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堡道路松涛东街5号首层《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权益
权利面积:998.5477平方米,规划用途:车库/居委会/卫生站/住宅
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行兹定于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公拍网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堡道路松涛东街5号首层《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权益(权利面积:998.5477平方米),规划用途:车库/居委会/卫生站/住宅
起拍价:450万元,保证金:45万元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11月5、6日(请提前1个工作日致电联系:020-83813614)
缴纳保证金、网上报名和提交资料时间:2026年11月9日下午17时前(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2026年11月9日下午
网上拍卖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10时,进入公拍网(https://zc.gpai.net/zc/index)进行网络竞价
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10时竞价周期:24小时
拍卖方式:网络拍卖
──须 知──
有意竞买者须在标的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标的对应的拍卖保证金用竞买人名字的银行账户缴纳到我行账户(户名: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秀分行;账号:8110901012501281065),并登录“公拍网”(https://zc.gpai.net/zc/index)网站注册用户及对标的报名、查看详细信息和操作指引
联系电话:(020)83813612、83813614 邬先生,黄小姐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广 州 市 公 物 拍 卖 行 有 限 公 司
2026年11月10日拍卖会竞买须知
一、本场拍卖会标的具体详见《拍卖公告》
有意竞买者须在标的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下午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将标的对应的拍卖保证金用竞买人名字的银行账户缴纳到本行账户(户名: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秀分行;账号:8110901012501281065)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11月5、6日(请提前1个工作日致电联系:020-83813614)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1月9日下午17时前进入公拍网(https://zc.gpai.net/zc/index)找到相应标的进行报名
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2026年11月9日下午
网上拍卖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10时,进入公拍网(https://zc.gpai.net/zc/index)进行网络竞价
竞价周期:24小时
三、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买受人须在2026年11月20日前到本行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剩余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
本行按拍卖成交价的4%收取买受人的拍卖佣金
买受人须按要求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款余额转入本行账户(户名: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秀分行;账号:8110901012501281065)
拍卖佣金转入本行账户(户名: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湖支行;账号:709457738948)
转账后须提交电子票据和回单,便于本行核实到账情况本行在确认买受人交齐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后开具佣金发票
四、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竞买人需通过查阅合同文件及实地查看房屋了解及确认标的现状
本行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任何口头介绍和提供的拍卖资料所列房屋坐落、面积、户型、合同编号、合同期限、权利义务内容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以合同文件及房屋现状为准
本竞买须知关于拍卖标的有关情况的表述,以及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竞买人应自行判断拍卖标的是否符合拍卖文件资料的描述,不应仅仅基于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竞买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向委托人、拍卖人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五、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协助买受人与房屋出售方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合同无需实际履行
拍卖标的按二手房交易方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税费、土地出让金、其他行政规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若买受人竞得本合同权益后,因委托人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买受人与原产权人无法重新签订新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将无息退还已收取的成交价款,委托人或拍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非委托人原因,或竞买人不满足现行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权益无法转让或房屋不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受让拍卖标的权益和权利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
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六、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查阅拍卖标的合同文件并实地查看房屋(未查阅资料或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清楚上述拍卖标的现状,对拍卖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坐落、面积、户型、合同效力、履行情况、权利瑕疵、违约责任、合同相对方资信及相关法律风险等现状作充分的了解,竞买人在查阅资料及看样时须亲自审慎判断,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标的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竞买人如要了解拍卖标的详细情况,可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查阅拍卖标的的文件资料
自重新签订新的《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买受人受让合同权益后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无关,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委托人提出任何要求
委托人承诺本次拍卖的房屋买卖合同权益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查封、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并保证该权益可依法顺利转让及办理相关手续
拍卖人不就本次拍卖的房屋买卖合同权益作出任何形式的担保,对该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可实现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对标的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并审慎查阅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及法律资料,充分评估潜在风险
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房屋的现状(包括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及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金等费用,并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
竞买人一旦应价,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竞买成功,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拍卖标的或延迟、拒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否则按违约处理(买受人违约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向本行支付与其所付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款项后,在收到拍卖人或委托人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不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放弃其对合同权益的权利和处分权,成交价款和佣金不予以退还
委托人有权对标的另行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拍卖标的或存在不可预见风险,竞买人应价时须谨慎,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以合同文件及房屋现状为准,标的以最高应价表示拍卖成交,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退不赔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违约的,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竞买人应按规定或约定签署拍卖标的相关文件资料,参与竞价活动,依法履行相应义务,同时享有相关权利
十一、拍卖会资料如有变更,不再另行通知,以拍卖师当天宣布为准
特别说明:
本人已查阅展示资料并实地查看房屋,对拍卖标的房屋买卖合同权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慎了解,已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瑕疵及买受风险等实际情况,并愿意遵守本场拍卖会《竞买须知》的所有条款
竞买人签收本《竞买须知》,则被视为其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本行的有关规定、知悉所有拍卖流程
竞买人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人(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签收日期:1、竞买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须自行在“公拍网”官网进行实名注册
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项目下进行报名,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如为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
1、法人/非法人组织需上传:
(1)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4)《竞买须知》签收件
(5)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需上传:
(1)竞买人身份证
(2)《竞买须知》签收件
(3)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一、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竞买人需通过查阅合同文件及实地查看房屋了解及确认标的现状
本行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任何口头介绍和提供的拍卖资料所列房屋坐落、面积、户型、合同编号、合同期限、权利义务内容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以合同文件及房屋现状为准
本竞买须知关于拍卖标的有关情况的表述,以及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竞买人应自行判断拍卖标的是否符合拍卖文件资料的描述,不应仅仅基于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竞买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向委托人、拍卖人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二、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协助买受人与房屋出售方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合同无需实际履行
拍卖标的按二手房交易方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税费、土地出让金、其他行政规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若买受人竞得本合同权益后,因委托人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买受人与原产权人无法重新签订新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将无息退还已收取的成交价款,委托人或拍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非委托人原因,或竞买人不满足现行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权益无法转让或房屋不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受让拍卖标的权益和权利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
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三、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查阅拍卖标的合同文件并实地查看房屋(未查阅资料或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清楚上述拍卖标的现状,对拍卖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坐落、面积、户型、合同效力、履行情况、权利瑕疵、违约责任、合同相对方资信及相关法律风险等现状作充分的了解,竞买人在查阅资料及看样时须亲自审慎判断,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标的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竞买人如要了解拍卖标的详细情况,可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查阅拍卖标的的文件资料
自重新签订新的《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买受人受让合同权益后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无关,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委托人提出任何要求
委托人承诺本次拍卖的房屋买卖合同权益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查封、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并保证该权益可依法顺利转让及办理相关手续
拍卖人不就本次拍卖的房屋买卖合同权益作出任何形式的担保,对该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可实现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对标的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并审慎查阅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及法律资料,充分评估潜在风险
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房屋的现状(包括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及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金等费用,并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
竞买人一旦应价,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竞买成功,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拍卖标的或延迟、拒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否则按违约处理(买受人违约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向本行支付与其所付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款项后,在收到拍卖人或委托人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不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放弃其对合同权益的权利和处分权,成交价款和佣金不予以退还
委托人有权对标的另行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