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60509331.24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113724371.44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158261103.33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332494806.01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6-06-3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标的物介绍<\/span><\/span><\/p>Â<\/span><\/p>标的物情况说明表<\/span><\/strong><\/p><\/td><\/tr>标的名称<\/span><\/p><\/td>广西东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两户<\/span>债权<\/span><\/p><\/td><\/tr>资产类型<\/span><\/p><\/td>债权<\/span><\/p><\/td><\/tr>资产来源<\/span><\/p><\/td>债权转让<\/span><\/p><\/td><\/tr>标的所有人<\/span><\/p><\/td>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span><\/p><\/td><\/tr>标的物基本情况<\/span><\/p><\/td>ÂÂ<\/span>广西东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两户<\/span>债权基本情<\/span>况:截至<\/span>2026年6月30日,广西东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两户不良债权资产债权本金6,050.93万元、利息(含罚息、复利及延迟利息等)<\/span><\/span>27,198.54<\/span>万元、诉讼费用及其他<\/span>0.01万元,合计<\/span><\/span>33,249.48<\/span>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span><\/p><\/td><\/tr>抵押物情况<\/span><\/p><\/td>抵押物:<\/span>(<\/span>1)<\/span><\/span>广西东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span>农行包)债权对应抵押物为:<\/span>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span>59号太阳广场A-44号、A-42号、A-23号、A-24号以及2层1号房产,面积合计1159.41㎡<\/span><\/span><\/p>(<\/span>2)广西东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span><\/span>浦发包)债权对应抵押物为:<\/span>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span>59号太阳广场二层、A-03号、A-04号、A-05号、A-06号、A-09号、A-19号、A-25号、A-26号、A-27号、A-28号、A-29号、A-30号、A-31号、A-43号房产,面积合计3911.56㎡
<\/span><\/span><\/p>Â<\/span><\/p><\/td><\/tr>保证人<\/span><\/p><\/td>谢应先、肖燕宁、谢博俊<\/span><\/p><\/td><\/tr>诉讼情况<\/span><\/p><\/td>已判决,恢复执行中<\/span><\/p><\/td><\/tr>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span><\/p><\/td>抵押物抵押权顺位<\/span><\/p><\/td>第<\/span>一<\/span>顺位<\/span><\/p><\/td><\/tr>优先购买权人<\/span><\/p><\/td>无<\/span><\/p><\/td><\/tr>一、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span>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span><\/p><\/td><\/tr>二、瑕疵情况披露:<\/span><\/p>1、抵押物上仍存在拖欠南宁太阳广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部分物业费、水电费的情形,该部分欠款需要由竞买人承担
<\/span><\/p>2、太阳广场A42号及A44号商业房产的抵押物原对应的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已注销,但原出包行农行出于客观原因未提供最新查档,仅提供了办理注销第一顺位抵押登记的办理材料及已经注销的第一顺位他项权证,上述A42号及A44号商业房产抵押权以最终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查档结果为准
<\/span><\/span><\/p>3、<\/span>抵押物有可能存在租赁,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span><\/p><\/p><\/td><\/tr><\/td><\/tr>起拍价<\/span><\/p><\/td>1720<\/span><\/span>万<\/span>元<\/span><\/span><\/p><\/td>保证金数额<\/span><\/p><\/td>300<\/span><\/span>万元<\/span><\/p><\/td>加价幅度<\/span><\/p><\/td>20<\/span><\/span>万<\/span>元<\/span><\/span><\/p><\/td><\/tr>公示天数<\/span><\/p><\/td>7<\/span>个自然日<\/span><\/p><\/td>竞拍几日内结清尾款<\/span><\/p><\/td>5<\/span>个工作日<\/span><\/p><\/td><\/tr>债权转让相关费用(单选<\/span>â)<\/span><\/span><\/p><\/td>由买家承担<\/span><\/p><\/td>â<\/span><\/p><\/td><\/tr>买卖双方各自承担<\/span><\/p><\/td><\/td><\/tr><\/table>Â<\/span><\/p><\/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将于2026年8月27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28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阿里资产网络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开展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竞买标的物:1、广西东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两户债权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广西东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两户不良债权资产债权本金6,050.93万元、利息(含罚息、复利及延迟利息等)27,198.54万元、诉讼费用及其他0.01万元,合计33,249.48万元(最终债权金额以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2、抵押物:(1)广西东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农行包)债权对应抵押物为: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44号、A-42号、A-23号、A-24号以及2层1号房产,面积合计1159.41㎡(2)广西东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浦发包)债权对应抵押物为: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二层、A-03号、A-04号、A-05号、A-06号、A-09号、A-19号、A-25号、A-26号、A-27号、A-28号、A-29号、A-30号、A-31号、A-43号房产,面积合计3911.56㎡
3、保证人:谢应先、肖燕宁、谢博俊4、诉讼情况:已判决,恢复执行中5、特别说明(瑕疵说明):1)抵押物上仍存在拖欠南宁太阳广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部分物业费、水电费的情形,该部分欠款需要由竞买人承担
2)太阳广场A42号及A44号商业房产的抵押物原对应的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已注销,但原出包行农行出于客观原因未提供最新查档,仅提供了办理注销,第一顺位抵押登记的办理材料及已经注销的第一顺位他项权证,上述A42号及A44号商业房产抵押权以最终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查档结果为准
3)抵押物有可能存在租赁,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6、拍卖价格:起拍价1,72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2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资质须符合以下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阿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项目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无优先竞买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8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止工作日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我分公司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拍卖不设置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额的支付方式:1、竞拍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缔约定金(不计利息)
