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1-04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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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561684股抵债股份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2781000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7
起始日期
2026-09-2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未知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柳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9-17
  • 结束日期:2026-09-23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柳州银行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承销政府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19980000.0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
    优先受让权:否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561684股抵债股份转让项目项目编号BBWCQJY26-2091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9月17日挂牌截止日期2026年9月23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简介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561684法人股

2.股金权属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2021年6月7日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取得;股金种类:法人股;币种:人民币;发证单位: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金证入股日期为:2021年6月7日依据股金证记录,2014-2019年度、2020、2022、2023、2024均有股金分红记录,最后一笔分红于2025年8月4日支付,具体分红详情记录于股金证

目前暂未收到2025年分红通知,具体请关注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公告了解或咨询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柳州市东堤路12号金成大厦法定代表人林森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国有控股成立时间1998-05-29注册资本(万元)457215.76765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50200272980735E所属行业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夕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外汇借款、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外汇担保

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规模大型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注册地(住所)南宁市良庆区宋厢路16号太平金融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50000898229310R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持有产(股)权比例0.1216%拟转让产(股)权比例0.1216%委托方决策文件中国光大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审批批复(2026年9月15日)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转让方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明确(提示:非股东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可行权以同等价格受让,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特别告知1.风险提示

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股金证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1)注意事项①股金证请妥善保管、涂改无效

②股金证如有遗失,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持相关证明到发证行按规定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经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挂失申请后补发新证

③未经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审批组织(如董事会)批准,不能以股金证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④领取股金红利时,应按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股金红利领取手续

⑤未经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审批组织(如董事会)批准,不能擅自转让股权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项目完成交易后需审核受让方资料,并经有权审批组织(如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入股须知①股东入股前应详细阅读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知晓并承担股东的权利、义务

②根据盈利状况,按规定向股东分配股金红利,但不对股金支付利息③股东以其所持股金为限承担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风险和民事责任

④股东持有的股金,经有权审批组织(如董事会)同意后可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予,资格股在满足条件下可以退股,投资股不得退股

⑤股东退股应符合规定条件⑥股东对股金证所列项目应如实申报,如有变化应及时变更

(3)股东权利①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代表大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按有关规定行使表决权

②选举理(董)事、监事和被选举为理(董)事、监事③对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质询

④获得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⑤享有股金分红和参与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和优先认购股份

⑦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参加剩余财产分配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4)股东义务①承认并遵守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②按规定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③维护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利益和信誉,支持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

④服从和履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⑤当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营业地点、经营范围、隶属关系及其他重大事项发生变更,以及公司解散、被撤销或与其他公司合并、被其他公司兼并时,法人股东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3.其他事项

受让方须按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配合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报名时提供);②企业信用报告(报名时提供);③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④法定代表个人信用报告(报名时提供);⑤股东信息表(报名时提供);⑥企业股东的关联情况及参股境内金融机构情况表(报名时提供);⑦审计报告(最近两年公司财务审计)(先提供最近两年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审核条件符合后再补充正式报告);⑧投资入股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如是国企控股企业,还需要上级部门相关决议或批文,审核条件符合后再补充);⑨商业银行入股声明书(银保监模板)(注意:是否有关联方及持股,版本不同

可先不提供,审核条件符合后再补充);⑩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承诺书(银保监模板)

(可先不提供,审核条件符合后再补充);入股资金流水(近6个月流水)(可先不提供,审核条件符合后再补充);受让方其他资料(公司章程、完税证明等)(可先不提供,审核条件符合后再补充);企查查(天眼查)查询报告打印(可先不提供,审核条件符合后再补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打印(可先不提供,审核条件符合后再补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可先不提供,审核条件符合后再补充)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报名资料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我方已知悉受让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入股资格条件;经自行核实并判断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若由于我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通过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本项目的审核或未能全部完成股份变更登记的,同意转让方有权解除《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同意扣除交易保证金的50%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同意交易所从剩余50%交易保证金扣除我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

若由于我方自身原因在本项目交易过程的任一环节出现的任何风险,我方同意放弃对转让方、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的权利;②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接受本项目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同意交易所向我方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等文件不代表我方符合监管部门、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我方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我方符合入股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条件,并且即使我方成为受让方亦不必然能获得监管部门、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批或备案并作为标的股份的持股股东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元)挂牌价格面议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以下入股条件:境内非金融机构股东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7)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8)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9)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0)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境内非金融机构股东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2)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3)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4)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5)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6)代他人持有柳州银行股权;(7)其他对柳州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人员安置

不涉及3.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成交签约

(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转让方另行通知)5.交易价款结转

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转受让方双方应付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6.交易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标的交割【一次性付款】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受让方获得监管部门、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入股的审批后5个工作日,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结转价款函,并配合受让方办理变更手续

交易指南竞价须知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https://www.bbwcq.com/channel/jygz),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有关事项

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竞买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买活动

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无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17:00报名手续1.报名手续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③承诺函

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我方已知悉受让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入股资格条件;经自行核实并判断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若由于我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通过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本项目的审核或未能全部完成股份变更登记的,同意转让方有权解除《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同意扣除交易保证金的50%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同意交易所从剩余50%交易保证金扣除我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

若由于我方自身原因在本项目交易过程的任一环节出现的任何风险,我方同意放弃对转让方、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的权利;第二,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接受本项目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同意交易所向我方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等文件不代表我方符合监管部门、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会(董事会(理事会))的要求;我方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我方符合入股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条件,并且即使我方成为受让方亦不必然能获得监管部门、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会(董事会(理事会))的审批或备案并作为标的股份的持股股东

④企业决策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⑤企业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个人信用报告

⑥股东信息表、企业股东的关联情况及参股境内金融机构情况表⑦最近两年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报名资格审核

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并经转让方确认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

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应于收到交易所通知(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之日起30分钟内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2.注意事项(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多次报价(加价)竞价阶梯(元/次)1000.0自由竞价时间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联系方式标的咨询邓经理0771-5715511报名咨询罗经理0771-5885208咨询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国控大厦(国资交易中心)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5层(北部湾股权交易所)其他监督电话:0771-5808839(交易所)特别声明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附件下载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2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docx3承诺函.doc(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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