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所在地:济南、滨州、德州、东营、淄博、聊城、泰安、枣庄债权总额:96,143.93万元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7户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96,570.88万元,其中本金60,010.53万元,利息36,560.35万元(利息计算至2026年7月20日,债权金额以司法确认金额为准,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借款人本金利息贷款方式所在地1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860.432,382.13保证济南2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00.001,175.88保证德州3山东宇辉焊接材料有限公司1,999.991,352.97保证东营4山东省邹平圣诚实业有限公司15,169.5719,047.82保证、抵押滨州5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999.88961.87保证淄博6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1,128.13510.75保证、抵押淄博7山东光明工模具制造有限公司1,954.212,773.88保证聊城8山东巨佳胆碱有限公司1,965.351,179.34保证滨州9山东汇金化工有限公司2,483.002,014.87保证东营10泰安科诺型钢股份有限公司1,960.001,256.98保证泰安11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1,990.001,406.48保证枣庄12山东驰中集团有限公司1,499.99230.88保证东营13泰安宏达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972.20643.92保证泰安14淄博市临淄有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365.25207.90保证淄博15奥戈瑞车轮集团有限公司7,353.79573.60保证东营16山东邹平锦华纺织有限公司989.00643.66保证滨州17淄博大桓九宝恩皮革集团有限公司3,319.74197.42保证、抵押淄博合计60,010.5336,560.35第一户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债权基本情况我公司持有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6年7月20日,该户债权总额10,292.8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7,860.43万元、利息2,382.13万元、其他费用50.25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由山东宝世达电缆有限公司、山东宝世达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宝世达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宝世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尚兴军、张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户债权现已诉讼确权,并已进入执行程序主债务人及企业保证人均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二、债务人、保证人情况(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我公司已申报并确认债权总额为10,292.80万元,根据2025年9月18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金额在20万以下的部分全额清偿,20万以上的债权现金清偿率为1.06%,该重整计划目前未通过表决
(二)保证人情况保证人一:山东宝世达电缆有限公司保证人山东宝世达电缆有限公司已与主债务人合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二:山东宝世达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山东宝世达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主债务人合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三:山东宝世达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保证人山东宝世达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已与主债务人合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四:宝世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宝世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与主债务人合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五:自然人保证人尚兴军,住山东省济南市张蔚,住山东省济南市
根据破产重整草案,尚兴军、张蔚、尚同亮等9名为宝世达集团等十二家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合计担保的总债权本金为306,675.6万元
该9名自然人担保人以中海别墅一套、未来三年工资的50%等价值总计约1,000万元财产按下列方式承担担保责任:自然人保证人以其担保债权本金的0.3%为限承担保证责任,如同一笔债权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自然人保证人的,则该笔债权项下的所有自然人保证人共同出资,总出资金额以其担保债权本金的0.3%为限;自然人保证人偿债资金的支付时间为自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自然人保证人自其履行完毕方案确定的清偿方案后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该重整计划目前未通过表决三、诉讼情况该户债权已诉讼确权,法院于2018年4月28日作出(2018)鲁01民初42号判决,判决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于2020年3月7日执行立案,案号(2020)鲁01执64号,2020年5月12日裁定终本
窗体顶端该户债权已诉讼确权,法院于2018年4月28日作出(2018)鲁01民初42号判决,判决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于2020年3月7日执行立案,案号(2020)鲁01执64号,2020年5月12日裁定终本
第二户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债权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7月20日,我公司持有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合计7,175.88万元,其中本金6,000.00万元,利息1,175.88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由山东鼎力枣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伟诺集团有限公司、庆云瑞丰食品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张洪波、胡金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户债权已经诉讼确权,目前尚未执行二、债务人、保证人情况(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清偿率为0
(二)保证人情况保证人一:庆云瑞丰食品有限公司保证人庆云瑞丰食品有限公司已同借款人合并破产,破产清偿率为0
保证人二:山东伟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伟诺集团有限公司已同借款人合并破产,破产清偿率为0
