汇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工业园区内工业房产,建筑面积863.7㎡(盘锦市房权证双台子区字第10027539号)、对应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2宗,面积合计38190.9㎡【盘国用(2010)第300077号、盘国用(2011)第300052号】、机器设备51台(空压机、常压设备等)
<\/span><\/p>质押人盘锦宏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质押物已售,质权已实现
<\/span><\/p>保证人盘锦太平河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夏冬宏、付杨、夏楠楠、孙书平,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span><\/p><\/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将于2026年8月6日9时起至2026年8月7日9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阿里资产网络平台(网址:http://z.taobao.com)对盘锦宏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项目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物:本次竞价标的物信息请见发布的相关内容
二、债权简介:截至基准日2025年12月5日,债权本金6,298.76万元,利息2,096.77万元,其他权益252.74万元(其中代垫费用14.18万元,其余为孳生息),债权总额8,648.27万元
担保方式为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抵押物为:①债务人名下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中华路东侧双台子工业园区内办公楼等工业房屋6处,建筑面积合计11078.09㎡(盘锦市房权证双台子区字第10027534号、第10027542-10027546号)、对应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2宗,面积合计64933.1㎡【盘国用(2011)第300052号、盘国用第(2010)第300078号】、机器设备3460台(分液排气罐、污油储存器等);以及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研发中心办公用房2处,建筑面积合计4020.22㎡【辽(2018)盘锦市不动产权第1006637-1006638号】;②抵押人盘锦太平河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双盛街道工业办公楼等房屋18处,建筑面积合计6854.05㎡(房权证字第2008528号-529号、第2008531-537号、第2008539号-542号、第2008545-549号)、对应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1宗,面积29469.70㎡【盘国用(2010)第300056号】、机器设备3300台(储存器、冷却塔等);③抵押人夏冬宏名下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广厦花园小区住宅房产,建筑面积424.56㎡(盘锦市房权证兴隆台区字第10007430号);④抵押人盘锦衍汇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工业园区内工业房产,建筑面积863.7㎡(盘锦市房权证双台子区字第10027539号)、对应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2宗,面积合计38190.9㎡【盘国用(2010)第300077号、盘国用(2011)第300052号】、机器设备51台(空压机、常压设备等)
质押人盘锦宏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质押物已售,质权已实现保证人盘锦太平河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夏冬宏、付杨、夏楠楠、孙书平,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特别说明: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信息联系项目经理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三、重大事项披露:请竞买人详细阅读风险瑕疵认定须知
四、挂牌价格:起拍价:57,990,000.00元,保证金:11,598,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或其整倍数
五、竞价方式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出价金额高于或等于起拍金额均可成交
六、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自然人债务人、担保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竞买人应保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资金来源均属合法经营所得,不涉及各类洗钱、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来源于不符合受让本次处置项目交易对象的各主体
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七、缴款账户竞价款余款应缴入以下账户:账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账号:34266001040002328八、咨询与看样时间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资产情况,长城公司所提供资料或信息仅供参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8月5日17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长城公司现场咨询
九、特别提醒:1、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阿里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债权资产清单等
7、如《竞买公告》与《竞买须知》表述有不一致之处,以《竞买须知》为准
8、本次资产处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任何意向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当然取得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或标的资产的任何购买保证
咨询联系电话:0411-83678836/0411-83708287,联系人:冯经理、姜经理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竞买须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定于2026年8月6日9时起至2026年8月7日9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交易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竞价标的:盘锦宏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竞买起拍价:57,990,000.00元,保证金:11,598,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元或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自然人债务人、担保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竞买人应保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资金来源均属合法经营所得,不涉及各类洗钱、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来源于不符合受让本次处置项目交易对象的各主体
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参与竞买,但需在竞价开始之前将授权委托书寄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收件人:本须知底部项目经理),竞买成交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委托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转让方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参与竞买活动方的本人行为
竞买人应符合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所述对交易对象资格、身份所提出的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应配合转让方进行相关背景调查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转让方可以没收买受人的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买受人应严格遵守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所列明的各项要求
如转让方发现买受人存在不符合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的情形,除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列明的惩罚措施外,转让方还有权不确认其买受人资格、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资产情况,转让方所提供资料或信息仅供参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8月5日17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转让方现场咨询
四、该债权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有效出价
若只有一人报名且出价达到保留价的或有多人报名但仅有一人出价并达到保留价的,转让方将在公司网站、阿里资产交易平台、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方能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本项目交易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开户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大连西岗支行,账号:34266001040002328)
八、保证金规则:(一)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须按阿里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如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则该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可冲抵转让价款;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后其余未受让成功的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除存在本条第(二)款约定的转让方有权扣除保证金情形外,由转让方在确认成交后5个工作日之内无息返还
