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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资产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资产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公开处置所持有的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40,001.00万元,总实缴出资额450,003.00万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对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9999%优先级份额,实缴出资余额216,000.00万元;同时对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代垫费用20,381,806.86元
标的资产:(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序号资产名称合伙人合伙企业层面担保措施终端持有资产及担保措施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对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9999%优先级份额,实缴出资余额216,000.00万元;同时对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代垫费用20,381,806.86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对优先级份额投资本金及收益提供差额补足不可撤销承诺1.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对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福晟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债权,截止2026年6月30日归属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本息费合计4,239,307,503.92元,其中本金2,160,000,000.00元、利息及违约金2,058,925,697.06元,代垫费用20,381,806.86元
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为上述借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2.广州市德耀鸿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持有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19%股权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8日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coamc/查询,或与我分公司联系人接洽查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联系人:郭女士电话:0591-87668317邮箱:guoxianchen@coamc.com.cn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70号钱隆广场31层邮编:350004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591-87668338(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纪检部门)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电话:0591-83277374财政部福建监管局电话:0591-87800890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8日止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26年8月28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26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