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4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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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贝惟特合成纤维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11670636

0.0004万元
用途
0
折扣率
2026-09-01
起始日期
2026-09-0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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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4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0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三明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9-01
  • 结束日期:2026-09-02
  •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贡川镇水东大道189-10号
  • 评估价:4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80000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12775042.37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20775042.37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6-06-3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截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本项目债权本息合计20,775,042.37元,其中本金8,000,000.00元,利息12,775,042.37元

本项目抵押物为福建贝惟特合成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位于永安市贡川镇水东路189-16号工业房地产,土地面积16,264㎡,建筑面积合计9,038.33㎡

本项目由陈丽梅、张宏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span><\/span><\/span><\/p><\/p><\/span><\/div><\/div><\/div><\/div>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将于2026年9月1日10时至2026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平台上(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拥有对福建贝惟特合成纤维有限公司债权,截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本项目债权本息合计2,077.50万元,其中本金800万元,利息1,277.50万元,另有代垫费用16.06万元

本项目由福建贝惟特合成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位于永安市贡川镇水东路189-16号工业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土地面积16,264㎡,建筑面积合计9,038.33㎡;由陈丽梅、张宏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一、竞拍标的:福建贝惟特合成纤维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竞买起拍价:4,000,000.00元,保证金:8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不属于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买人知晓竞价标的的原债权转让方(银行金融机构),竞买行为不以为该竞价标的原债权转让方(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内部交易渠道为目的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直接由转让人扣收,不足以弥补转让人损失的,竞买人将同时赔偿转让人超出保证金以外的所有损失,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信达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17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信达公司”现场咨询

四、该债权资产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若只有一人报名及参与竞价,需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才能确定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不含当日)【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与《债权转让合同》;并在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之日起(不含当日)【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

八、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之日起(不含当日)【3】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账号:35001002406050009423)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信达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债权转让合同》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九、违约责任:(一)如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信达公司有权选择:1、不解除合同,要求买受人按应付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信达公司支付违约金,直至所有款项全部收回

2、解除合同,信达公司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二)如买受人违反除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信达公司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2)自违约之日起,要求买受人按照转让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并采取补救措施

(三)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并清成交价款后,请买受人到信达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但不属于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买人知晓竞价标的的原债权转让方(银行金融机构),竞买行为不以为该竞价标的原债权转让方(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内部交易渠道为目的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信达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信达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信达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信达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信达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信达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郭先生;0591-87805256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10、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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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贡川镇水东大道18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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