(二)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竞买人的保证金:1.竞买人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竞买人自身资质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条件、竞买人未能配合审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等导致审批机关不批准其受让标的的;2.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竞买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债权转让协议》或未妥善配合转让方进行交割的;3.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保证金之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4.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九、违约责任:1.买受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等任一应付款项,转让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没收已缴纳的投标/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2)对于逾期款项,每逾期一日,要求买受人就应付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三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3)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转让协议,继续支付转让价款,并有权宣布买受人未付转让价款及其他款项的付款期限全部提前到期,要求买受人立即支付剩余全部转让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扣收投标/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按约定标准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从转让协议约定最晚付款日次日起计至全部转让价款等应付款项实际支付之日);(4)转让方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前述情形之日起三年内向买受人发出解除本协议通知,单方解除本协议,扣收投标/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从本协议约定最晚付款日次日起计至再处置之日,再处置之日是指收回处置价款之日)
若投标/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买受人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转让方再行处置标的债权,买受人除应当承担第一次处置中双方应当支付的中介机构佣金、评估费、律师费等处置费用外,还应当补足再行处置价款低于本协议确定的转让价款的差额
在转让方未能就标的债权完成再次转让(以转让方收到再次转让的全部转让价款为准)前,买受人将不得要求转让方退回已支付的款项
买受人同意在转让方再次处置标的债权后,就佣金等处置费用、违约金、差额补足赔偿款或赔偿款等各类买受人应付未付款项,转让方有权自行从买受人已交纳的款项中抵扣,买受人不得要求返还
如抵扣后存在剩余的,转让方无息退回买受人;抵扣后仍存在买受人应付未付款项的,转让方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差额部分;(5)为避免歧义,转让方要求解除本协议或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有权同时要求买受人按照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没收投标/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如转让方行使前述权利之后仍不足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的,仍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买受人所作陈述、保证与承诺等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或存在违反保密、通知、陈述、保证与承诺等本协议项下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任一义务的,均视为该方违约,转让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投标/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2)转让方有权要求买受人按照转让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3)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协议,继续支付转让价款,并有权宣布买受人未付转让价款及其他款项的付款期限全部提前到期,要求买受人立即支付剩余全部转让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扣收投标/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按本条约定标准主张违约金;(4)转让方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前述情形之日起三年内向买受人发出解除本协议通知,单方解除本协议,扣收投标/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若投标/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买受人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转让方再行处置标的债权的,买受人除应当承担第一次处置中甲乙双方应当支付的中介机构佣金、评估费、律师费等处置费用外,还应当补足再行处置价款低于本协议确定的转让价款的差额
在转让方未能就标的债权完成再次转让(以转让方收到再次转让的全部转让价款为准)前,买受人将不得要求转让方退回已支付的款项
买受人同意在转让方再次处置标的债权后,就佣金等处置费用、违约金、差额补足赔偿款或赔偿款等各类买受人应付未付款项,转让方有权自行从买受人已交纳的款项中抵扣,买受人不得要求返还
如抵扣后存在剩余的,转让方无息退回买受人;抵扣后仍存在买受人应付未付款项的,转让方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差额部分;(5)为避免歧义,转让方要求解除本协议或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有权同时要求买受人按照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没收投标/竞价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如转让方行使前述权利之后仍不足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的,仍有权要求买受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无论转让方是否就买受人已发生的违约情形作出选择及作出何种选择,均不意味着转让方放弃上述各种权利的选择权,转让方有权在买受人再次发生转让协议约定的任一违约情形或者买受人违约情形超过二种时,重新进行选择,均不视为其对任何权利的放弃或豁免
4.因买受人违约致使转让方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合法权益的,买受人应承担转让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保险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拍卖费、鉴定费、评估费、资产处置费、催收费用、保管费、通讯费、差旅费、过户费、税费及其他政府性收费等
5.自基准日(不含本日)起至交割日(含本日)止的过渡期内发生的处置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按分公司的通知支付相应费用
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自然人债务人、担保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竞买人应保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资金来源均属合法经营所得,不涉及各类洗钱、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也不来源于不符合受让本次处置项目交易对象的各主体,还应对自身竞买资格、身份及资金来源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配合进行相关背景调查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转让方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转让方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标的资产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转让方转让给竞买人的标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或尚未发现的瑕疵,且因转让方并非标的债权的原始权利人,转让方无法对其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标的债权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以至于竞买人受让标的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
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标的债权系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B.此次系对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买受人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标的物情况表》载明的债权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司法政策文件,买受人受让标的债权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标的物情况表》中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买受人主张权利应以最终获得司法支持的为准;C.标的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注销/撤销/关闭/吊销、歇业、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