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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青岛泰和欣悦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项目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青岛泰和欣悦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项目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公开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截至基准日,我分公司持有的青岛泰和欣悦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项目资产包,债权金额合计1,087.08万元,其中本金合计1,001.74万元,利息合计85.34万元,垫付案件受理费及律师费合计6.21万元,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等,该资产包各分户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资产名称本金利息担保情况诉讼状态1青岛德力丰商贸有限公司495.8441.33保证:青岛正润实业有限公司、何迎强、王玉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德力丰公司以其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凤栖路35号1号楼101户、201户的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201户已被案外人抵债)已判决2青岛纺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14.9023.77保证:伍洁、兰盛文、张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兰盛文、张毅仅对(20710000)浙商银小合网字(2024)第01024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伍洁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为伍洁名下位于青岛市李沧区灵川路9号3号楼1单元1202户的不动产
未诉讼3青岛市城阳区金合盛超市11512.3保证:孙海霞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为171.31万元)抵押:孙海霞以其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50号6号楼2单元201户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额为171.31万元)未诉讼4青岛泰和欣悦贸易有限公司767.94保证:宋美红、杨万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宋美红以其位于青岛市开发区刘公岛路141号1栋1单元1404室的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未诉讼合计1001.7485.34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基准日:2026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或者生效的司法文书确认的数额为准
就标的资产项下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的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coamc/查询,或与我分公司联系人接洽查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徐经理电话:0532-58760796手机:18562798336邮箱:xukangzi@coamc.com.cn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甲3楼邮编:266071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532-58760779(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电话:12378财政部青岛监管局电话:0532-83895572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6年9月10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