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8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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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上海鸿盛港泰海运有限公司应收款债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22413

41333.548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04
起始日期
2026-09-05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1333.548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1333.548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虹口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9-04
  • 结束日期:2026-09-05
  •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
  • 评估价:41333.548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1、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座位数:一座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其他应收款债权的公告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上海鸿盛港泰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span><\/b><\/b><\/span><\/p>关于第二次拍卖其他应收款债权的公告<\/span><\/b><\/b><\/span><\/p>Â<\/span><\/span><\/p>上海鸿盛港泰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span>将于<\/span>202<\/span><\/b>6<\/span><\/b>年<\/span><\/b>9<\/span><\/b>月<\/span><\/b>4<\/span><\/b>日<\/span><\/b>10<\/span><\/b>时至<\/span><\/b>202<\/span><\/b>6<\/span><\/b>年<\/span><\/b>9<\/span><\/b>月<\/span><\/b>5<\/span><\/b>日<\/span><\/b>10<\/span><\/b>时止(延时除外)<\/span><\/b>在阿里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span>上海鸿盛港泰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span>,监督单位:上海市<\/span>虹口<\/span>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span><\/span><\/p>一、<\/span>重要提示<\/span><\/b><\/b><\/span><\/p>1、<\/span>郑重声明:本标的系<\/span>管理人<\/span>依法独立履行<\/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34条的职责,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span>在<\/span>阿里资产·破产强清<\/span>平台处分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span><\/span><\/p>3、<\/span>本次拍卖<\/span>债权类资产为:<\/span>根据(2021)沪0109民初16537号及(2023)沪0109民初13903号两项法律文书确定的应收债权类资产<\/span>

未尽事宜,<\/span>管理人<\/span>不承担任何责任<\/span>

<\/span>管理人<\/span>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span><\/span><\/p>6、<\/span>成交价不含税费,拍卖成交所产生的税费由<\/span>鸿盛港泰<\/span>公司和买受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具体操作方式请见本公告第六条)

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span>管理人<\/span>将予以配合

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span><\/span><\/p>二、<\/span>拍卖标的物<\/span><\/b><\/b><\/span><\/p>1、<\/span>本次拍卖标的物为<\/span><\/b>鸿盛港泰<\/span><\/b>公司<\/span><\/b>根据<\/span><\/b>(2021)沪0109民初16537号及(2023)沪0109民初13903号两项法律文书确定的应收债权类资产,合计金额<\/span><\/b>人民币516,669,355.57元<\/span><\/b>,清单如下<\/span><\/b>

<\/span><\/b>具体情况请竞买方与<\/span><\/b>管理人<\/span><\/b>联系<\/span><\/b>,<\/span><\/b>标的性质、标的金额、具体情况以《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债权转让协议》为准<\/span><\/b>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债权类资产为:根据(2021)沪0109民初16537号及(2023)沪0109民初13903号两项法律文书确定的应收债权类资产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等不确定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6、成交价不含税费,拍卖成交所产生的税费由鸿盛港泰公司和买受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具体操作方式请见本公告第六条)

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予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物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鸿盛港泰公司根据(2021)沪0109民初16537号及(2023)沪0109民初13903号两项法律文书确定的应收债权类资产,合计金额人民币516,669,355.57元,清单如下

具体情况请竞买方与管理人联系,标的性质、标的金额、具体情况以《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债权转让协议》为准

上述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买受人应充分知悉并在必要时咨询管理人,管理人将充分披露具体情况及风险

上述风险、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依法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其他特别提示(1)上述标的通过拍卖成交之后由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债权转让协议》

4、拍卖时间、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本债权第一次拍卖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10时至2026年8月27日10时,起拍价为516,669,355.57元

因本债权可能在流拍后进行多轮再次拍卖,后续拍卖时间、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均以当次拍卖确定的信息为准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咨询看样1、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张律师,1895520192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2、看样时间因拍卖标的为债权类资产,故本标的不安排现场看样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具体资格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成交价不含税费,拍卖成交所产生的税费由鸿盛港泰公司和买受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买受人应当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税费

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鸿盛港泰公司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管理人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

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予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后的款项)完成竞拍尾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开户名:上海鸿盛港泰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账号:8110201012700900479买受人支付尾款时务必注明“鸿盛港泰公司债权拍卖余款”,否则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者未办理签署文件、交接手续等,管理人可以视为悔拍,有权解除已成交的拍卖法律关系、提请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含视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补偿,买受人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再参加竞买八、争议解决条款与本拍卖有关和由本拍卖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九、竞价成功确认书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并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向管理人提交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一座15楼),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管理人予以配合,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风险提示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8955201925(张律师)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院监督电话:021-6412000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上海鸿盛港泰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竞买须知上海鸿盛港泰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4日10时至2026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鸿盛港泰海运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就网上拍卖相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为鸿盛港泰公司2笔法律文书确定的应收款债权,合计金额为516,669,355.57元

起拍价:413,335,484.46元,保证金:2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四、本次拍卖是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首拍法定公告期(15日)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五、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持有公司股权的禁止或限制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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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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