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上海甄多采商贸有限公司拍卖应收款标的物明细表<\/h4><\/td><\/tr><\/tr>序号<\/td>债务人名称<\/td>账面余额(元)<\/td>账载科目<\/td>审计机构披露截至破产受理日的账龄<\/td>备注<\/td><\/tr>1<\/td>海南福山福湖置业有限公司<\/td>ÂÂÂÂÂ6,031,392.00<\/td>应收账款<\/td>1年以内<\/td>1、根据管理人接管的资料,该笔应收款系2025年7月通过受让江苏苏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形成该应收款,管理人仅接管到债权转让协议电子版
2、管理人已发函催收,未收到回函
<\/td><\/tr>2<\/td>西安建工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td>ÂÂÂÂÂ5,002,703.76<\/td>应收账款<\/td>1年以内<\/td>1、根据管理人接管到电子版合同资料,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
2、管理人已发函催收,未收到回函
<\/td><\/tr>3<\/td>山东嘉亿置业有限公司<\/td>ÂÂÂÂÂ3,121,719.54<\/td>应收账款<\/td>1年以内<\/td>1、根据管理人接管的资料,该笔应收款系2025年7月通过受让江苏苏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形成该应收款,管理人仅接管到债权转让协议电子版
2、管理人已发函催收,该公司回函称不欠款项
<\/td><\/tr>4<\/td>泰安恒地玉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td>ÂÂÂÂÂ1,349,802.11<\/td>应收账款<\/td>1-2年:20,000.003年以上:1,329,802.11<\/td>1、根据管理人接管的资料显示,该款项为工程质保金,债务人与该公司于2024年签署质保金结算协议,协议为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未加盖公章
2、管理人已发函催收,未收到回函
<\/td><\/tr>5<\/td>红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td>ÂÂÂÂÂ1,225,453.68<\/td>应收账款<\/td>1年以内<\/td>1、根据管理人接管的资料,该笔应收款系2025年7月通过受让江苏苏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形成该应收款,管理人仅接管到债权转让协议电子版
2、管理人已发函催收,未收到回函
<\/td><\/tr>6<\/td>长春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td>ÂÂÂÂÂÂÂ381,613.00<\/td>应收账款<\/td>3年以上<\/td>1、根据管理人接管的相关材料,2025年6月,该公司与债务人以及第三方签署了债权转让与债务抵销合同,经结算抵销后,债务人应收该公司款额余额为1,217,103.90元
2、管理人已发函催收,未收到回函
<\/td><\/tr>7<\/td>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td>ÂÂÂÂÂÂÂ339,278.01<\/td>应收账款<\/td>2-3年<\/td>1、根据管理人接管的合同资料,涉及应收款的项目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6月,其结算单据签订时间为2021年6月
2、管理人已发函催收,未收到回函
<\/td><\/tr>8<\/td>山东腾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td>ÂÂÂÂÂÂÂÂ45,833.52<\/td>应收账款<\/td>3年以上<\/td>1、根据管理人接管的合同,2018年债务人与该公司签署《泰安恒地首府一期公共区域瓷砖供货合同》,该应收款为质保金,根据合同约定,质保金期为2年
2、管理人已发函催收,未收到回函
<\/td><\/tr>9<\/td>辽宁红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td>ÂÂÂÂÂÂÂÂÂ5,934.27<\/td>应收账款<\/td>3年以上<\/td>1、根据管理人接管的合同,2020年债务人与该公司签署《卫浴购销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该应收款为质保金,质保金期为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管理人已发函催收,未收到回函
<\/td><\/tr>10<\/td>青岛大邦置业有限公司<\/td>ÂÂÂÂÂÂÂÂÂ3,498.00<\/td>应收账款<\/td>3年以上<\/td>1、管理人已发函催收,未收到回函
2、管理人接管到电子版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
<\/td><\/tr>11<\/td>上海甄多采智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td>ÂÂÂÂ22,975,955.46<\/td>其他应收款<\/td>1年以内:5,099,943.331-2年:382,991.782-3年:1,323,850.003年以上:16,169,170.35<\/td>对外投资公司,已申请破产清算
<\/td><\/tr>12<\/td>上海甄多采装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td>ÂÂÂÂÂ2,382,491.23<\/td>其他应收款<\/td>1-2年<\/td>对外投资公司,根据该公司财务资料显示,该公司主要资产为对上海甄多采智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应收款,而上海甄多采智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申请破产清算
<\/td><\/tr>13<\/td>中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万行广场项目<\/td>ÂÂÂÂÂÂÂÂ50,000.00<\/td>其他应收款<\/td>3年以上<\/td>经管理人发函催收,该单位未签收,函件退回
管理人未接管到与该应收款相关的合同资料<\/td><\/tr>合计<\/td>ÂÂ42,915,674.58<\/td>Â<\/td>Â<\/td>Â<\/td><\/tr>拍品现状及风险提示<\/td>1.本次拍卖标的为上海甄多采商贸有限公司(下称â甄多采â)名下的债权类资产打包拍卖
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2,915,674.58元,具体请意向竞买方与管理人联系
2.拍卖标的风险提示鉴于本拍卖标的存在重大风险,故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提示:(1)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金额为债务人账面记载金额,因计算截止日原因,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的情形;(2)债权可能存在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3)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5)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6)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7)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8)债权项目对应的债务人对甄多采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由此可能导致标的债权无法回收;(9)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3.其他特别提示(1)上述拍卖标的进行整体拍卖,成交之后仅由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2)以拍卖成交、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且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全部交接的时点为债权转让交付的时点
该时点之前,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该时点以后,债务人应当向买受人清偿债务;(3)在债权转让交付的时点前,拍卖标的债务人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回款,管理人有权受领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债务人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回款清偿债务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4)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管理人予以配合
上述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5)应收款标的物明细表中管理人所做的备注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管理人对应收款情况的承诺以及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td><\/tr>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td>成交价不含税费,债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上海甄多采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上海甄多采商贸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款债权的公告上海甄多采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4日10时至2026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甄多采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对上海甄多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甄多采”)享有的部分债权类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款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应收款标的物明细表》要求,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不掌握拍卖标的债权的具体履行情况,就管理人目前掌握的资料,无法保证拍卖标的债权收回的完整性,拍卖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后,债务人对甄多采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起诉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
