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0-23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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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处置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等14户不良债权的处置公告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2576906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22
起始日期
2026-11-2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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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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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桂林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10-22
  • 结束日期:2026-11-21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城路香江花园
    商圈区域:合楼地下商场娱乐城,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融资
    环境:花园
    娱乐健身:商场
    开发商:003广西德尔松农林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关于公开处置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等14户不良债权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称为“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天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联合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对桂林市内14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永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大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其中,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永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大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委托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进行处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委托广西天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截至【2026】年【10】月【20】日,该等债权项下未偿本息及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693,326,978.77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344,770,185.33元,未偿利息人民币345,611,131.44元,其他费用2,945,662.00元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序号借款人名称所在地借款合同编号债权人名称本金(元)利息(元)其他费用(元)担保情况1桂林市八桂轩艺术品有限责任公司桂林360729160006702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17,000,000.0015,600,916.26253,899.00抵押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朝阳乡杨门店的土地,总面积1164695.3平方米(租赁性质土地);保证人:阳玲、孙振建、翁述正、王杰、王小斌、唐袈诚来宾农商行4,000,000.004,174,060.330.00永福农商行14,000,000.0015,002,523.590.00小计35,000,000.0034,777,500.18253,899.002桂林志高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桂林359629170011502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10,000,000.0011,078,883.47210,955.00质押人:王杰、欧阳刚,质押物:王杰、欧阳刚持有的桂林志高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保证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欧阳刚、王杰、王小斌、唐袈诚大新农商行9,999,856.139,703,323.620.00平乐农合行10,000,000.009,000,236.970.00小计29,999,856.1329,782,444.06210,955.003广西德尔松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桂林360729150010062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7,499,999.427,702,100.98120,412.00保证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程卫平、刘秀邦、翁述正、王杰、王小斌、唐嘉成4广西桂林嘉美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桂林360729200001021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5,399,900.003,111,682.1972,618.00抵押人:王小斌,抵押物:1.桂林市秀峰区东华路5号1层3#门面2层1#门面,建筑面积1678.35㎡;2.桂林市象山区信义路29号综合楼地下商场娱乐城,建筑面积1544.58平方米;保证人:王小斌,张晶惠,欧阳刚、唐晟峰信达资产广西分公司5,450,000.003,591,934.500.00小计10,849,900.006,703,616.6972,618.005桂林市华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桂林362902140994353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34,990,000.0031,033,487.27260,995.00抵押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朝阳乡杨门店的土地,总面积1164695.3平方米(租赁性质土地);质押人:邓小雄、蒋盛红,质押物:邓小雄、蒋盛红持有的桂林市华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保证人:邓小雄、蒋盛红、王杰、王小斌、唐嘉成、翁述正、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程丽6桂林德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桂林360602150747749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34,999,996.0344,151,555.71276,954.00抵押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朝阳乡杨门店的土地,总面积1164695.3平方米(租赁性质土地);保证人:张庭豪、王杰、翁述正、王小斌、唐袈诚7广西桂林丰利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桂林363302150886162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34,880,000.0037,409,802.53275,194.00抵押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朝阳乡杨门店的土地,总面积1164695.3平方米(租赁性质土地);保证人:唐剑、王杰、程丽、王小斌、唐嘉成、翁述正8桂林昌浩园林开发有限公司桂林360702172290721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19,899,999.9921,329,525.05172,104.00抵押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朝阳乡杨门店的土地,总面积1164695.3平方米(租赁性质土地);质押人:王超群,质押物:王超群持有的桂林昌浩园林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保证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王超群、王杰、王小斌、唐嘉成、翁述正、邓小雄、程丽9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桂林360102140994350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21,990,000.0019,515,769.01179,975.00抵押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朝阳乡杨门店的土地,总面积1164695.3平方米(租赁性质土地);保证人:桂林博览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王杰、王小斌、唐嘉成、翁述正、广西威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程丽、邓小雄10桂林市汇达商贸有限公司桂林360602170717581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27,000,000.0017,623,444.9201,240.00抵押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朝阳乡杨门店的土地,总面积1164695.3平方米(租赁性质土地);质押人:王小斌、卿鹏、刘展超,质押物:王小斌持有的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股权,卿鹏、刘展超持有的桂林市汇达商贸有限公司股权;保证人:卿鹏、刘展超、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王杰、程丽、王小斌、张晶惠、唐嘉成、韦懿芳11广西桂林骏德酒业有限公司桂林360002170491099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9,899,999.6010,401,116.5492,196.00质押人:邓小雄、王丽芳,质押物:邓小雄、王丽芳持有的广西桂林骏德酒业有限公司股权;保证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邓小雄、王丽芳、唐袈诚、王杰、王小斌、翁述正12广西威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桂林360702172293441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34,995,760.7142,658,667.12250,181.00质押人:王峰、广西裕亚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物:王峰持有的广西威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广西裕亚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威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保证人:广西裕亚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桂林博览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王峰、王杰、翁述正、唐袈诚、王小斌、邓小雄、欧阳刚13桂林市夜宴娱乐有限公司桂林360702170637850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7,898,421.4510,143,139.5478,163.00质押人:刘秀邦、游江琳,质押物:刘秀邦、游江琳持有的桂林市夜宴娱乐有限公司股权;保证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刘秀邦、游江琳、翁述正、王杰、王小斌、唐袈诚14广西富特投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桂林359802184250721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34,866,252.0032,378,961.86500,776.00抵押人:广西桂林思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广西灌阳县灌阳镇灌江路的三宗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5亩,土地为国有出让商住用地;保证人:广西桂林思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戴东华、王超群、苏浩杨(曾用名:苏禹)、唐仁伟、唐靖媛、王杰、王小斌、唐袈诚(曾用名:唐嘉成)、翁述正合计344,770,185.33345,611,131.442,945,662特别提示:1.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2.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永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大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委托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进行本次债权资产处置公告事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委托广西天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本次债权资产处置公告事宜

上述14户债权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登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oamc.com.cn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联系人:黄女士、翟女士电话:0771-2855650、0771-2855601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香江花园39-3号24层信达资产广西分公司联系人:凃女士电话:0771-5758681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9号信达大厦11-13层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771-2860335(东方公司广西分公司纪检部门)、0771-5758623(信达资产广西分公司纪检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广西监管局电话:0771-552303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电话:0771-2807114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广西天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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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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