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4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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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科兴薯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及其全部从权利 <结束>

资产编号:11673955

0.0015万元
用途
0
折扣率
2026-09-02
起始日期
2026-09-02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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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52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1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凉山彝族自治州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9-02
  • 结束日期:2026-09-02
  •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 评估价:152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等情况请投
    建筑类别:大厦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13452124.03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17126446.57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57966.0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30636536.60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6-04-01<\/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西昌市科兴薯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清单<\/span><\/b><\/b><\/p>基准日:<\/font>202<\/font><\/span><\/b>6<\/font><\/span><\/b>年<\/span><\/b>4<\/font><\/span><\/b>月<\/span><\/b>1<\/font><\/span><\/b>日;资产形态:债权;单位:人民币元<\/span><\/b><\/b><\/p><\/td><\/tr>序号<\/span><\/b><\/b><\/p><\/td>资产名称<\/span><\/b><\/b><\/p><\/td>所在地<\/span><\/b><\/b><\/p><\/td>本金<\/span><\/b><\/b><\/p><\/td>利息(含罚息、复利等)<\/span><\/b><\/b><\/p><\/td>其他从权利(垫付诉讼费)余额<\/span><\/b><\/b><\/p><\/td>行业<\/span><\/b><\/b><\/p><\/td>抵押人<\/span><\/b><\/b><\/p><\/td>抵质押物<\/span><\/b><\/b><\/p><\/td>保证人<\/span><\/b><\/b><\/p><\/td>司法进度<\/span><\/b><\/b><\/p><\/td><\/tr>1<\/span><\/p><\/td>西昌市科兴薯业有限公司<\/span><\/p><\/td>凉山州西昌市<\/span><\/p><\/td>13,452,124.03<\/span><\/p><\/td>17,126,446.57<\/span><\/p><\/td>57,966.00<\/span><\/p><\/td>农副食品加工业<\/span><\/p><\/td>西昌市科兴薯业有限公司<\/span><\/p><\/td>1、<\/span>西昌市安宁镇康宁村工业用地使用权<\/font>8<\/font><\/span>,<\/span>475.50平方米(<\/span>国有土地使用证:西市国用(<\/font>10)第1001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西市他项(2013)第191号<\/font><\/span>);<\/span><\/p>2、<\/span>西昌市安宁镇康宁村房屋<\/font>9<\/font><\/span>,<\/span>680.64平方米(无产权证<\/span>,<\/span>抵押合同清单上的房产建筑面积为<\/span>9<\/span>,<\/span>680.64平方米<\/span>,司法执行时测绘出上述土地证内的建筑物面积为<\/font>10,622.97<\/font><\/span>平方米<\/span>);<\/span><\/p>3、机器设备(已灭失)

<\/span><\/p><\/td>罗兴友、罗尚军<\/span><\/p><\/td>2026年3月13日终结执行<\/span><\/p><\/td><\/tr><\/table>Â<\/span><\/b><\/p>特别提示:以上债权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以上抵押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现状为准,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span><\/b>

<\/span><\/b><\/b><\/p>Â<\/span><\/b><\/p>Â<\/span><\/p>Â<\/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将于2026年9月2日10时起至2026年9月2日17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西昌市科兴薯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及其全部从权利项目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物:西昌市科兴薯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及其全部从权利

截至本次转让基准日2026年4月1日,债权总额合计30,636,536.60元,其中本金余额13,452,124.03元,利息金额17,126,446.57元(含罚息、复利),其他债权57,966.00元

上述为截至2026年4月1日,西昌市科兴薯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以及债权项下从权利(以上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单户债权具体信息详见《西昌市科兴薯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清单》

上述信息仅作参考,东方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项目经理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抵(质)押物现状及其涉及的产权性质、使用租赁、税费、司法查封等情况请投资人自行前往实地或向有关部门调查

(本次竞价标的物信息请见发布的相关内容)

二、重大事项披露: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若该等标的物的有效性、金额等状况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判断或裁判机构最终认定的有效性、金额等状况存在差别、误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此差别、误差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愿意自行承担因此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且不追索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及/或前手任何责任

三、公开转让价格:底价:15,270,000.00元,保证金:1,600,000.00元,加价幅度:5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同时,通过淘宝网资产竞价平台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应当配合完成并且通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的身份、资质核验和反洗钱、涉黑涉恶情况调查程序

只有成功通过身份、资质核验和反洗钱、涉黑涉恶情况调查的竞得者,方可取得竞价标的买受人的身份

五、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a)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b)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竞价成功后次日自动转为价款并转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指定账户

本标的物竞得者需在竞价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资产转让协议》须按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提供的版本进行签署),并将竞价余款在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开户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账号:346767030842)

c)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机构

六、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联系人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a)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若该等标的物的有效性、金额等状况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判断或裁判机构最终认定的有效性、金额等状况存在差别、误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此差别、误差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愿意自行承担因此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且不追索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及/或前手任何责任

b)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抵押土地上的房产未办理产权证,由此可能产生相关风险,竞买人应充分尽调判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风险担保责任

f)其他:由买受人承担向阿里拍卖平台支付公开转让服务费g)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咨询联系电话:028-86403868,联系人:王先生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028-8640387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5号中银大厦30楼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6年8月24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定于2026年9月2日10时起至2026年9月2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西昌市科兴薯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及其全部从权利项目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一、转让标的:西昌市科兴薯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及其全部从权利

截至2026年4月1日,债权总额合计30,636,536.60元,其中本金余额13,452,124.03元,利息金额17,126,446.57元(含罚息、复利),其他债权57,966.00元

上述为截至2026年4月1日,西昌市科兴薯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以及债权项下从权利(以上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单户债权具体信息详见《西昌市科兴薯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清单》上述信息仅作参考,东方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具体信息请联系项目经理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抵(质)押物现状及其涉及的产权性质、使用租赁、税费、司法查封等情况请投资人自行前往实地或向有关部门调查

底价:15,270,000.00元,保证金:1,600,000.00元,加价幅度:5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同时,通过淘宝网资产竞价平台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应当配合完成并且通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的身份、资质核验和反洗钱、涉黑涉恶情况调查程序

只有成功通过身份、资质核验和反洗钱、涉黑涉恶情况调查的竞得者,方可取得竞价标的买受人的身份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现场咨询

四、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东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期间如有新的符合条件的竞拍人参与,将重启公开转让程序,如无新的竞拍人则我司将与竞得人确认是否成交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增价竞价方式

七、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淘宝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需在竞价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资产转让协议》须按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提供的版本进行签署),并将竞价余款在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账号:346767030842)

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前,债权所有权和处置决策权以及债权相关文件资料归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所有

若债权受让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有权要求其立即支付剩余全部价款、宣布本次债权转让无效、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因竞买人原因未在竞价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3.因竞买人原因未能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剩余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6.竞买人不符合“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的

八、违约责任:(一)买受人未按前述要求按时付清价款或签署协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可将转让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

标的债权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九、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竞买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若该等标的物的有效性、金额等状况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判断或裁判机构最终认定的有效性、金额等状况存在差别、误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此差别、误差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I.标的债权抵押土地上的房产未办理产权证,由此可能产生相关风险

8.原买受人应当自行支付本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包括但不限于由竞买人承担向阿里拍卖平台支付公开转让的费用(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028-86403868;联系人:王先生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5号中银大厦30楼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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