保证人三:山东鼎力枣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鼎力枣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我分公司已申报债权,确认债权金额7,216.90万元
根据清偿方案,破产受偿率为2%,分三年清偿,6个月内清偿10%,12个月内清偿10%,18个月内清偿15%,24个月内清偿15%,30个月内清偿20%,36个月内清偿30%
目前仅受偿14.43万元,该款项已完成入账不在转让范围内,剩余款项未能如期支付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张洪波,男,住山东省庆云县胡金隆,女,住山东省庆云县
三、诉讼情况该户债权已诉讼确权,法院于2018年4月28日作出(2018)鲁01民初42号判决,判决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于2020年3月7日执行立案,案号(2020)鲁01执64号,2020年5月12日裁定终本
窗体顶端该户债权已经诉讼确权,2020年6月3日庆云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1423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我分公司对债务企业享有71,758,779.32元的破产债权,自然人保证人对破产未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2年5月17日我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反馈待山东鼎力枣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分配结束后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户山东宇辉焊接材料有限公司一、债权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7月20日,我公司持有山东宇辉焊接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总额3,360.74万元,其中借款本金1,999.99万元,利息1,352.97万元,其他费用7.77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由山东大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创钢构有限公司、蒋立华、蒋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该户债权已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二、债务人、保证人情况(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山东宇辉焊接材料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已破产终结
(二)保证人情况保证人一:山东大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大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现已破产终结
保证人二:山东中创钢构有限公司山东中创钢构有限公司与借款人合并破产,已破产终结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保证人蒋立华,男,住广饶县保证人蒋伟,男,住广饶县
三、诉讼情况该户债权已诉讼确权,法院于2018年4月28日作出(2018)鲁01民初42号判决,判决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于2020年3月7日执行立案,案号(2020)鲁01执64号,2020年5月12日裁定终本
窗体顶端该户债权已经诉讼确权,2016年8月25日广饶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0523民初2897号判决,判定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017年1月20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2017)鲁0523执278号,目前案件处于终本状态
窗体顶端第四户山东省邹平圣诚实业有限公司一、债权基本情况我分公司持有山东省邹平圣诚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截止2026年7月20日,剩余债权本金15,169.57万元,利息19,047.82万元,该贷款由山东省邹平圣诚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及地面砖和陶瓷瓦生产线抵押,同时邹平县华鑫实业有限公司全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山东全坤煤业有限公司在6,38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邹平鲁杭天润实业科技有限公司在4,3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自然人孟令水、刘桂荣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二、债务人、保证人、抵押物情况(1)主债务人情况山东省邹平圣诚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8月24日;注册地址为邹平县经济开发区(会仙四路);法定代表人李国海;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陶瓷瓦、室内外装饰材料、豪华洁具
(2)担保人情况保证人一:邹平县华鑫实业有限公司保证人邹平县华鑫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03日;注册地址为邹平县临池华孟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刘荣新;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分检加工、销售镍铁、矿石、矿粉;销售钢球、生铁、铁粉、焦炭、钢管、无缝钢管、铸铁管、钢材、生物制品、彩瓦、地砖、建筑材料、岩棉、球墨铸管;机械制造
保证人二:山东全坤煤业有限公司山东全坤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3日;注册地址为邹平县韩店镇驻地以北;法定代表人常勇;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
该企业现已注销保证人三:邹平鲁杭天润实业科技有限公司邹平鲁杭天润实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9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韩店镇北;法定代表人郭训功;注册资金21500万元,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为批发零售业
主要经营范围为:鲜蚕收购、烘烤、缫丝;研发销售电子机械;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进口本公司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孟令水,男,现已去世刘桂荣,女
(3)抵押物情况抵押物为山东省邹平圣诚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及地面砖和陶瓷瓦生产线,均已办理抵押登记
1.抵押土地坐落于邹平县经济开发区,土地性质为国有工业出让用地,使用权面积为85129.10平方米,最高额抵押担保2408万元
抵押土地已于2022年被司法处置,我公司债权应分摊处置款14,448,957.02元,目前我公司尚未收到该款项
2.地面砖和陶瓷瓦生产线抵押担保25,600万元,据现场调查厂区已被推平、设备现已被拆除,无法调查设备存放地点
三、执行情况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24日作出(2017)鲁16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3日作出(2017)鲁16民初169号民事判决书,均予以确权
