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8 03:04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湖南乐邦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剩余债权与抵债实物资产华瑞义乌小商品城900套房产竞买公告(第二次)

湖南乐邦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剩余债权与抵债实物资产华瑞义乌小商品城900套房产竞买公告(第二次)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722030

112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03
起始日期
2026-09-04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2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岳阳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9-03
  • 结束日期:2026-09-04
  •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畈路108号
  • 评估价:112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9月2日
    建筑类别:大厦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一、竞拍标的:湖南乐邦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剩余债权与抵债实物资产华瑞义乌小商品城900套房产

竞买起拍价:11,200.00万元,保证金:14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不属于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凡先前参与信达公司组织的资产竞价且竞买成功但违约的个人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信达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6年9月2日17:00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信达公司现场咨询

四、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人首次出价应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七、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信达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

八、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服务平台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网上已支付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扣除上述自动转入的保证金后的剩余转让款由竞买人在签订《转让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营业部,账号:43001520061050005196)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信达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6、竞买人不符合“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的

7、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未报价或低于起拍价报价的

九、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并在签订《转让合同》7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一次性支付全部债权转让款

买受人违约责任如下:1、如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信达公司有权解除《转让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依法对债权再行处置,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2、如买受人违反除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信达公司有权解除《转让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依法对债权再行处置,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3、买受人违反《转让合同》项下任何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信达公司有权解除《转让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依法对债权再行处置,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如该数额不足以弥补信达公司的实际损失,信达公司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

买受人应按信达公司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相应债权转回信达公司的事宜无需征得买受人同意

如信达公司再行委托拍卖《转让合同》项下债权的,买受人应支付再行拍卖所产生的费用;如再行拍卖成交金额低于《转让合同》项下约定转让价款的,信达公司有权向买受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4、无论信达公司是否就买受人已发生的违约情形行使权利,并不意味着信达公司放弃上述权利的行使,信达公司有权在买受人再次发生《转让合同》约定的任一违约情形时重新行使权利

(二)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三)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信达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十、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但不属于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信达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特别提醒:针对此次竞拍标的中抵债的华瑞义乌小商品城900套房产,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政策系由相关主体各自承担应缴纳的税费

我司将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即包括上述欠缴税费在内的未结清费用,应当纳入投资人须支付价款部分进行考量

我司认可并严格执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我司承担的法定税费,但是该部分对应的价款金额实际将由受让方在办理过户时进行承担,我司将不再就应当承担税费部分进行任何支出

欠缴税费未处理完毕的前提下,资产存在不能过户的风险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信达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信达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信达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标的债权暨实物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暨实物资产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暨实物资产的变化而请求信达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信达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信达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0731-84137970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447号交银大厦29-30楼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家畈路108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