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176100000.0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176100000.00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6-07-2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一、债务人、保证人基本情况<\/span><\/b><\/b><\/span><\/p>主债务人厦门那帕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11-18,法定代表人为林懋达,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span><\/span><\/p>保证人:林懋达、汇达地产(福州)有限公司、汇达物业管理服务(福州)有限公司、福州汇金泛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汇融和(福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ÂÂ<\/span><\/b><\/span><\/p>二、债权基本情况<\/span><\/b><\/b><\/b><\/span><\/p>截至2026年7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17610万元,利息、罚息44985702.75元
利息、罚息、复利及<\/span>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span><\/b><\/span><\/p>三、抵押情况<\/span><\/b><\/b><\/span><\/p>(一)抵押物:汇达地产(福州)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六一南路118号汇达花园1#、2#连接体1层01商场等30套房产,详见附件抵押物明细清单
<\/span><\/span><\/p>(二)质押物:上述抵押物租赁商铺租金应收账款质押
<\/span><\/b><\/span><\/p>四、诉讼执行情况<\/span><\/b><\/b><\/span><\/p>本户债权已经取得胜诉判决,且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法院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申请执行人已变更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span><\/b><\/span><\/p>五、资产亮点<\/span><\/b><\/b><\/span><\/p>(一)抵押物完整独立:抵押物为完整的商场主体,内部无其他分割产权,产权结构明晰
<\/span><\/span><\/p>(二)区位优势:抵押物位于福州仓山区核心居住区上藤地铁站C口出口处,周边居住人口基数大,教育资源齐备,配套有幼儿园、小学、十六中学、外国语学校等,属于在仓山区较好的学区范围,周边教辅机构较多;医疗配套有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口腔医院
该片区人流量大,具备较强的商业氛围,周边近距离没有相同竞品,具备一定的稀缺性
<\/span><\/span><\/p>(三)租金质押:本债权除抵押物担保外,还以抵押物租赁商铺租金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且已沟通执行法院进行租金提取工作
<\/span><\/b><\/span><\/p>六、免责声明<\/span><\/b><\/b><\/span><\/p>本资料仅供营销推广使用,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本金、利息、预期收益或其他权益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本次营销推广不构成任何资产处置行为或处置程序,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我司亦不对营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
项目后续处置情况以我司发布的正式处置公告为准,请资料使用方根据自身尽职调查情况理性判断
<\/span><\/b><\/span><\/p>七、联系方式<\/span><\/b><\/b><\/span><\/p>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黄先生:18559255500;陈先生:15959609012,来电请说明所在单位及姓名
<\/span><\/span><\/p><\/span><\/div><\/div><\/div><\/div>一、债务人、保证人基本情况主债务人厦门那帕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11-18,法定代表人为林懋达,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保证人:林懋达、汇达地产(福州)有限公司、汇达物业管理服务(福州)有限公司、福州汇金泛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汇融和(福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二、债权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7月20日,该户债权本金17610万元,利息、罚息44985702.75元
利息、罚息、复利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三、抵押情况(一)抵押物:汇达地产(福州)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六一南路118号汇达花园1#、2#连接体1层01商场等30套房产,详见附件抵押物明细清单
(二)质押物:上述抵押物租赁商铺租金应收账款质押
四、诉讼执行情况本户债权已经取得胜诉判决,且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法院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申请执行人已变更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五、资产亮点(一)抵押物完整独立:抵押物为完整的商场主体,内部无其他分割产权,产权结构明晰
(二)区位优势:抵押物位于福州仓山区核心居住区上藤地铁站C口出口处,周边居住人口基数大,教育资源齐备,配套有幼儿园、小学、十六中学、外国语学校等,属于在仓山区较好的学区范围,周边教辅机构较多;医疗配套有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口腔医院
该片区人流量大,具备较强的商业氛围,周边近距离没有相同竞品,具备一定的稀缺性
(三)租金质押:本债权除抵押物担保外,还以抵押物租赁商铺租金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且已沟通执行法院进行租金提取工作
六、免责声明本资料仅供营销推广使用,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本金、利息、预期收益或其他权益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本次营销推广不构成任何资产处置行为或处置程序,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我司亦不对营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
项目后续处置情况以我司发布的正式处置公告为准,请资料使用方根据自身尽职调查情况理性判断
七、联系方式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黄先生:18559255500;陈先生:15959609012,来电请说明所在单位及姓名
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08月14日10时起至2026年08月15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taobao.com/),户名: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对厦门利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厦门那帕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物竞价标的物:厦门利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厦门那帕商贸有限公司债权
二、挂牌价格起拍价:17610万元,竞买保证金:1761万元,增价幅度:80万元
保留价:无三、合格竞买人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和看样;有意咨询和看样者请与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联系
五、竞价安排本次竞价具体安排详见《竞买须知》
参与竞买的合格竞买人需充分知晓上述《竞买须知》规定内容对自己具有严格法律约束效力
六、竞价保证金和竞价款余款(一)项目竞价前应将足额保证金交至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厦门利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账号:【35150198040100003031】),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功后,竞价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完成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未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足额支付转让价款的,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将扣划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七、特别提醒1.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不承担该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相关竞买标的物受让资格
因不具体受让资格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3.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发布的上述《竞买须知》
八、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来我公司处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九、重要提示: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已经对处置资产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处置资产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处置资产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处置资产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8、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9、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拍卖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10、鉴于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咨询电话:18559255500,联系人:黄先生联系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屿南四路3号C栋9层03网址:www.xyjkgrou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