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0-17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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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聚光科技,证券代码:300203)股票200万股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2476364

22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1-17
起始日期
2026-11-1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2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2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6-11-17
  • 结束日期:2026-11-18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
  • 评估价:22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20020000.0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聚光科技,证券代码:300203)股票200万股标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状态存续法定代表人顾海涛成立日期2002年1月4日注册资本44873.76万元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00338C国标行业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出让人信息出让人名称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数额200万股其他事项说明特别提醒:竞买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竞买人资格问题,竞拍前务必咨询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本次针对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的起拍价将根据2026年11月16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进行调整

瑕疵说明:原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过户后同样适应新的买受人,相关承诺或规定请买受人在竞买前向相关单位查询,本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起拍价:220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整倍数)注:仅涉及股票拍卖,成交后不负责实体资产交接交付期限说明: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

特别提醒:竞买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竞买人资格问题,竞拍前务必咨询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本次针对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的起拍价将根据2026年11月16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进行调整

瑕疵说明:原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过户后同样适应新的买受人,相关承诺或规定请买受人在竞买前向相关单位查询,本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具有过户资格,请自行了解该股票转让的条件与限制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过户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有关标的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了解)

以股票所有权变更为时间节点,变更之后所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买受人所有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标的物信息

不确定该股票转让是否有限制条件,如拍卖后无法登记更名,买受人自担风险

具体交接手续流程视法院工作情况决定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一周前到本院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三、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所有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所有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以原所有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标的物信息

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本院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已作说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

有关对拍卖财产的文字、图片及视频描述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对上述拍卖财产的权属有异议的,请在开拍前及时与本院执行局联系

八、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联系电话:0571-87700336)

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202021429900396133;开户行:工行杭州滨江支行),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十日内到本院执行局丁法官处(联系电话:0571-87703891)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财产交付手续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监督电话:0571-87701257

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冠三路38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拍卖须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1/04;户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司法拍卖事宜敬告如下: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竞买人应认真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四、拍卖的方式: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低于起拍价的出价无效

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本次拍卖活动竞价时间为二十四小时,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六、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竞买人在对拍卖财产第一次确认出价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拍卖财产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充抵价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保证金在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七、与拍卖财产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拍卖财产,并自行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产权转移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员应当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二、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异议、复议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案外人对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

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致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网络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770125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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