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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宁波市天天航空票务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宁波市天天航空票务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公开处置所持有的宁波市天天航空票务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包含债权2户,涉及本金34152.47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详见债权清单
资产包内债权资产金额的截止日为2026年9月30日,分布在天津市、浙江省宁波市2个地区
具体分布见下表:序号分布地区债权资产金额(本息费,万元)抵债资产金额(万元)其他资产金额(万元)本金占比1宁波市本金24452.47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等//71.60%2天津市本金97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等//28.40%合计34152.47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等//100%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资产包内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coamc/查询,或与我分公司交易联系人接洽查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吴经理、夏经理联系电话:071-87163159、0571-86011927电子邮件:wujunying@coamc.com.cn、xiayike@coamc.com.cn通讯地址:杭州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五楼531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571-8716317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浙江监管局电话:0571-8705765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电话:0571-87189606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
特此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10】月【22】日标的资产清单宁波市天天航空票务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资产包内各项资产明细如下:标的资产清单A: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基准日:2026年9月30日序号债权名称资产所在地币种基准日本金余额(单位:元)利息担保人抵押物当前资产状况1宁波市天天航空票务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人民币244,524,682.80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利息为人民币48832426.84元郑锡光、龙之冰、浙江天天商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宁波市泛亚航空包机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区水清路1390号101、102、103、201室,建筑面积12378.58平方米、土地面积18757平方米
注销2天津滨海海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人民币42,000,000.00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20年10月19日的利息为人民币3,929,150.00元滨海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保无维持经营天津滨海海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人民币40,000,000.00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20年10月19日的利息为人民币3,727,833.34元滨海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保无维持经营天津滨海海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人民币15,000,000.00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20年10月19日的利息为人民币1,423,312.50元滨海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保无维持经营合计341,524,682.8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