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30 05:11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大连半岛集团有限公司等三户不良债权资产包

大连半岛集团有限公司等三户不良债权资产包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42209

3130.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06
起始日期
2026-09-07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3130.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130.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大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9-06
  • 结束日期:2026-09-07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
  • 评估价:313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租金、辉煌
    支付方式:现金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营业收入:6.0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证人:大连吉城房地产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关于大连半岛集团有限公司等三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竞拍须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定于2026年9月6日10:00时起至2026年9月7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资产竞价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对大连半岛集团有限公司等三户不良债权资产包(以下称为“标的资产”)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竞价标的大连半岛集团有限公司等三户不良债权资产包,具体情况如下(基准日:2026年7月20日,单位:元):序号借款人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利息(含代垫费用)抵押/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大连半岛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人民币86,983,183.7627,934,151.44抵押物: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349号地下1-2层商用房(面积8437.68平方米)以及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6760.6平方米);质押物: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349号地下1-2层商业用房租金收入;保证人:大连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毅,赵丽

已诉讼2辉煌世纪农业开发(大连)有限公司大连人民币17,507,937.003,798,819.94抵押物:瓦房店市赵屯乡洪屯村的13处房产(建筑面积14479.33平方米)以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7982.50平方米);保证人:大连天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刘宝洋,赵唯彤

已诉讼3大连巨星有机化学有限公司大连人民币3,334,654.001,457,887.05抵押物:大连市中山区珠玉街16号4层1号的房产(面积268.73平方米);保证人:大连第一有机化工有限公司,大连康宇特种化工有限公司,王伶俐、许涛

已诉讼上述债权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合同约定或者生效的司法文书确认的数额为准

二、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用有保留价的多轮增价竞价方式,通过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线上竞价

起拍价为人民币叁仟壹佰叁拾万肆仟元整(小写:¥31,304,00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佰贰拾陆万零捌佰元整(小写:¥6,260,800.00元)

本次拍卖增价幅度:人民币贰拾万元或整数倍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买人条件标的资产的竞买人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展示及勘察即日起至2026年9月4日17:00时止,有意竞买者请向东方电话咨询或直接至东方现场咨询并约期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金城街25号),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相关情况,东方仅提供与标的资产相关的现有资料,资料不足部分请竞买人向有关单位、部门、或通过司法公开网络等途径查询

有意竞买者请拨打咨询电话(0411-82566541,东方联系人:杨经理)或直接到东方咨询

五、竞价报名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即日起至2026年9月4日17:00时止,竞买人须及时登陆京东网络资产竞价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报名竞价,并交纳人民币陆佰贰拾陆万零捌佰元整(小写:¥6,260,800.00元)保证金,支付后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如超过报名期限,则不能参与竞拍竞买人在竞买前请自行下载本次竞价会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资产转让协议》、《投资人资格承诺书》等所有拍卖文件,仔细阅读本竞买须知及上述拍卖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公正性、可靠性确信无异议,一旦竞买人网上报名成立,则视为同意所有拍卖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内容表述及拍卖规则,且接受拍卖文件的约束并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竞买人在竞买前需配合东方完成反洗钱审查,若竞买人未能完成上述审查,将失去竞买人资格

六、竞价规则本次竞价在京东网络资产竞价平台上举行,该标的资产处置至少需一名投资者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若只有一人报名,将补登3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与竞价才能确认成交

如有新的竞价者参与,将组织第二次竞价以第一次的最终竞价金额+第一次竞买最小加价额作为第二次竞价的起拍价,如果第二次竞价无投资者参与或未达到保留价,第一次竞买人为买受人

若标的资产具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网络存在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中断、系统错误、服务器宕机,本公司有权因网络问题调整拍卖时间,且东方不因网络风险而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应确保网络畅通七、保证金及成交款付款规则(一)保证金及剩余款项交付竞价成交的,标的资产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资产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转入东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竞得者在竞买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东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并按《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将成交余款缴入东方如下账户:户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账号:324667025546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二)交易服务费根据京东网络资产竞价平台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三)保证金的没收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将依法对标的资产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下列情况: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债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买受人未按本次拍卖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4.线上竞价过程中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或有恶意串通、操纵、垄断及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八、成交确认、交付及违约责任(一)竞价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东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及补签相关报名材料

逾期未签《资产转让协议》的或未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如有)的,可视为买受人违约,如买受人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未付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东方支付滞纳金,买受人向东方支付的任何价款优先冲抵滞纳金

(二)如买受人迟延未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未向东方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则东方有权选择:1.解除债权转让合同或竞买合同关系,买受人应向东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与竞价保证金数额一致;买受人已向东方支付的任何价款自动转为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东方实际损失的,东方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2.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滞纳金

(三)标的再行处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前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费用以及再次处置产生的费用