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等不确定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对于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金额,能否实际催收,是否存在其他潜在债务人等情形,均以拍卖公告发布之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
6.成交价不含税费,债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1.本次拍卖标的为甄多采名下的债权类资产打包拍卖
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2,915,674.58元,具体请意向竞买方与管理人联系(详情请见《拍卖应收款标的物明细表》)
2.拍卖标的风险提示鉴于本拍卖标的存在重大风险,故请竞买人仔细阅读以下风险提示:(1)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金额因计算截止日原因,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的情形;(2)债权可能存在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3)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5)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6)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7)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8)债权项目对应的债务人对甄多采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由此可能导致标的债权无法回收;(9)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3.其他特别提示(1)上述拍卖标的进行整体拍卖,成交之后仅由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2)以拍卖成交、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且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全部交接的时点为债权转让交付的时点
该时点之前,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该时点以后,债务人应当向买受人清偿债务;(3)在债权转让交付的时点前,拍卖标的债务人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回款,管理人有权受领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债务人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回款清偿债务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4)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管理人予以配合
上述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4、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本次起拍价:1,014,868.28元,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3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特别说明:鉴于标的资产存在无法收回或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故管理人对甄多采对外享有的多项债权类资产进行打包拍卖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咨询看样1.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破产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1312753001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00,下午14:30-16:00)2.看样时间因拍卖标的为债权类资产,故本标的不安排现场看样
需要了解相关债权类资产对应的合同等具体情况的,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安排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具体资格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成交价不含税费,债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通过淘宝支付平台支付至管理人账户【户名:上海甄多采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环支行;账号:8110201012702049820】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并且管理人保留向悔拍人追索的权利,具体为:(1)在之后拍卖成交或者变卖成交的,则对应成交价低于该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应由该悔拍人承担,并应一并承担以悔拍成交价为基数,赔偿自悔拍之日至再次成交期间按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损失;(2)之后的拍卖最终流拍且未能变价处置的,则悔拍人应按该次成交价承担全部损失,并以该次成交价为基数,赔偿自悔拍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损失
八、竞价成功确认书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并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向管理人提交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15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一座十楼通商律师事务所),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管理人予以配合,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其他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3127530017/13127586305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上海甄多采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8月28日上海甄多采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4日10时至2026年9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甄多采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对上海甄多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甄多采公司”)享有的债权类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甄多采公司名下的债权类资产打包拍卖
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2,915,674.58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本次拍卖标的所对应的资产范围以附件《拍卖应收款标的物明细表》以及管理人确认的为限
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已有的证明文件和资产价值以拍卖公告发布之时的现状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起拍价:1,014,868.28元,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文本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通过淘宝支付平台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上海甄多采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环支行;账号:8110201012702049820】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向管理人提交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15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一座十楼通商律师事务所),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在此过程中,管理人可提供甄多采公司已有对应标的的司法文书,对于竞买人在通过诉讼或其他途径催收应收账款债权所需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管理人将尽量配合提供,管理人不作债权实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并且管理人保留向悔拍人追索的权利,具体为:(1)在之后拍卖成交或者变卖成交的,则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