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6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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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空港物流加工区环河北路70号房地产(4S 店铺) <结束>

资产编号:11691910

116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27
起始日期
2026-08-2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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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16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6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东丽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8-27
  • 结束日期:2026-08-27
  •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物流加工区环河北路70号
  • 评估价:116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110988199.48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4454394.80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0.0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115442594.28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4-10-3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抵押物为借款人天津天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span>下位于天津市空港物流加工区环河北路70号,抵押面积为12,677.89平方米

<\/font><\/p>特此说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抵押品具体信息请参考所附评估报告<\/span><\/p><\/span><\/div><\/div><\/div><\/div>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恒生银行”)将于2026年8月27日9:00起至2026年8月27日12:20止(延时除外)联合通过阿里拍卖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本标的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名下中宝集团项下特定不良债权资产,借款人分别为天津天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北京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10,988,199.48元,利息合计为人民币4,454,394.80元,本息费总计金额为人民币115,442,594.28元,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0日,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

提示:标的债权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债权相关的义务人及/或其他相关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含从权利及/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如除斥期间、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3)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担保合同可能存在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部分过错责任的情形;(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5)标的债权的担保物可能不存在、标的债权的担保物价值减损,或存在担保物已灭失且没有代位物或没有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或担保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形,标的债权的担保物存在优先于抵押权的权利情形;(6)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相关的担保合同实际不成立、未生效、无效、可能被撤销,担保物权因应办理抵押、质押登记而未办理等原因未有效设立的情形;(7)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担保,可能存在在最高额担保未确定或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造成担保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情形;(8)标的债权中主债权、从权利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的情形,而凭现有债权证明文件未能发现;(9)涉诉资产可能存在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等情形;(10)资产文件的复印件中部分文件可能存在缺乏相对应的原件,或者资产文件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形;(11)前手未就债权资产的转让通知义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义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2)标的债权的其他瑕疵或风险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称为“债权银行”)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又称“阿里拍卖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以下称为“淘宝平台”)线上公开处置以下标的

债权银行就本次拍卖特别做出提示及声明如下,请所有意向竞买人知悉:一、标的标的名称:【中宝集团项下特定债权】资产(以下称为“竞价标的”或“标的债权”),该资产的基本信息如下:标的涉及债权银行对【天津市及北京市】境内【2】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权益

截至【2024】年【10】月【30】日,债权总额人民币【115,442,594.28】元(以下币种相同),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110,988,199.48】元,未偿利息人民币【4,454,394.80】元

自【2026】年【8】月【28】日起,因标的债权发生的成本和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风险提示:请竞买人详细阅读《标的物介绍》中提示(风险)条款,自行了解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相关风险

竞价标的系不良债权,债权银行系按竞价标的的现状出让

债权银行所提供的竞价标的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转让时实际情况为准

就竞价标的项下所涉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诉讼、执行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竞买人自行调查及判断,债权银行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二、竞价流程1、咨询及文件查询(若需)2、报名程序(需进行竞买人身份、资质核验及反洗钱调查)3、竞价程序4、支付交易软件服务费5、签署协议及支付转让价款6、办理竞价标的交割事宜三、咨询及文件查阅即日起,意向竞买人可以向债权银行的本次竞价联系人电话咨询并约期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多方位了解标的债权的情况,债权银行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

重要提示:意向竞买人现场查看相关文件资料之前须按照债权银行的要求签署《单方保密承诺函》等文件并提供意向竞买人主体身份证明文件供核查

四、报名程序竞买人须于拍卖开始前自行登录淘宝平台在线报名,并且在拍卖成交后配合债权银行完成对竞买人的反洗钱调查

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次竞价的《竞价公告》(以下称为“《竞价公告》”)及本《竞价须知》(以下称为“本须知”)

竞买人一旦报名成功,证明竞买人已知悉并同意《竞价公告》及本须知的所有条款,且愿意承担《竞价公告》及本须知规定的风险

特别程序:1.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依据法律法规对标的债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应当在标的物竞价过程中行权

优先购买权人应报名、配合债权银行的资质审核,并在竞价前按照债权银行指定联系方式送达明确表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竞价标的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人竞得

2.委托代理人参与的竞买人:若竞买人未开设淘宝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代表其参与本次竞价

该竞买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价开始前与债权银行联系,说明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并按照届时与债权银行的沟通要求向债权银行提交相关身份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书等(授权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代为提供报价和竞价以及授权出价的范围)

3.若上述两种情形下的竞买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能按债权银行的要求向债权银行提交相应文件和材料的,则(1)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因此而未能在竞价程序中行使其优先购买权)由竞买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自行承担;(2)债权银行有权自行决定将该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认定为不符合本次竞价的竞买人资质,或者债权银行有权认定委托代理人系以委托代理人本人的名义参加本次竞价,且债权银行有权限制或禁止该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次竞价

4.债权银行不接受竞买人组合参与本次竞价

五、竞价程序本次竞价为在淘宝平台线上公开竞价

本次竞价至少须一人报名并通过债权银行的资质审核,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竞价规则:本次竞价采用有保留价的降价竞价方式,在降价过程中,最先拍下的竞买人为本次竞价的竞得者(以下称为“竞得者”)

