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0-17 14:46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股票(证券代码:600884;证券简称:杉杉股份;证券类别/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共计27,000,000股

股票(证券代码:600884;证券简称:杉杉股份;证券类别/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共计27,000,000股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2486328

27799.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2-05
起始日期
2026-12-0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7799.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宁波市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6-12-05
  • 结束日期:2026-12-06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801室
  • 评估价:27799.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取消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等手续。买
    建筑类别:大厦
    居室数:801室
    小区:须符合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2249412863.0
    品牌:长城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服装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别告知:1、竞买人应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定参与竞拍

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2、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及拍卖辅助费用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相关税、费等按本次拍卖发布的公告记载负担

3、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4、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5、上述数据摘自摘录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6年9月16日查询结果,仅供竞买人参考

起拍价说明:以起拍日2026年12月5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的90%乘以总股数为起拍价

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6年10月14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即11.44元的90%乘拍卖股数27000000股,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

(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2026年12月5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二、拍卖时间:2026年12月5日10时至2026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六、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2、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6年12月18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户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金山支行;账号:6228400037818758061】,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返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税金和费用(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竞买人均应认真对待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2月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6年12月2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2668899钱老师、18018641811刘老师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22层举报监督电话:021-67965888*332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10月14日竞买须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2月5日10时至2026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拍卖标的:股票(证券代码:600884;证券简称:杉杉股份;证券类别/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共计27,000,000股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1、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2、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3、该标的存在质押权,质权人:上海**有限公司

4、该标的已被上海市金融法院冻结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同时买受人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应符合政府有关规定

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竞买人条件特别提示:1、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2、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3、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其它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量的30%,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本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中止拍卖程序;4、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成为该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6年12月18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户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金山支行;账号:6228400037818758061】,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返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6年12月2日前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六、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6年12月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视为完全接受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所载明的条款,请慎重决定拍卖行为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九、本场拍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十、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后,依法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质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十二、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税金和费用(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法院涤除质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2668899钱女士、18018641811刘老师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22层举报监督电话:021-67965888*332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10月14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801室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