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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19683162.14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15572556.88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143838.71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35399557.73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5-09-16<\/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资产清单<\/span><\/span><\/p>基准日:<\/span>2025年9月16日<\/span><\/span><\/p>单位:人民币元<\/span><\/span><\/p>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Â<\/span><\/span><\/p>序号<\/span><\/u><\/b><\/span><\/p><\/td>借款人名称<\/span><\/u><\/b><\/span><\/p><\/td>保证人名称<\/span><\/u><\/b><\/span><\/p><\/td>本金余额<\/span><\/u><\/b><\/span><\/p><\/td>利息余额<\/span><\/u><\/b><\/span><\/p><\/td>其他费用<\/span><\/u><\/b><\/span><\/p><\/td>债权合计<\/span><\/u><\/b><\/span><\/p><\/td><\/tr>1<\/span><\/span><\/p><\/td>汇源(濮阳)羊业有限公司<\/span><\/span><\/p><\/td>田志新、汇源(濮阳)现代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span><\/span><\/p><\/td>19,683,162.14<\/span>Â<\/span><\/span><\/p><\/td>15,572,556.88<\/span><\/span><\/p><\/td>143,838.71<\/span><\/span><\/p><\/td>35,399,557.73<\/span>Â<\/span><\/span><\/p><\/td><\/tr><\/table><\/div><\/span>Â<\/p><\/span><\/div><\/div><\/div><\/div>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8月28日在阿里资产平台对汇源(濮阳)羊业有限公司单户不良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买事项1、标的资产情况:截至2025年9月16日,标的债权涉及未偿本金人民币19,683,162.14元,未偿利息15,572,556.88元,垫付费用143,838.71元,债权总计35,399,557.73元
2、挂牌起拍价格:19,993,200.00元
3、保证金:10,000,000.00元,意向竞买人请于挂牌期限到期前在阿里拍卖网站报名竞价,并在报名竞价前将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为竞价成交后履约保证,竞价成交的,标的资产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部分成交价款;未成交或因非竞买人原因未能成交的,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人违反《竞买须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债权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既有可能对整体资产组包处置,也有可能分拆组包或单户处置,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enanamc.com.cn/)或淘宝平台查询
二、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1)国家公务员、金融或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竞价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原债务人/抵押人/保证人等利益相关方,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7)其他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资产的主体
2、竞买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资金来源应符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通过平台及转让方的尽职调查及合规审查
3、转让方有权基于合理理由拒绝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合规风险的竞买人参与或成交,并将在合理期限内退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资产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声明1、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竞价成交并完成转让方确认、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后根据债权转让合同约定完成标的资产转移,在上述条件成就前,转让方与竞买人均不承担完成转让的义务
2、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标的资产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调查核实
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仅提供相关参考资料
四、咨询与监督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咨询,如发现阻挠咨询现象,可向转让方举报
咨询电话:13837157499咨询联系人:王先生监督电话:0371-56826660监督人:王先生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8月20日一、竞买标的物本次拟转让的汇源(濮阳)羊业有限公司单户债权涉及涉及未偿本金人民币19,683,162.14元,未偿利息15,572,556.88元,垫付费用143,838.71元,债权总计35,399,557.73元,担保方式为保证
挂牌价格:19,993,200.00元,保证金:10,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万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授权委托书需载明代理人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限)三、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我单位仅提供竞价标的部分参考资料,有意竞买人需向我单位提供身份基础信息、保密承诺函等相关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已成功交纳保证金并提交客户身份证明信息(含证照复印件)、保密承诺函等相关资料的有意竞买者请向我单位电话咨询或直接来我单位现场咨询并约期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看样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21号河南资产大厦11层
)四、该债权资产处置一人或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即可进入竞价程序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即如果在拍卖结束前5分钟出价,拍卖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基础上延长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拍卖结束)
六、网络竞价方式:增价竞价方式
七、保证金及转让价款支付规则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自动转化为首期转让价款
竞得者请在竞买成交之日起1个自然日内与我单位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签署当天将转让价款余款缴入指定账户(账户名: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账号:371905736510001)
若出现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我单位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等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的;3、竞买人未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不符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的竞买人条件或违反其他陈述或保证的;6、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八、违约责任(一)在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前,不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不解除债权涉及的抵押、查封
交割日前,标的资产及其相关权益不发生转移,仍由我单位持有若买受人在竞价或《债权转让协议》的订立、履行期间或其后的任意时间发生违约行为,则我单位有权扣收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前述款项不足以弥补我单位损失的,我单位有权继续追偿
(二)竞买人应在竞买成交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签署当天支付转让价款
如竞买人违反付款义务,则应当承担《债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三)因竞买人违约造成标的资产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竞买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阿里拍卖平台要求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竞买人应当补足差额,差额不足以弥补我单位损失的,我单位有权继续追偿
竞买人违反《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保密承诺函》、《债权转让协议》等文件义务给我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单位有权直接划扣保证金弥补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我单位保留向竞买人继续追偿的权利