起拍价:人民币【11600】万元,降价幅度:人民币【200】万元

竞价时间: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9】时,竞价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12】时【20】分(延时者除外)

本次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并判断,根据国家相关不良资产转让政策法律法规,其是否为适格的参拍主体

如因主体资格不符或不适格导致未能最终竞拍成功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竞买人确保本次竞价项下的交易行为、客户及其业务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国、美国、欧盟、英国及委托人认定的国家/地区所制裁的实体、个人、商品、国家、航运公司等制裁项目,或其他有关权力机构和监管当局禁止竞买人建立业务关系的实体/个人

3、竞买人非债权银行的关联方,或已经过竞买人及债权银行的关联交易审批

4、竞买人不属于我国内地金融监管机构、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ActionTaskForce,FATF)等机构视为涉及洗钱及恐怖分子风险的实体

5、竞买人不属于以下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七、交易软件服务费竞价成功后竞得者需按淘宝平台规定支付交易软件服务费

八、签约及付款期限竞得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日与债权银行就标的债权签署有关《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并在【1】个工作日内支付债权转让款项至债权银行指定账户

附言:中宝集团特定不良债权转让价款九、违约责任1.若竞得者未按上述约定如期付清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和签署《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或者未按相关约定付款的,该竞得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债权银行可将竞价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或作其他处置

竞价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再行竞价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竞得者应当补足差额

2.竞得者在标的债权竞买成交并签署《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后未按债权银行的要求办理标的债权档案清点、移交、交割等手续的,该竞得者应当向债权银行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3.因竞得者原因导致本次竞价无效的,债权银行随时有权将该竞价标的再次公开竞价处置或作其他处置,同时,债权银行有权要求上述竞得者赔偿或承担由此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和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竞价标的再次公开竞价出售或处置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支出、因担保物毁损灭失导致的标的债权价值减损,若再行竞价的成交价款或处置的价格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债权银行有权请求该竞得者补足差额

十、重要提示竞买人报名并通过债权银行的资质审核,视为竞买人作出如下陈述: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承诺符合本须知载明的竞买人条件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债权银行发布的竞价公告、竞价须知以及《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债权银行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在参考债权银行所提供的资料之外,竞买人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自愿接受竞价标的的所有瑕疵和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次竞价标的物的品质、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标的债权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性能、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

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状况仅为债权银行根据现有的债权资料对标的债权已知的状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因原债权人未如实提供债权资料、计算误差、资料记载错误或标的债权状况不断变动等,致使标的债权实际状况与上述描述不完全一致,债权银行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一旦进入竞价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竞价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竞价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竞价成功(即竞价标的竞价结束之时)起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权利/权益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7.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债权银行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1)因法律或政策原因,致使买受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买受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

(2)因买受人的主体资质和法律地位等原因,无法依据有关债权文件向债务人主张相关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逾期利息)及违约金

(3)无法享受债权银行处置标的债权时的税收优惠,无法适用针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司法政策

8.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买人受让的标的债权系不良债权,存在诸多权利瑕疵,标的债权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且债权银行不对标的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及/或时效未届满等做出任何保证,自竞价成交时起不对标的债权负有任何管理和维护义务

标的债权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债权相关的义务人及/或其他相关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含从权利及/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如除斥期间、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3)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担保合同可能存在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部分过错责任的情形;(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5)标的债权的担保物可能不存在、标的债权的担保物价值减损,或存在担保物已灭失且没有代位物或没有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或担保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形,标的债权的担保物存在优先于抵押权的权利情形;(6)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相关的担保合同实际不成立、未生效、无效、可能被撤销,担保物权因应办理抵押、质押登记而未办理等原因未有效设立的情形;(7)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担保,可能存在在最高额担保未确定或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造成担保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情形;(8)标的债权中主债权、从权利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的情形,而凭现有债权证明文件未能发现;(9)涉诉资产可能存在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等情形;(10)资产文件的复印件中部分文件可能存在缺乏相对应的原件,或者资产文件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形;(11)标的债权的其他瑕疵或风险

9.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标的债权的相关权利可能无法变更至竞买人名下

任何情况下,债权银行无义务将担保权利从原债权人变更登记至竞买人名下,竞买人因此无法将担保权利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不得因此请求债权银行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竞买人成为竞得者后的特别承诺1.本次竞价结束后,竞得者承诺,在本次竞价相关《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约定的过渡期内,当债权银行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得者时,竞得者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应根据债权银行的要求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等文件上签字

如竞得者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项下交割日之后,竞得者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得者承诺,竞得者已经通过独立尽调,完全知悉该标的抵押物的现状以及存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

一旦竞价成交,竞买人作为竞得者将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债权银行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得者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自竞买成交日起,标的债权及其担保权利自基准日起发生的毁损、灭失、价值减损等风险由竞得者承担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起至标的债权移转给竞得者之时发生变化的,竞得者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债权银行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得者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自《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项下交割日起,竞得者作为买受人将根据《不良金融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取得标的债权自交割日起的权利和利益

十二、联系方式联系人:【沈女士】咨询电话:【17704074680】竞买人在正式竞价程序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须知、《竞价公告》等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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