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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公开处置所持有的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包含债权【5】户,涉及本金【125,430,793.61】元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详见债权清单
资产包内债权资产金额的截止日为【2026】年【9】月【30】日,分布在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铜陵市【2】个地区
具体分布见下表:序号分布地区债权资产金额(本息费违约金等,万元)抵债资产金额(万元)其他资产金额(万元)本金占比1浙江省杭州市本金4067.82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32.43%2安徽省铜陵市本金8475.26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安徽深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已由法院裁定抵债/67.57%合计本金12543.08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100%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抵债资产、其他资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
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
如投资者有意向了解资产包内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coamc/查询,或与我分公司交易联系人接洽查询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吴经理、黄经理联系电话:071-87163159、0571-87163172电子邮件:wujunying@coamc.com.cn通讯地址:杭州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五楼531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571-8716317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浙江监管局电话:0571-8705765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电话:0571-87189606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
特此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11】月【2】日标的资产清单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户不良债权资产包内各项资产明细如下:标的资产清单A: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及抵债资产)基准日:2026年9月30日单位:元序号借款人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利息代垫费用担保人抵押物当前资产状况备注1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杭州市人民币40,678,181.91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0//存续1、我分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与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协议》(编号:COAMC浙-2018-A-45-001),因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约定支付债权转让价款及资金占用费,已实际发生违约;由于我分公司尚未起诉杭州德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应以法院认定为准
2、《债权转让协议》(编号:COAMC浙-2018-A-45-001)项下剩余未处置的资产为安徽深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市圣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多达商贸有限公司、铜陵智慧工贸有限责任公司4户债权,因交割条件尚未成就,以上4户债权仍由我分公司持有
3、安徽深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所列本金未考虑抵债对应的债权冲减
该抵债资产尚未过户登记在我分公司名下,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我分公司将协助买受人完成抵债资产过户登记,所有我司持有期间产生及过户所涉税、费等需要支付的金额均由买受人承担
2安徽深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铜陵市人民币44,940,420.02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7,418,151.74元0芜湖市连山矿业有限公司、安徽深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沈栋国、林波原抵押物:铜陵市石城大道南段676-680号等26套商业房产,建筑面积3595.17平方米,土地面积1198.1平方米(该抵押物已于2020年1月6日由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编号:(2019)皖07执恢12号之2),裁定以39,026,246元的价格交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抵偿)
注销3铜陵市圣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铜陵市人民币8,375,261.68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1,718,161.54元0铜陵市东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刘运罗、倪建明、郑晓燕、倪文才抵押物:1、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361号四楼1-30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172.58平方米,土地面积167.5平方米;2、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361号负一层4号、5号、10号、12号、15号、19-25号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66.08平方米,土地面积66.62平方米
存续4铜陵多达商贸有限公司安徽省铜陵市人民币23,299,930.00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3,686,955.88元0余斌彬、茅逸群、王思通、张小香抵押物:铜陵市铜都大道北段4519号共19间商业用途房地产,建筑面积3015.37平方米
存续5铜陵智慧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铜陵市人民币8,137,000.00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1,306,573.51元0周木英、程宏高、程曦、余佳佳抵押物:1.铜陵市世纪曙光苑2栋201号商业用房,面积800.48平方米;2.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418号商业用房,面积69.33平方米
存续合计125,430,793.6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