如根据《竞买须知》、《债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存在应付未付的转让价款及/或竞买人承担费用的,我单位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等额扣除
(四)债权资产竞买价款支付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请竞买人到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竞买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五)《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九、重要提示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单位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竞买人的资金来源不属于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
竞买人不属于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我单位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资产介绍、保密承诺函、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及附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相关条款规定,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我单位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竞价标的的部分抵押物存在已被出租或占用的情况,竞买人已经对该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和评估,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上述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风险
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次竞价标的资产的品质、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标的资产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性能、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
标的资产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状况仅为我单位根据现有的债权资料对标的资产已知的状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因原债权人未如实提供债权资料、计算误差、资料记载错误或标的资产状况不断变动等,致使标的资产实际状况与上述描述不完全一致,我单位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一旦进入竞价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竞价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竞价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资产数额可能小于标的资产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单位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对该标的资产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竞买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7、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我单位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A、因法律或政策原因,致使竞买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乙方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
B、因竞买人的主体资质和法律地位等原因,无法依据有关债权文件向债务人主张相关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逾期利息)
8、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买人受让的标的资产系不良债权,存在诸多权利瑕疵,标的资产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且我单位出让标的资产后不对标的资产负有任何管理和维护义务,亦不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及/或时效未届满等做出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8.1、标的资产相关的义务人及/或其他相关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8.2、标的资产(含从权利及/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如除斥期间、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8.3、标的资产附属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担保合同可能存在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部分过错责任的情形;8.4、标的资产附属的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8.5、标的资产的担保物可能不存在,或存在担保物已灭失且没有代位物或没有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或担保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形;8.6、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相关的担保合同实际不成立、未生效、无效、可能被撤销,担保物权因应办理抵押、质押登记而未办理等原因未有效设立的情形;8.7、标的资产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担保,可能存在在最高额担保未确定或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造成担保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情形;8.8、标的资产中主债权、从权利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部分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的情形;8.9、涉诉资产可能存在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等情形;8.10、资产文件的复印件中部分文件可能存在缺乏相对应的原件,或者资产文件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形;8.11、前手未就债权资产的转让通知义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义务人发生法律效力;8.12、标的资产的其他瑕疵或风险;9、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相关担保权利可能无法变更登记至竞买人名下
任何情况下,我单位无义务将担保权利从原债权人变更登记至竞买人名下,竞买人因此无法将担保权利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不得因此请求我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10、标的资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及全部附属权益的合法有效性、时效、权属、价值、可实现性等可能存在瑕疵及风险,请竞买人独立审慎调查及判断,我单位可提供标的资产档案资料供投资者查阅,但对标的资产的风险及瑕疵,以及资产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拍卖价款包含债权转让价款及交易软件服务费,除此交易软件服务费,其他在竞价/买卖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竞价标的在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按有关法律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
十、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我单位将标的资产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我单位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竞买人已经通过独立尽调,完全知悉该标的抵押物的现状以及存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
一旦竞价成交,竞买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我单位和竞价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移转给竞买人之日发生变化的,竞买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我单位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从相应机构受让标的资产时,已承诺不向相应机构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机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机构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单位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有关文件
十一、本次竞价活动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十二、本次竞价活动所有时限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37157499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21号河南资产大厦11层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