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30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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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对持有的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营销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1468310

0.000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7
起始日期
2026-08-2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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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0.000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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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000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乌鲁木齐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7-27
  • 结束日期:2026-08-26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 评估价:0.00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正在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小区:划区银湖湾
    转让方:中国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
    品牌:长城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中国长城新疆分公司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6年07月27日-2026年08月26日资产类型债权包司法阶段破产重整流程提交意向洽谈抵押物类型商业担保方式抵(质)押+保证债权总额截至2026年04月30日,债权本金127140.09万元,债权利息2393.47万元,债权总额129533.56万元债务人情况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债务人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和时限为准);边境贸易小额进出口业务(以备案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时限为准)

道路沥青,改性沥青的生产销售甲苯、煤油、天然气、石油气、易燃液体(含汽油、柴油)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销售;金属投资经营、黄金销售

乌苏市法院作出(2017)新4202破申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通过破产重整方案,但未能按照重整方案执行

保证人蒋立华,现处于失联状态常秋兰,现处于失联状态公告详情中国长城资产新疆分公司对持有的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营销公告一、债权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4月30日,我分公司持有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27,140,890.34元,利息23,934,722.91元,债权总额151,075,613.25元

说明:乌苏市法院作出(2017)新4202破申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通过重整方案,裁定我分公司的一般债权本金:132,640,890.34元;利息24,142,671.05元,根据重整计划长城公司作为普通债权人按照裁定及受偿方案可获得破产分配26,688,178.07元

分公司已取得破产分配款5,500,000.00元,剩余分配额为21,188,178.07元

通过执行回款人民币207,948.14元

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二、债务人基本情况乌苏市华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但企业现已无实际经营,2018年9月26日进入破产重整,截至目前华泰石油重整计划仍未完成

三、担保措施(一)抵押担保艺术谷(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人以其所有的位于上饶市三清山金沙规划区银湖湾卧龙国际酒店的32600.14平方米房产及9394.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担保

(二)保证担保蒋立华、常秋兰、乌苏市华通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诉讼情况上述债权处于破产重整阶段

五、交易对象及条件(一)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二)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六、合作意向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资产,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本次资产处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任何意向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当然取得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或标的资产的任何购买保证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

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潘先生电话:0991-28263060991-2841882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80抵押物抵押物1.上饶市三清山卧龙国际酒店部分房产抵押物类型商业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三清乡银湖湾生态村抵押物说明抵押担保人艺术谷(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上饶市三清山的房产32600.14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9394.50平方米

抵押物较为分散,抵押客房并非完全集中,而是分布在几幢建筑物中在该酒店之上存在两个营业执照:第一,上饶市三清山卧龙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0年1月20日,法定代表人罗金宝;第二,上饶市三清山新卧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华伟

据酒店人员介绍,目前经营主体为上饶市三清山新卧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时酒店人员不愿配合,总体经营状况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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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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