2、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承诺函》、《成交确认书》及《瑕疵披露及特别声明》,并在《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付款期限内(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款项(及其他费用)
债权转让价款转入指定账号(收款人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账号:20022101040004996;开户行:农行南宁天桃支行,转账时备注买受人姓名),竞买人逾期未缴纳尾款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或缔约定金不予退还
本次网络竞价技术服务费按系统约定费率收取(具体详情参考系统收费标准)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在竞价成交后5日内完成支付九、特别提醒:1、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
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及相关抵(质)押物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2、我分公司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供竞买人参考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3、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阿里资产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我分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债权转让协议》(合同样本)
5、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项目经理:赵先生电话:0771-2853082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8月19日竞买须知一、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将于2026年8月27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竞价网络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开展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二、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拍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质须符合以下要求: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通淘宝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公司办理委托关系确认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委托关系未经本公司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参拍人数本次竞拍不设优先购买人
本次竞价至少需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本次竞买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名竞买人且出价达到保留底价的,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2024】17号的相关规定:以公开转让方式处置时,至少要有两名投资人以上参加竞价,当仅有一名投资人竞价时,需按照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三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方能成交
五、延时功能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须在淘宝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资产竞价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保证金须知》及淘宝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缔约定金(不计利息),由阿里资产结算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成交确认书》、《承诺书》、《瑕疵披露及特别说明》,并在《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付款期限内(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款项(及其他费用)
债权转让价款转入指定账号(收款人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账号:20022101040004996;开户行:农行南宁天桃支行,转账时备注买受人姓名),竞买人逾期未缴纳尾款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或缔约定金不予退还
阿里资产平台本次网络竞价技术服务费按系统约定费率收取(具体详情参考系统收费标准)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在竞价成交后7日内完成支付七、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长城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得者未在竞价成功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的;3.竞得者未按《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得者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竞价活动正常秩序的;6.竞买人不符合本竞买须知第三条竞买条件而支付保证金并竞买成功的
八、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违约责任:(一)竞得者应在竞买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承诺书》,如竞买人逾期签约超过3个工作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长城公司”有权将竞拍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若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超过原保证金部分)
(二)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买受人需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全部成交价款,买受人迟延履行买价支付义务的,应按照迟延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长城公司”支付迟延付款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长城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没收保证金;(三)债权资产竞买成交,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付清转让价款后,请买受人到“长城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十、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我分公司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详见附件《瑕疵披露及特别声明》)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标的资产的受让资格因不具体受让资格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十一、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税费、根据相关责任,由竞买人和转让人各自承担
竞买人应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解决,标的资产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竞买人自行解决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本款规定的含义,双方不会就此产生任何争议
十二、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本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本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三、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项目经理:赵先生咨询电话:0771-2853082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