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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一)标的物详情<\/b><\/span><\/p>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名下有1<\/span>笔其他应收款
上述金额共计人民币33,373,919.51<\/span>元
具体明细详见下表:<\/span><\/p>Â<\/span><\/p>应收账款<\/span><\/b><\/p><\/td><\/tr>序号<\/span><\/b><\/p><\/td>名称<\/span><\/b><\/p><\/td>金额(元)<\/span><\/b><\/p><\/td><\/tr>1<\/span><\/p><\/td>缪蔚军<\/span><\/p><\/td>33,273,919.51<\/span><\/p><\/td><\/tr><\/table>Â<\/span><\/p>Â<\/span><\/p>特别注意:以上表格内容不能确定是否与标的现状一致
以上标的情况介绍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信息与描述时不符,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span><\/b><\/p><\/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0日以(2022)沪03破30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22年10月17日以(2022)沪03破309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0月22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特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标的物信息调查、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二)本标的物成交价不含税费,如债权转让产生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本标的现状请自行了解、确认,责任自负(三)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以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可收回的保证或者承诺
本次拍卖标的物数量、金额以及是否能够回收等以现状为准,除部分会计凭证外,管理人无法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
标的物金额因无法对账结算,仅为账面记载的金额,竞买人参与竞价之前务必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物上可能存在的诉讼时效、凭证缺失等瑕疵均将导致应收账款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
竞买人需自行评估债权催收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管理人不提供催收法律支持,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义务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是否合法有效、存在超过诉讼时效、诉讼基础不明、有无账册、合同及其他权利凭证,数额是否正确、债务人是否能够联系上等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投资风险
一旦参与竞拍,未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竞买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格,亦与法院、管理人无关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时支付尾款或不按时接收标的物,均属于悔拍
买受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对标的物进行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拍卖标的物(一)标的物详情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名下有1笔其他应收款
上述金额共计人民币33,373,919.51元具体明细详见下表:应收账款序号名称金额(元)1缪蔚军33,273,919.51特别注意:以上表格内容不能确定是否与标的现状一致
以上标的情况介绍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信息与描述时不符,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二)标的物现状1.管理人不确保对应的单位或个人存在或不存在,或已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标的款项涉及相关的财务资料可联系管理人查看,但管理人不确保标的所涉及款项所对应财务资料完备,可能存在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可能存在无法提供原始记账凭证的情况
3.标的可能存在已经履行、已过诉讼时效、无法起诉、执行不能、无法执行、被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对应的欠款单位或个人可能存在履行能力瑕疵等情形,以及无法变更执行申请主体等风险
4.标的物金额因不确定是否已进行对账结算,仅为账面记载的金额
因资产所有人账册资料不全面,可能存在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错误等情况而导致的标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瑕疵,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真实、不合法的情况
(三)标的物瑕疵告知1.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金额及能否实际催收,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自行承担风险
2.管理人对应收款相关部分的审计报告以及部分财务凭证进行交付,无论文件内容是否准确、是否足以支持债权催收、是否与账面记载完全一致,即视为管理人已完全、最终履行完毕标的物的交付义务
即视为完成交付,对标的物所对应的合同、订单、支付凭证、财务资料等是否完整,以及能否移交等事项均不作任何保证
此后,管理人对标的物的任何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真实性、可收回性、文件完整性等)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管理人补充提供文件、修正信息或主张任何赔偿
3.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对外债权是否合法有效成立,债权数额是否正确,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债权最终能被有效确认的数额,债权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等不确定性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评估、判断和承担,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4.标的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无法收回,就标的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标的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标的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被转让,或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三、起拍价账面价值:33,273,919.51元,起拍价为3,000,000元;保证金:3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或10,000.00的整数倍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工作日工作时间为10:00至16: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王律师,咨询电话:15802159492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应收账款,不涉及实物资产,管理人不组织现场看样,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的具体情况、该标的对应的债务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产状况、负债情况等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购买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除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主体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于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六、优先购买权人(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目前无任何优先购买权人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证明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7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其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管理人将在正式拍卖日前,把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申报网络拍卖平台技术部门,并录入平台系统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一)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一)本次拍卖所涉及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的税金、财产交付产生的费用、卖方开票产生的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等部门后谨慎竞买,管理人及拍卖机构对税费问题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
注意: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包含税费,拍卖成交价是管理人净得价款,竞买人报名时,即同意交易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均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卖方应支付的开票增值税、印花税及相关部门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买受人须自行查证)
(二)拍卖标的物所涉淘宝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产生的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等挂拍机构所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不计入成交价款
(三)拍卖标的物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竞买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如存在竞买人承担所有税、费后,相应的税、费发票或者收据等记载的缴费义务人为其他主体的情况,竞买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承担税、费的理由
九、保证金(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除保证金外,未交纳拍卖款),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余款支付及违约责任(一)拍卖余款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31007010001007307,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区支行】,备注“破产案件案号:(2022)沪03破309号;款项性质:赛邮公司应收账款拍卖余款”
(二)买受人竞买成交后,应在结清淘宝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手续费后,在上述期限内及时付清拍卖余款
(三)买受人逾期支付余款的,(1)如买受人在上述约定日期到期后30天以内完成支付的,买受人除需支付拍卖余款外,须按照拍卖余款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额外支付滞纳金;(2)如逾期超过31天的,将视作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同时,竞买人仍应另行负担已发生的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四)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按照上述支付方式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十一、拍卖标的交付(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联系管理人办理拍卖成交价款结算、标的物现状交付等手续
(二)拍卖标的自移交给买受人之日起,所有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灭失、无法回收等)均由买受人享有或承担,与债务人和管理人无关
买受人拒绝或逾期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的,拍卖标的的相关义务及责任自管理人通知的办理期限届满之日起转移至买受人
(三)拍卖标的交付手续办理完成后,对拍卖标的的催收、恢复执行及其他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与管理人无关
十二、特别提醒(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二)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和重要提醒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十三、法律监督及其他(一)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二)管理人: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11号12楼
(三)咨询电话:王律师,联系电话:15802159492
(四)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竞买须知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22日10时至2026年10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7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阿里拍卖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手续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31007010001007307,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区支行】,备注“破产案件案号:(2022)沪03破309号;款项性质:赛邮公司应收账款拍卖余款”
九、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联系管理人办理拍卖成交价款结算、标的物现状交割或交付等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一、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割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拍卖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破产案件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十七、其他事项(一)管理人: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11号12楼
(二)咨询电话:王律师,联系电话:15802159492
(三)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四)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