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19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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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户债权公开处置 <结束>

资产编号:11654726

0.001万元
用途
0
折扣率
2026-08-25
起始日期
2026-08-2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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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101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深圳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8-25
  • 结束日期:2026-08-26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 评估价:101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无相关权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活动开始之日
    建筑类别:大厦
    单元名:63单元
    小区:宾路嘉宾花园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座位数:1栋A座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车场
    楼栋总数:1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pan><\/p>担保情况:抵押:①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与红荔路交汇处香蜜湖水榭花都(三期)鸣翠居1栋20A【住宅】;②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与广深高速公路交汇处一冶广场1栋A座1902、1903【商业】;③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嘉宾花园裙楼二层63单元【商业】;④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南宝安路西长虹大厦1507【住宅】;⑤葵镇土洋村住宅共二层半【住宅】;⑥深圳市福田区竹林四路与紫竹六道交汇处香诗美林花园8栋10D【住宅】;⑦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停车场对面商住楼A座1C、2C【商业】;⑧沙头角深盐路山泉商住楼1楼A(2)、A(4)、B1、B2、C1、一楼C2、管理处【商业】

抵押担保人:深圳市东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周福新、周银丽<\/span><\/p>质押:深圳市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保证金账户,账号为79170076801000002916,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孳息一并作为质押财产【保证金目前剩余91.58万元,已被外地法院多轮冻结】

<\/span><\/p>保证人:周福新、廖连珍、深圳市嘉信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少山

<\/span><\/p>诉讼\/执行情况:执行中

<\/span><\/p>其他:深圳市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分支机构、对外投资企业基本处于吊销、注销或停业状态

<\/span><\/p>ÂÂÂÂ详情见附件<\/span><\/p>Â<\/p><\/span><\/div><\/div><\/div><\/div>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下称“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于2026年8月25日10:00至2026年8月2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竞价网络平台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深圳市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户债权,截至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债权总额为【221,172,166.22】元,其中本金【184,923,146.22】元,利息及违约金【34,251,861.43】元,代垫费用【1,997,158.57】元

担保情况:抵押:①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与红荔路交汇处香蜜湖水榭花都(三期)鸣翠居1栋20A【住宅】;②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与广深高速公路交汇处一冶广场1栋A座1902、1903【商业】;③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嘉宾花园裙楼二层63单元【商业】;④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南宝安路西长虹大厦1507【住宅】;⑤葵镇土洋村住宅共二层半【住宅】;⑥深圳市福田区竹林四路与紫竹六道交汇处香诗美林花园8栋10D【住宅】;⑦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沙深路停车场对面商住楼A座1C、2C【商业】;⑧沙头角深盐路山泉商住楼1楼A(2)、A(4)、B1、B2、C1、一楼C2、管理处【商业】

抵押担保人:深圳市东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周福新、周银丽质押:深圳市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保证金账户,账号为79170076801000002916,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孳息一并作为质押财产【保证金目前剩余91.58万元,已被外地法院多轮冻结】

保证人:周福新、廖连珍、深圳市嘉信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少山诉讼/执行情况:执行中

其他:深圳市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分支机构、对外投资企业基本处于吊销、注销或停业状态

二、重大事项披露:无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债权金额为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内部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债权金额、担保、诉讼/执行等具体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不承担任何承诺或瑕疵担保等责任

三、挂牌价格:竞买起拍价:10,100.00万元,保证金:2,000.00万元,增价幅度: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特别提醒:a)拍卖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竞买人在竞价前可联系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通过查阅电子档案资料等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费用和风险、向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赔偿损失等

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d)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e)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五、咨询与看样时间竞买人自行开展尽职调查,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接受咨询与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活动开始之日的前一工作日16时止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曾先生0755-82962316,王先生0755-82944821,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A20层-21层、22层西区

