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山东八里香食品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所在地:泰安、聊城地区债权本金:人民币7,066.44万元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八里香食品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6年10月15日,债权本金余额7,066.44万元,利息5,310.72万元(利息计算至2026年10月15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其他费用31.17万元,债权合计12,408.34万元
债务企业主要分布在泰安、聊城等地区该2户债权如下:单位:万元序号债务人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债权总额贷款方式是否诉讼1山东八里香食品有限公司4,282.572,076.9214.306,373.80保证及抵押公证执行2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1,468.421,978.2611.833,458.51保证是3山东东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315.451,255.545.042,576.03保证及抵押是合计7,066.445,310.7231.1712,408.34每户债权情况:第一户山东八里香食品有限公司债权一、债权情况截至2026年10月15日,山东八里香食品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4,282.57万元,利息2,076.92万元,其他费用14.3万元,债权合计6,373.79万元
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担保,由山东八里香食品有限公司以国有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107,897.51平米及地上房产27,994.96平米设定最高额抵押5,854.26万元;由山东新东岳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机器设备设定担保债权金额64.04万元;由新东岳集团有限公司、李勇、孙士川、闫迎春、张立昌、杜红敏、吴梅、李元芹、王林对上述全部债权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由山东祥瑞药业有限公司提供1,390万元连带保证担保
该债权已出具公证执行证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借款人情况山东八里香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25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立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23774193037T,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经济开发区,登记机关: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肉制品、蛋制品、炒货食品、速冻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罐头、蔬菜制品生产、加工、销售;家禽、家畜宰杀、分割、冷冻、储藏、加工、销售;挂面、馒头加工、销售;普通货运;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一)新东岳集团有限公司新东岳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8日,公司位于泰安市东平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立昌,注册资金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664077XQ,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力车内外胎、摩托车内外胎、电动车内外胎、汽车轮胎、工程轮胎、农用车胎、全钢子午线轮胎、助力车胎、健身用橡胶制品、其它橡胶制品、花键轴、旋压件、橡胶机械、农业机械、电动车及配件制造、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服务,投资及咨询,高分子材料研发(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山东祥瑞药业有限公司山东祥瑞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15日,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广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237731971162,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经济开发区滨河新区(彭集街道),登记机关: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药品生产;饲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批发;食品销售;药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自然人保证人李勇,孙士川,闫迎春,张立昌,杜红敏,吴梅,李元芹,王林四、抵押物情况抵押物一:借款人名下位于泰安市东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面积107,897.51平方米
抵押房产4处,合计建筑面积27,994.96平方米上述房产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了抵押登记
抵押物二:第三方山东新东岳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
五、诉讼执行情况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公证于2021年3月26日主持债权人农行东平县支行及债务关联人山东八里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新东岳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八里香食品有限公司、新东岳集团有限公司、李勇、孙士川、闫迎春、张立昌、杜红敏、吴梅、李元芹、王林签订还款协议
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公证处于二0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签发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案件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六、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本次拟转让的债权中主从债务人主体资格存续,债权确权并进入法院强制执行中;涉及的抵押物位于泰安市东平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房地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利用率高,抵押物市场价值可覆盖本息
第二户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一、债权情况:截至2026年10月15日,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468.42万元,利息1,978.26万元,其他费用11.83万元,债权合计3,458.51万元
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担保,由泰安市泰银制丝有限责任公司、武帮勇、朱爱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肥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王西村,注册资本1,6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武帮勇,经营范围:肉鸡、肉鸭屠宰加工营销,枫叶鸭(父母代)生产经营(凭(鲁肥)动防合字第11-0009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1)泰安市泰银制丝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2002年6月2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上泉路南首,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洪振,经营范围:缫丝加工、销售;鲜茧收购、烘烤、经营;捻线丝加工、销售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经营“三来一补”业务;干鲜果收购、初加工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自然人武帮勇、朱爱芹,为夫妻关系,武帮勇系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在最高额1,5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抵押物情况无抵押
五、诉讼情况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4日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6年5月23日作出(2014)泰民四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已经法院确认
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三户山东东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一、债权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10月15日,山东东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315.45万元,利息1,255.54万元,其他费用5.04万元,债权合计2,576.03万元
保证及抵押贷款,由李东明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抵押物为企业名下位于冠县东三路西侧、北三路北侧的工业房地产,土地使用面积33,333平方米,钢结构车间12,912.9平方米
二、借款人情况山东东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冠县鲁西新世纪工业园,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29日,注册资本16,000万元,实缴13,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春雨,股东为李春雨、李东明,持股比例分别为80%、20%
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冷轧板带、镀锌板带、彩涂板卷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保证人情况李东明,汉族,男,山东聊城冠县人
四、抵押物情况抵押物为山东东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房产证号为冠房权证冠县字第0012422号钢结构车间12,912.9平方米,位于冠县东三路西侧、北三路北侧、北四路南侧1幢,规划用途工业用房,登记时间2014年9月11日;土地证号冠国用2014年第105号土地使用权,坐落北三路北侧、东三路西侧,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2年7月27日,土地使用面积33,333平方米
五、诉讼执行情况润昌农商行于2022年诉讼至冠县人民法院,2022年11月8日法院作出(2022)鲁1525民初3566号民事判决书,判处借款人山东东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本金13,154,462.36元及利息,保证人李东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原告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抵押财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冠房权证冠县字第0012422号、冠国用(2014)第105号)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后农商行于2024年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案号(2024)鲁1525执恢365号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赵经理、王经理联系电话:0531-82079635、82079865传真:0531-82079799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邮政编码:2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