现均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第五户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一、债权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7月20日,我公司持有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999.88万元,利息(含迟延履行金、违约金、滞纳金等)961.87万元,其他费用7.71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由淄博恒运钢结构有限公司、山东江辰时装有限公司、刘庆运、刘凤英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借款本金最高额度2,000万元范围内,以其名下自有机器设备一宗提供抵押
该户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二、债务人、保证人、抵押物情况(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05-07,法定代表人为刘方忠,注册资本为633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300067395879X,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荆家镇起马路12517号,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起重设备、机械配件、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钢结构组装房及配套设施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钢材销售;机械式停车设备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电梯安装、维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该债务人与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淄博恒运钢结构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我公司于2022年3月向管理人就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申报债权,后经管理人审核确认,我公司持有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本金20,000,000元、利息6,465,172.03元、迟延履行金、违约金、滞纳金3,153,500元、其他费用77,113元,债权金额合计29,695,785.03元
在本户债权中,管理人对我公司抵押的恒运泊车名下设备认定价值为3,575,523.95元,我公司前期已收到小额债权5万元清偿款,因我公司持有中科天泽、恒运泊车2笔债权,该户债权小额债权部分可分摊受偿2.5万元,根据重整方案,对超过抵押物价值部分的普通债权可受偿782,074.98元【(29695785.03-3575523.95-25000元)*2.997%】,我公司本户债权剩余合计可受偿4,357,598.93元,目前已超过重整方案约定的清偿日期,我公司尚未受偿完毕
(二)保证人情况保证人一:淄博恒运钢结构有限公司保证人淄博恒运钢结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05-30,法定代表人为刘方忠,注册资本为128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321728631788D,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荆家镇起马路12517号,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钢结构、网架、金属屋面的制作、销售、安装(以上经营范围需许可或审批的,凭许可证或审批手续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该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有限公司合并破产保证人二:山东江辰时装有限公司山东江辰时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金韩尔,注册资本为1274万元人民币,其中淄博佑飞贸易有限公司出资955.5万元,占比75%,韩国东亚商社出资318.5万元,占比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780799078D企业地址位于淄博市桓台县少海路6566号,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经营范围包含:生产销售服装及服装水洗、喷砂,印染布、棉布、化纤布、牛仔布、色织布、毛巾(被)等纺织品、面料、服装辅料、棉纱、废旧塑料、塑料原材料及塑料制品的进出口批发业务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保证人刘庆运,男,住桓台县保证人刘凤英,男,住桓台县
(三)抵押物情况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借款本金最高额度2000万元范围内,以其名下自有机器设备一宗,已进行抵押登记、证号:桓工商抵登字(2016)第048号、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19号,该抵押物已纳入破产范围,管理人认定抵押物价值为3,575,523.95元
三、诉讼情况该户债权已诉讼确权,法院于2018年4月28日作出(2018)鲁01民初42号判决,判决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于2020年3月7日执行立案,案号(2020)鲁01执64号,2020年5月12日裁定终本
窗体顶端该户债权已经诉讼确权,2019年5月31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303民初29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淄博恒运钢结构有限公司、山东江辰时装有限公司、刘庆运、刘凤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抵押动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案号(2019)鲁0303执4798号,现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六户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一、债权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7月20日,我公司持有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128.13万元,利息(含迟延履行金、违约金、滞纳金等)510.75万元,其他费用5.12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由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锦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刘庆运、刘凤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另由主债务人名下机器设备、刘庆运名下住宅、刘凤英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保证人、抵押物情况(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04-10,法定代表人为刘方忠,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321673195690E,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淄博市桓台县荆家镇起马路12345号,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生产、销售高纯度聚合氯化铝;货物进出口;环境保护检测;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聚合硫酸亚铁、矿产品、氧化铝、氢氧化铝、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聚丙烯酰胺、除磷剂、脱色剂、矿井专用絮凝剂、硫酸铝、氨氮去除剂、氯化铁、四水氯化亚铁、无水氯化亚铁、离子交换树脂、聚合氯化铁、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铝铁、活性炭、石英砂、缓蚀阻垢剂、反渗透阻垢剂、氯氧化锆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该债务人与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恒运钢结构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我公司于2022年3月向管理人就上述三家企业申报债权,后经管理人审核确认,我公司持有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1,500,000元、利息3,399,224.61元、迟延履行金、违约金、滞纳金1,813,262.5元、其他费用51,172元,债权金额合计16,763,659.11元