再行处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四)买受人按约付清全部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请买受人来东方办理交付标的资产手续,交付方式为交付标的资产相关材料(以展示为准)

标的资产交付后买受人就标的资产所进行的一切行为须依法进行,东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买受人未按约定受领标的资产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给东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五)因标的资产所涉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过程发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资产不因拍卖成交而立即转移至买受人,具体权利、风险转移等事项见《资产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

九、重要提示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一)竞买人符合本竞买须知要求的竞买人资格

(二)竞买人知悉并接受全部交易文件

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相关的《竞买公告》、《竞拍须知》、《资产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展示,东方已就前述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东方发布的全部交易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三)竞买人知悉并接受一切风险和瑕疵

竞买人同意并确认,其已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等方式知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前述瑕疵、缺陷和风险可能影响竞买人预期利益的实现

竞买人自愿承担由前述瑕疵、缺陷和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东方对标的资产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已被告知标的资产存在瑕疵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大连半岛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抵押物已部分出租给商户经营且法院不予查封租金、辉煌世纪农业开发(大连)有限公司债权部分抵押厂房存在占用情况、大连巨星有机化学有限公司抵押房产存在占用情况等

竞买人已经对该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和评估,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上述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风险

(五)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次竞价标的资产的品质、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标的资产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并对竞买本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

标的资产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状况仅为东方根据现有的债权资料对标的资产已知的状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可能因原债权人未如实提供债权资料、计算误差、资料记载错误或标的债权状况不断变动等,致使标的债权实际状况与上述描述不完全一致,东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一旦进入竞价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竞价标的资产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竞价标的资产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六)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标的资产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或计算方式等,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资产数额可能小于标的资产介绍中列明的标的资产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七)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东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1.因法律或政策原因,致使买受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时,该等法院或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乙方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

2.因买受人的主体资质和法律地位等原因,无法依据有关债权文件向债务人主张相关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逾期利息)

3.无法享受东方处置标的资产时的税收优惠,无法适用针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司法政策

(八)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买人受让的标的资产系不良债权,存在诸多权利瑕疵,标的资产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且东方受让标的资产后不对标的资产负有任何管理和维护义务,亦不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及/或时效未届满等做出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资产相关的义务人及/或其他相关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2.标的资产(含从权利及/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如除斥期间、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或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3.标的资产附属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担保合同可能存在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部分过错责任的情形;4.标的资产附属的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5.标的资产的担保物可能不存在,或存在担保物已灭失且没有代位物或没有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或担保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形;6.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相关的担保合同实际不成立、未生效、无效、可能被撤销,担保物权因应办理抵押、质押登记而未办理等原因未有效设立的情形;7.标的资产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担保,可能存在在最高额担保未确定或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造成担保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情形;8.标的资产中主债权、从权利或相关权益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部分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的情形;9.涉诉资产可能存在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等情形;10.资产文件的复印件中部分文件可能存在缺乏相对应的原件,或者资产文件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形;11.前手未就债权资产的转让通知义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义务人发生法律效力;12.其他瑕疵或风险

(九)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相关担保权利可能无法变更登记至竞买人名下

任何情况下,东方无义务将担保权利从原债权人变更登记至竞买人名下,竞买人因此无法将担保权利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不得因此请求东方承担任何责任

(十)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十一)竞买人的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竞买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一)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东方将标的资产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东方提出任何主张

(二)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竞买人已经通过独立尽调,完全知悉标的资产的现状以及存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

一旦竞价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资产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接受标的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标的资产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东方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资产的变化而请求东方和竞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三)鉴于东方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资产时,已承诺不向原债权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资产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原债权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竞拍中止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东方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一)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二)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三)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东方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并承诺承担因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

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请向东方咨询联系人:吴经理、杨经理联系电话:0411-82566513、0411-82566541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金城街25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6年8月28日大连半岛集团有限公司等三户不良债权资产包,具体情况如下(基准日:2026年7月20日,单位:元):序号借款人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利息(含代垫费用)抵押/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大连半岛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人民币86,983,183.7627,934,151.44抵押物: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349号地下1-2层商用房(面积8437.68平方米)以及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6760.6平方米);质押物: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349号地下1-2层商业用房租金收入;保证人:大连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毅,赵丽

已诉讼2辉煌世纪农业开发(大连)有限公司大连人民币17,507,937.003,798,819.94抵押物:瓦房店市赵屯乡洪屯村的13处房产(建筑面积14479.33平方米)以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7982.50平方米);保证人:大连天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刘宝洋,赵唯彤

已诉讼3大连巨星有机化学有限公司大连人民币3,334,654.001,457,887.05抵押物:大连市中山区珠玉街16号4层1号的房产(面积268.73平方米);保证人:大连第一有机化工有限公司,大连康宇特种化工有限公司,王伶俐、许涛

已诉讼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