起拍价:10,100.00万元,保证金:2,000.00万元,增价幅度: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参与标的债权公开竞价并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资格、有权受让标的债权、已获得签署和履行《债权转让合同》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人须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不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并须于竞价活动开始之日的前一工作日16时前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提交竞买人主体材料及本竞价页面所挂《债权转让合同》、《竞买须知》《竞买人承诺函》等附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竞买人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若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需在文件中签字捺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到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竞买成交后未按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规定及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要求提供资格审查及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受让人资格及反洗钱审查工作的,“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次交易、扣收保证金、重新拍卖

凡先前参与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资产情况,“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竞价活动开始之日的前一工作日16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现场咨询

四、该拍卖标的资产至少有一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若只有一人报名且出价达到起拍价的,在竞价结束后,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在阿里资产网络平台刊登《竞价公告》,自刊登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若没有新的竞买人参与竞价的,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确认本次公开竞价成交,本次竞价的买受人为最终买受人;若有新的竞买人参加竞价的,则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在阿里资产网络平台平台启动第二次竞价程序,第二次竞价成功的买受人为最终买受人

本条所称新的竞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补登公告期内缴纳2,0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以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或阿里资产网络平台实际到账为准);(2)补登公告期内向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单方出具书面不可撤销承诺函(以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承诺若未在第二次竞价程序中参加竞价或出价未达到第二次竞价起拍价的,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扣收该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债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

买受人应将成交价款支付至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账户中(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44201503500052527135)八、保证金规则:(一)竞买人需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一个工作日的17时前将竞拍保证金通过阿里资产网络拍卖系统线上缴纳竞价保证金,并与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联系核实竞价资格

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即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意向竞买人逾期交纳或未交纳竞拍保证金将无法参加竞拍,逾期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及未竞得者支付的的竞拍保证金将于1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竞得者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其履行《债权转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不符合“竞买人条件”的;2.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3.竞买人未按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规定及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要求提供资格审查及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受让人资格及反洗钱审查工作的

4.竞价成交后,竞买人未按竞买须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或违反《债权转让合同》任何约定或承诺的;5.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6.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九、违约责任:(一)如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未按照《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规定或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在指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或《债权转让合同》,则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救济措施:1.要求买受人立即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或《债权转让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应付未付价款的总额按每自然日【万分之三】)

2.扣收买受人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

若该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给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造成的损失(含直接及间接损失),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买受人进行追偿

3.解除本次交易

交易解除后,有权扣收竞买保证金、主张违约金并继续向买受人追偿弥补损失

(二)如买受人未按照《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及其他应付费用,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买受人就应付未付价款的总额按每自然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若买受人未在违约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应付款项及相应违约金的,则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A.解除债权转让合同并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已付的转让价款及其他款项等;B.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三收取;C.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对债权再行处置

如甲方对债权再行处置,甲方有权向买受人追索再行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如再行处置回收金额低于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甲方有权向买受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四)如买受人违反除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的【20】%

(五)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到“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自行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档案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同时须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参与标的债权公开竞价并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资格、有权受让标的债权、已获得签署和履行《债权转让合同》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拍卖标的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7、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信达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8、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将拍卖标的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拍卖标的文件并在随附的文件清单上签字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3、竞买人同意并保证,如果拍卖标的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原债权银行及(或)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及(或)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且保证其后手遵循该规定

4、竞买人保证配合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开展反洗钱工作,应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要求提供资格审查及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A.若竞买人为自然人,则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职业情况说明

B.若竞买人为非自然人,则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代理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若涉及)、控股股东身份证明文件、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完成竞买人资格及反洗钱审查工作

资金来源合法性保证:竞买人保证,支付的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其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5、拍卖平台服务费:本次竞价由阿里资产拍卖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具体标准及支付要求以该拍卖平台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全部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逾期或迟延支付平台服务费的,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有权迟延交割或交付标的债权及相关债权文件

标的资产成交价款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付款安排以竞买须知为准;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6、保密承诺:鉴于竞买人于标的债权尽调中可能接触到“中国信达深圳公司”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法律、商务信息

竞买人承诺对上述该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中国信达深圳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但非因竞买人原因已为公众知悉的信息或者经公权力机关依职权需要调阅的信息,不在此列

咨询电话:曾加,0755-82962316;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A20层-21层、22层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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