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主要情况如下:债权5万元以下部分全额清偿,5万元以上普通债权部分按2.997%的比例清偿;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在抵(质)押物清算价值范围内全额清偿,债权金额超过抵(质)押物清算价值的部分按照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清偿,破产清偿款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18个月内以现金形式偿还
法院已于2023年5月11日裁定通过重整方案,目前重整计划执行已超期,债权仍未清偿完毕
在本户债权中,管理人对我公司抵押的中科天泽名下设备认定价值为2,018,430.05元
我公司前期已收到小额债权5万元清偿款,因我公司持有中科天泽、恒运泊车2笔债权,该户债权小额债权部分可分摊受偿2.5万元,根据重整方案,对超过抵押物价值部分的普通债权可受偿441,165.26元【(16763659.11-2018430.05-25000元)*2.997%】,我公司本户债权剩余合计可受偿2,459,595.31元,目前已超过重整方案约定的清偿日期(重整方案约定清偿期限至2024年11月),我公司尚未受偿完毕
(二)保证人情况保证人一: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05-07,法定代表人为刘方忠,注册资本为633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300067395879X,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荆家镇起马路12517号,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起重设备、机械配件、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钢结构组装房及配套设施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钢材销售;机械式停车设备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电梯安装、维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该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有限公司合并破产保证人二:山东锦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山东锦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于2019年进入破产程序,该企业在我公司收购前已破产清偿完毕,原债权银行已受偿完毕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保证人刘庆运,男,住桓台县保证人刘凤英,男,住桓台县
(三)抵押物情况抵押物1:中科天泽以自有机器设备一宗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已进行抵押登记,登记编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6)第122号,已经诉讼确权,该抵押物已被纳入破产范围,破产管理人认定价值为2,018,430.05元
抵押物2:刘庆运以自有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债权数额105.37万元,坐落于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华侨城夏威夷风情(一组团)12号楼二单元八层西户802,面积168.68平方米,第一顺位抵押担保
抵押物3:刘凤英(共同权利人刘庆运)以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债权数额58.85万元,土地坐落于桓台县起马路北侧荆四村地段,面积1508.98平方米,商住综合性质土地,地上已盖有无证建筑
第一顺位抵押担保三、诉讼情况该户债权已诉讼确权,法院于2018年4月28日作出(2018)鲁01民初42号判决,判决济南宝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于2020年3月7日执行立案,案号(2020)鲁01执64号,2020年5月12日裁定终本
窗体顶端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9年5月30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303民初29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科天泽偿还本金及利息;山东恒运自动化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锦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刘庆运、刘凤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对上述抵押物拍卖、变卖所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现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第七户山东光明工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一、债权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7月20日,我公司持有山东光明工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954.21万元,利息2,773.88万元,由山东高唐热电有限公司(原名:山东高唐热电厂)、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户债权已诉讼并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二、债务人、保证人情况(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山东光明工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07-24,法定代表人为王军,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526791521776X,注册地址位于高唐县光明路西首路北,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自营进出口权(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主要研发、生产、经营各种冷轧辊钢、热作模具钢、塑料模具钢、合金结构钢、齿轮钢等各种铸件、钢锭及锻坯;销售:五金电料;煤炭经营(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
(二)保证人情况保证人一:山东高唐热电有限公司山东高唐热电有限公司(原名:山东高唐热电厂)成立于1994-06-01,法定代表人为张洪岭,注册资本为1342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526168211274W,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汇鑫街道官道北路9号,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现制现售饮用水;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二: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9-05-20,法定代表人为李洪法,注册资本为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